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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的选官制度是怎样的,这套制度和秦朝的灭亡又有什么关系?

 思明居士 2019-03-02

我们先来看秦朝的选官制度。我们都知道,秦朝的前身是战国七雄中的秦国,所以要讲秦朝的事情,需要先从秦国讲起。战国时期著名的思想家荀子曾经去秦国游览,记录下了在秦国的见闻。在他的笔下,秦国的官僚们做事严谨负责、公私分明,可见,秦国的选官制度在当时是很成功的。那么,秦国到底建立了一套怎样的选官制度呢?这套制度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军功入仕为主,多种途径并举。

秦朝的选官制度是怎样的,这套制度和秦朝的灭亡又有什么关系?

所谓军功入仕,就是凭借军功出来做官。这个制度是在商鞅变法时期建立的。在变法以前,秦国和其他诸侯国一样,贵族世代为官,这样显然不公平,而且贵族的势力强大,也不利于国君的统治。于是商鞅就规定,在作战中砍下敌人的头颅,就可以获得爵位。

这个规定出台以后,秦军士兵作战异常英勇,在战场上经常出现这样的景象:秦军士兵杀死敌人以后,就砍下敌人的首级,系在自己腰间作为战利品,然后继续投入战斗。秦军的勇猛让山东六国深感畏惧,秦国于是被称为“虎狼之国”。

秦朝的选官制度是怎样的,这套制度和秦朝的灭亡又有什么关系?

除了军功入仕,当时的秦国还存在一些其他的做官途径,比如“客卿入仕”。“客卿”是秦国专为外来人才设置的官职。秦国的位置比较偏僻,文化教育也长期比较落后,所以秦国政府特别重视招揽外来人才。秦穆公时期有一位著名的大臣名叫百里奚,被称为“五羊皮大夫”,他本来是晋国陪嫁的奴隶,中途不堪受辱,逃到楚国,帮楚人放牛。秦穆公听说他很有本领,就用五张羊皮的价格,从楚人手上把他赎了出来,任命他做了秦国的大夫。在百里奚的辅佐下,秦国开始了崛起的进程,秦穆公也成为春秋五霸之一。

不过,在百里奚生活的时代,秦国虽然重视外来人才,但并没有建立相关的制度。商鞅变法以后,秦国才建立了“客卿”制度,外来人才可以先在秦国做客卿,等到为秦国立下了功劳,就可能被委以更重要的官职。

秦朝的选官制度是怎样的,这套制度和秦朝的灭亡又有什么关系?

战国时期著名的纵横家张仪,就曾在秦国担任客卿。后来他帮助秦国制定了“连横”政策,还利用外交手段,帮秦国获得了不少土地,于是被拜为秦国的国相。协助秦始皇统一天下的丞相李斯,原本是楚国的小官吏,后来也来到秦国担任客卿。当时还出了一件事,韩国派遣了一个叫郑国的间谍,到秦国来修建灌溉水渠,表面上是帮助秦国发展水利,其实是想耗费秦国的国力,让秦国顾不上攻打韩国。

后来,这个阴谋被秦王政,也就是后来的秦始皇发觉了。秦王政非常愤怒,就下令驱逐国内的所有客卿。李斯当时也在要被驱逐的名单上,他就给秦始皇写了一篇上书,这篇文章很有名,叫作《谏逐客书》。大意是秦国之所以强大,就在于能够吸收各国的人才,现在要驱逐客卿,这对秦国是极为不利的。秦王政看到了这篇上书,立刻冷静下来,撤回了驱逐客卿的命令,李斯也因此受到秦王政的赏识,走上了人生的快车道。

秦朝的选官制度是怎样的,这套制度和秦朝的灭亡又有什么关系?

