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问题,一向是都市人的心病 结婚+房子,就更加问题不断 更有网友直言不讳道:买房=结婚 因为,没有房子的婚姻一切等于空谈 最近,优优姐看到一个霸气的故事: 女子跟男友是相亲认识的 处了大半年准备结婚 当然,是时候聊到房子问题了~ 男友婚前买了2套房 一套40平的公寓,一套80平的商品房 都只付了首付 结了婚想由小夫妻一起慢慢还贷 但只愿意写男方一个人的名 女子当然不干 婚姻真要有个变数 这么多年房贷怎么清算? 谁来保障她的权益? 但她没有选择跟男友分手 她二话不说,在市中心买了一套房子! 总价比男友那两套还高! 得嘞,你不写我的名字 我也不写你的名字 各还各贷,谁都别惦记谁! 看完之后 优优姐真想对故事中的女子竖起大拇指 说声:干得漂亮!! 不过,相比于故事女主人翁的霸气 普通女子(比如优优姐) 很难有这种在市中心买房的魄力和实力 当然,男人也一样 大多数人,谈到买房 倾尽全力 只能首付+贷款买上那么一套而已 那么如果男人在婚前有房 女人要求加名字过分吗? 这个问题几度在网上炸锅 全国各地关于 该不该加名字的新闻层出不穷 还频频上热搜,引发网友竞相讨论 ▼ 支持女方 ▼ 对于女方要求加名字的做法 不少网友也表示理解: 女生看中的根本就不是离婚后房子的归属 只是看中你现在对她的态度 你是否真的心疼她,在乎她 支持男方 ▼ 也有网友站男方: 女生所谓用房产证换安全感 这种想法很莫名其妙啊 其实不管到底如何决定 房产证上写不写女方名字 这个问题婚姻法已有明确规定 优优姐收集了一些情况 大概就是这几种 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父母给全款给孩子提前买好婚房的情况不在少数,很多父母都会写自己孩子一个人的名字。 如果这种情况下,准儿媳强烈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的话,应遵循谁出钱写谁名字这一原则。 最好的办法是,写父母名字,这是最能保障出资人权益的。不写父母名字,尽量只写自己子女的名字。 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这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出现离婚,该房产仍属于原产权人。 如果一方父母出首付,提前买了婚房,只写了自己孩子的名字。婚后,小两口一起还房贷。现实中,这样的情况非常普遍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不能达成协议的,现实中,法院往往这样判决: 1、房子归房屋权属证书上有名字的一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其个人债务。 2、另一方可以主张婚后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平均分割。 3、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房屋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由于房市的不确定性等因素,这一部分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得到保障。 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 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若出现离异,一方父母也无权向对方索回出资钱款。 当然,也有特殊情况,如果购房后“准夫妻”没结婚而是分手,那么房子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为双方共同债务。 如果有相应证据显示父母出资是基于“准夫妻”双方结婚这一目的,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条件就是双方结婚。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父母有权索回出资的钱款。 这种情况下,通常都是登记两个人的名字。但是,有个细节千万不要忽略,那就是签订书面协议。 婚前共同买房,但因为没有相关协议规定,日后离婚时引发诸多纠纷的情况很常见。所以签署协议确认购房款来源比例,这一做法很重要。 在协议中,应该写明该房产的基本信息(面积、位置等),确认购房款的来源、各自出资、对房产享有的比例。一旦发生纠纷,能够及时找出证据来证明,也可避免日后的更严重的纠纷。 这种情况很少见,但是也并非没有。那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或者更奇葩的买房情况,应该怎么办?很简单,遵循这些原则即可: 1、谁出钱写谁的名字原则,这能最大程度保障出资方的利益。 2、尽量留下具体的书面协议。 3、不要现金交易,保留转账记录等。 4、感情基础不牢固,不要以共同名义买房。如果双方感情基础不牢固,不要以共同名义买房。买房具有特殊性,牵涉到不动产交易和产权登记。未免将来产生不必要的尴尬和矛盾,要慎重再慎重。 优优姐了解之后心情顿时复杂了 结婚还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光买房就足够让很多人望而却步了 更别说生娃,二胎,婆媳…… 不过优优姐目前还不用担心这些问题 因为——单身啊~~ 所以: #如果男人在婚前有房 女人要求加名字过分吗?# 留言告诉优优姐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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