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购买了2台机器,单价都是500万元以下,能否1台选择一次性计入费用税前扣除,另1台选择按期折旧? 可以的。 1. 企业可自主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2. 企业未选择享受的,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 3. 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的规定是针对单个固定资产而言,单个固定资产未选择享受的,不影响其他固定资产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4. 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 政策参考: 1.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 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在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 500 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46 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在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 500 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3. 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的规定是针对单个固定资产而言,单个固定资产未选择享受的,不影响其他固定资产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4. 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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