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处置不动产和旧设备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那些不适用或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可以通过对外出售的方式进行处置;对那些由于使用而不断磨损直到最终报废,或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发生提前报废,或由于遭受自然灾害等非正常损失发生毁损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进行清理。此外,企业因其他原因,如对外投资、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等而减少的固定资产,也属于固定资产的处置。固定资产处置一般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进行核算。 (一)处置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一般来说,处置固定资产,其会计核算一般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固定资产转入清理。出售、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按固定资产净额,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第二,发生的清理费用。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以及应交的税金,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 第三,出售收入和残料等的处理。企业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应冲减清理支出。按实际收到的出售价款以及残料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第四,保险赔偿的处理。企业计算或收到的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时,应冲减清理支出,借记"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第五,清理净损益的处理。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属于筹建期间的,冲减长期待摊费用,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当期损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若是报废清理利得,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若是出售转让等原因产生的利得,贷记“资产处置损益”。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借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报废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属于出售转让等原因产生的损失,借记"资产处置损益"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一、固定资产处置的具体会计分录有: 1、出售、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累计折旧(已计提的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 2、发生清理费用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3、计算交纳税金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4、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时: 借:银行存款 原材料等 贷:固定资产清理 5、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6、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资产处置损益 7、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 资产处置损益 贷:固定资产清理 (二)税务处理因为固定购买时间不同、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等原因有所差异: 处置不动产时: 一般纳税人销售营改增前取得的不动产:
一般纳税人销售营改增后取得的不动产: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营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销售购买的住房)
处置使用过的旧设备: 小规纳税人销售自己企业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选择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执行的是征收率,征收率3%,但是有一条优惠政策如下: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以采用简易计税方式3%减按2%征收率缴纳增值税。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开具专用发票,只能开税率是3%的。 一般纳税人,购置固定资产时是否抵扣过进项税额: (一)销售使用过的、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销项税额=含税售价/ (1+13%或9%) x 13%或9%,可以开具专票。 (二)销售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要区分两种情况: 情况一: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应纳税额=含税售价/ (1+3%) *2%。注意:只能开普票,不得开具专票! 情况二:可以放弃减税,应纳税额=含税售价/ (1+3%) *3%,可以开专票。 销售旧设备政策: 1、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第一条第(十四)款规定,试点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后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第二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通过以上总结,可以发现会计处理都是一样的,但是,税务的处理,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营改增等因素的影响,造成了开票(增值税专票和普通)、销项税计算等的不同。所以,我们在进行相关事项的处理时,一定要注意税务处理的选择,不要开错票,算错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