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公司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你还在计入营业外收入吗?服宝教你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2.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6%) 应纳税额=销售额×16%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因出售、转让等原因产生的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应计入资产处置损益科目。产生处置净损失的。借记“资产处置损益”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如为净收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资产处置损益”科目。 因已丧失使用功能或因自然灾害发生的毁损等原因而报废清理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计入营业外或营业外支出。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报废清理产生的处理净损失,借计“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如为净收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务收入”科目。 1.借: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原值 2.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支付清理费用) 借:银行存款(清理收入)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一般纳税人适用适应税率)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一般纳税人适用3%或3%减按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3.如产生净损失 借:资产处置损益(因出售、转让等原因产生的固定资产处置) 营业外支出(因已丧失使用功能或因自然灾害发生的毁损等原因而报废清理) 贷:固定资产清理 4.如产生净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资产处置损益(因出售、转让等原因产生的固定资产处置) 营业务收入(因已丧失使用功能或因自然灾害发生的毁损等原因而报废清理) 除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