除了客卿入仕,秦国还有一个重要的选官途径,叫作“由吏入仕”。就是先当一个小吏,然后再做官。官、吏这两个字经常并称,其实官和吏是不一样的,官是有级别的,吏却没有级别,属于官府里面的底层办事人员。不过在秦国,“吏”这个群体却很受重视,因为秦国自从商鞅变法以来,就实行严格的法治,所有事情都要依据法律来决断,迫切需求通晓法令的人才。“吏”这个群体对法令很熟悉,平时很多法令都需要他们去解释和推行,所以秦国就对吏这个群体大开方便之门,允许他们通过一定的程序当上官。

既然是先当吏,再当官,那要怎样才能当上吏呢?可以通过推选的途径。推选是指地方官员向国家推荐人才,人才要满足一定的标准:年龄要超过三十岁,平时在地方上口碑不错,家里也要有点底子,太穷也不行。要是觉得推选的要求比较高,那也可以通过考试。秦国在地方上设置了学校,学校里主要教学童认字,学童年满十七岁以后就可以参加考试,考试主要考认字和书写,通过以后也能当上一个小吏。

秦朝的选官制度是怎样的,这套制度和秦朝的灭亡又有什么关系?

当上了吏,要怎么才能当上官呢?主要的途径是“考课”,相当于我们今天说的业绩考核。当时每到年末,县里的小吏就要统计本县今年的新增人口、新开垦的土地、财政收支,以及治安状况,报到县衙,由县里统一报到郡里。郡里根据材料加以考核,发现有业绩表现一贯优秀的,就会上报国家,把他提拔成正式官员。

刚才说的这些都是秦国在统一天下以前的选官制度。秦始皇建立了秦朝以后,又改革了选官制度。这也是必然的,你想啊,天下统一了,不需要打仗了,军功入仕当然就行不通了。天下都是一家了,也就没有了本土人才和外来人才之分,客卿制度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况且,秦朝担负着创造新世界的使命,秦始皇统一天下以后,就开始着手统一文字、货币和度量衡,建立联系全国各地的交通网络,巩固来之不易的大一统。然而,要完成这件前无古人的事业,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这个代价就是:秦朝把制度中的人格化程度降到了最低,这又和秦朝的灭亡有密切关系。

秦朝的选官制度是怎样的,这套制度和秦朝的灭亡又有什么关系?

所谓“人格化程度”,就是允许个人发挥多大的主观能动性。苏东坡曾经对秦朝提出了很尖锐的批评,他说秦始皇不重视人才,只重视法令。官吏不必有什么才能,只要能忠实执行法令就可以了。这个批评很有道理,秦朝官员确实只会机械地执行命令,就好像机器上的零件一样。对秦始皇来说,这种制度设计是很有必要的,因为他要在短时间内完成许多前无古人的事业,这时容不得太多争论。如果争论来争论去,很多事情就执行不下去了。

秦朝刚建立的时候,朝廷上就发生了一场大争论。儒家大学者淳于越反对在全国实行郡县制,要求恢复周朝的分封制。而且他认为,秦始皇要多听读书人的意见,不要一意孤行。丞相李斯却认为,读书人议论国事,这会干扰国家的行政,破坏秦朝的统一大业。于是秦始皇在李斯的建议下,下令焚毁诸子百家的著作,只保留医药、占卜、种树之类的实用性书籍。

秦朝的选官制度是怎样的,这套制度和秦朝的灭亡又有什么关系?

百姓能够学习的最重要的知识,就是秦朝的法令。想要学习法令,就要拜官吏为师。这个政策就叫“以法为教,以吏为师”。法令在文化教育中占据了统治地位,自然也会在选官途径中占据主导。前面提到的“由吏入仕”这时就变成了选官制度的主流。

但是,这种制度中潜伏着巨大的危险。官员在行政中认法不认人,缺乏人情味,这就容易造成底层民众的反抗。陈胜、吴广在大泽乡发动起义,就是因为他们耽误了去戍守边疆的日期,按秦朝法律是要杀头的。而且陈胜、吴广心里清楚,秦朝法律丝毫不讲情面,逃跑也是死,造反也是死,还不如造反,或许还有一线生机。于是陈胜吴广振臂一呼,天下响应,秦朝就这样土崩瓦解了。这背后反映的问题是,在那个交通和通讯技术还不发达的时代,光靠刻板的法律来进行自上而下的统治,这是行不通的。因为当时的国家无法及时有效地掌握民意,如果法律规定不合理,国家也无法及时修改。这时,官员如果强制执行法律,就可能激发民变。

秦朝的选官制度是怎样的,这套制度和秦朝的灭亡又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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