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深圳光明区深化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改革系列方案

 方圆儒人 2019-03-08

光明区深化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改革,将资源力量下沉到社区。

公明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现场展示在线司法确认的全流程。

3月5日下午,光明区召开深化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光明区委常委何奕飞主持会议并部署相关工作。会议要求,在全区加快建设巡回法庭,搭建群众诉求服务大厅、建立社区综合整治队伍。以公明社区改革试点为样本,本月底前实现全区31个社区群众诉求服务大厅全覆盖,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的党建化、智能化、标准化和便民化。

当前,光明区明确了加快建成“四城两区”,打造竞争力影响力卓著的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的宏伟蓝图。其中,加快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幸福新城,是光明区推进“四城两区”建设的重要内容。

光明区率先在全市推进深化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改革,按照“党建引领、文化支撑、法治建设、平安光明”整体工作思路,以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发展,健全和完善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为目标遵循,探究基层群众诉求解决新方向,为光明区加快建成“四城两区”,打造竞争力影响力卓著的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据悉,光明区深化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改革,旨在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良好局面,最终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基层社会“大治理”格局。

搭建群众诉求服务平台

真正实现小事不出社区

当日会议前夕,光明区委常委何奕飞带队到公明街道公明社区群众诉求服务大厅、马田街道合水口社区巡回法庭现场调研。

何奕飞一行首先来到公明社区群众诉求服务大厅,详细了解该服务大厅的各项流程设置和人员配置情况。该服务大厅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阵地,按照“1块牌子、2个窗口、3个办公室、4名人员”的标准设置。

大厅右侧醒目地挂着“光明区群众诉求服务大厅”的牌子。据悉,这是光明区首个基层群众诉求服务平台,也是光明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新形式之一。大厅内设置了2个综合窗口,作为“群众诉求”“法律服务”等服务窗口,由法律顾问和人民调解员现场办公,受理辖区群众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求事项,为辖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向群众开展普法活动,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引导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公明社区群众诉求服务大厅还配备了“纠纷解决室”“心理咨询室”“群众接访室”“远程司法确认室”“居民议事厅”等功能室,依托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街道巡回法庭、社区远程司法确认,对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利用各类资源力量,及时回应、调处、转办,实现事项快速流转,对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控制、早解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问题的发生。

在公明社区群众诉求服务大厅设置的“远程司法确认室”内,一套在线司法确认系统吸引了众人的目光。这套外形酷似大尺寸液晶电视的在线司法确认系统,拥有5大先进技术,包括人脸识别、语音识别、文书辅助生成、文书自动盖章、数据本地化等。

公明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现场模拟,展示了在线司法确认的全流程。通过这套在线司法确认系统,可以突破时空限制,将传统模式下需要至少两到三天时间的司法确认,实现达成调解协议的当场申请、当场确认、当场制作文书、当场送达。一方面提高了调解组织的公信力,另一方面也减轻了当事人诉累,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创新最大的价值在于能解决实际问题。自公明社区群众诉求服务中心投入使用以来,共受理群众诉求24件,目前已全部成功处理。合水口社区群众诉求服务大厅设立以来,共处理25宗诉求案件。光明区这种“打开门”听群众诉求的创新做法,为群众提供了身边的诉求解决通道,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

构建社区治理新体系

形成基层社会“大治理”格局

按照市委有关工作部署,光明区结合实际,制定了《光明区深化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改革系列方案》,计划通过把资源和力量整合下沉到基层,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尽最大限度、最大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系列方案》包含1个总体方案和4个专项方案。《光明区深化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改革总体方案》整体围绕“一个平台、双向通道、三级组织、四个机制、五项服务”构建社区治理新体系,建立群众反映诉求,解决纠纷的平台、机制,理顺区、街道、社区三级组织衔接联动工作模式,为群众提供诉求表达、纠纷调处、法律服务、心理服务、帮扶救助服务,形成基层社会“大治理”格局。

“一个平台”即以社区党委为核心,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在全区31个社区建设群众诉求服务平台,开设综合性窗口、配备相应功能室,整合派驻工作人员。

“双向通道”:依托群众诉求服务平台,发挥“两代表一委员”联系群众作用,听取和反映社情民意;同时,将社区作为党委政府政策发布、政策解读的重要平台,向社会发布涉及民生民计的政策。

“三级组织”即明确区、街道、社区三级党政部门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职责分工,逐级负责、有序推进。

“四个机制”即围绕群众诉求受理解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建立四个工作机制:一是预防排查机制,二是衔接联动机制,三是多元共治机制,四是验收评议机制。

“五项服务”即社区群众诉求服务平台主要面向群众提供五项服务,分别是:群众诉求、纠纷调处、法律服务、心理服务、帮扶救助。

4个专项方案具体细化了群众诉求(纠纷)“三级快速处置”工作机制、服务资源整合、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处置,以及群众诉求“双向”工作机制创建等内容。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