按照国务院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校车是用于接送幼儿园幼儿,义务教育学生上下车的车。 校车安全关系学生上下学安全,驾驶校车应当担负着重大的社会责任,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为保障校车安全,公安部139号令对驾驶校车制定了更加严格的计分规定: 驾驶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驾驶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末达20%的;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校车上下学生,不接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对校车驾驶人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值》的有关规定执行。 2因树木或大车遮挡导致误闯红灯,可免予处罚吗?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各地公安机关建立健全了行政申诉和救济机制,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积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对“因树木或者打车遮挡导致误闯红灯”的,经调查核实,属于交通信号灯设置原因导致的,经过行政复议后可依法变更或撤销元处罚决定。 3校车在平时可以使用校车标志吗 校车在道路上通行享有特别的优先通行权利,因此也应该 履行特别的通行义务。 为了保证校车的特别优先通行权利得到落实,也为了监督校车驾驶人履行特别通行义务、不滥用特别优先通行权利,《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校车运载学生,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位置放置校车标牌”。 校车标牌主要是表明校车己经取得使用许可,且便于交通民警监督检查校车是否按照审批的路线行驶,是否由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申报的校车驾驶人驾驶,是否按照核定的核载人数运载学生。 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不得使用校车标牌。如果违反规定,可以处200元罚款,对驾驶人记2分。 4校车加油时应注意什么? 重点 key point 加油站属于髙危险区域,机动车在加油的过程中,可能会因机械故障或者突发因素发生车辆燃烧甚至爆炸事故。 由于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差,紧急逃生、避险能力弱于成年人,因此, 校车在运载学生时加油安全风险较大。 对此《校车安全管理 条例> 规定,“校车驾驶人不得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 校车在加油时应当先让学生下车,否则可以处200元罚款,对驾驶人记2分。 5因审核的线路拥堵,校车是否可以绕行?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校车运载学生,应当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遇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影响道路通行情形的除外”。 同时还规定,遇交通拥堵的,交通警察应当指挥疏导运载学生的校车优先通行'。 因此,校车行驶过程中遇交通拥堵,不可以绕行。 对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线路行驶的,可以处200元罚款,记2分。 6校车未熄火、挂空挡时,驾驶人能临时离开座位吗? 校车驾驶人在发动机引擎运转时离开驾驶座位,可能会因为学生好奇摆弄车辆操作系统,导致车辆发生危险。 为此《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规定,“校车驾驶人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对校车驾驶人在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可以处200元罚款,记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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