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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社会治理创新模式的探索与思考

 革命老区 2014-10-08
启东社会治理创新模式的探索与思考

  □邵茂华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目标。作为县级市,面临着如何提升区域社会治理创新水平的课题。结合启东实际,我们提出探索构建“一基两化三平台”社会治理创新的新模式。

  所谓“一基两化三平台”社会治理创新模式,是以强化基层基础为根本,以法治化、民主化为导向,以群众诉求服务、社会调解服务、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为支撑的社会治理创新模式。

  一基:

  以强化基层基础为根本

  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要通过选好领头雁、配强一班人,着力提升村(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执行力。并以此构建以党组织为核心,基层行政管理和基层群众团体、自治组织相结合的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系,进一步发挥好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优化管理、维护稳定等方面的作用。

  优化基层工作机制。实行中心联建,信息联享,矛盾联调,治安联控。中心联建,就是在市、镇两级层面联动建立融信访受理、矛盾调解、法律服务等为一体的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在村(社区)一级利用现有公共服务中心建好功能类同的服务平台,实现三级同步运行,上下协同服务。信息联享,就是以市级社会管理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为龙头,实行镇、村(社区)重要社情信息即时报送,并通过上下左右贯通的网络,实现信息的实时共享,服务于社会治理。矛盾联调,就是按照“小事不出村(社区)、难事不出镇、大事不出市”的原则,以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为平台,市、镇、村(社区)三级既分工负责,又上下联动,实现矛盾化解、信访维稳工作质效的最优化。治安联控,就是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在市、镇、村(社区)三级建立功能特点各异的专业防范队伍、治安联防队伍和群防群治队伍,明确各自重点区域、任务,实现治安联防联控,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把握基层工作重心。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开展各项基层基础工作。围绕发展致富、医疗社保、矛盾化解、治安防范、文化生活等,切实落实各项为民便民利民工作举措,实现好、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切身利益,让干部形象在基层得以提升。

  两化:

  以法治化、民主化为导向

  ——以法治化为导向。依法治国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基本方略。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基本要求。因此,法治化是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涵与保障。

  以法治化为导向,主要包含三个方面:

  三级党组织议法,引领法治建设。三级党组织议法,就是市委常委会,镇乡及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村(社区)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三级定期化、制度化议法。市委常委会议法,是根据中央、省、南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本地具体的贯彻意见,讨论审议年度或阶段性的法治建设工作规划,以及法治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镇乡、机关议法,是商议本地、本部门阶段性法治工作安排,研究解决本地、本部门项目决策、工作推进中的有关涉法问题。村(社区)议法,是组织学习上级关于民主法治建设的有关工作要求和落实措施,商量解决本村(社区)基本建设、民生实事项目中有关涉法问题和矛盾纠纷。三级党组织议法,既是推进本地、本部门法治建设的过程,也是提升党员干部法治理念和法治能力的过程。

  创建法治型机关,提升法治水平。早在2007年,启东市就作出了在全市开展“法治型机关”创建活动的决定,与机关效能建设中的“学习型机关、高效型机关、务实型机关、服务型机关”一并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综合考核范畴,并拟订了包括组织领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司法公正、政务公开、学法用法等6个方面34项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考核评定内容,涵盖100多个考核点,建立起全市适用的考核细则。“法治型机关”的创建。

  实施“金钥匙”工程,营造法治氛围。“金钥匙”工程,是启东近年来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其具体包括:聘请百名法治“金钥匙”讲师、实施百件法治“金钥匙”惠民实事项目、培训千名法治“金钥匙”骨干、设立千个法治“金钥匙”工作室、评选万条法治“金钥匙”等系列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以民主化为导向。民主参与应当成为社会治理创新模式的核心内容。当前的民主治理,是指人民群众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自发自觉地参与公共事务治理。这与坚持群众路线的精神是完全一致的。

  在社会治理创新中坚持民主化导向,是在巩固和完善村(社区)“一委一居一监一站一办”管理服务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社区网格化服务,规范发展特色社团,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

  进一步优化社区网格化服务,积极探索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推进社区社会治理网格化建设,加强网格管理员(楼道长、村民小组长)管理,规范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巩固财政支付的工作补助制度,推进基层管理服务的精细化,确保有组织管事,有人员做事,有条件办事,实现管理无缝隙、服务全方位。

  进一步规范和发展特色社团。按照“党委领导、政府组织、企业参与、社团运作、服务居民”的原则,围绕居家养老、矛盾纠纷化解、法制宣传教育、外来人员服务等民生问题,依托社区网格,加强管理类、服务类、公益类、互助类社团组织培育。

  进一步强化群团组织的作用。工、青、妇、科协等群团组织是各自所联系群众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当前黄金发展期与矛盾凸显期相互交织的特定阶段,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独特的组织优势、群众优势,有利于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化解各类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团结稳定。群团组织人才荟萃,智力密集,富于朝气,遍布机关、社区、农村、企业、学校等,能聚合带动、教育引导、帮扶服务,提升自身在社会治理中的地位与作用。

  三平台:

  以群众诉求服务平台、社会调解服务平台、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支撑

  群众诉求服务、社会调解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等三大平台,是围绕群众诉求的表达与解决而设置的相互联系、前后连贯的一个服务系统,实现基层群众有话有地说,有求有处诉,有难有人解。

  搭建群众诉求服务平台。集聚社情民意,畅通群众利益诉求的表达渠道,一方面有利于群众更快更有效反映利益诉求,使各级党政干部更好地把握群众所思所想,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另一方面,也鼓励各级党政干部以更加开放的姿态面对群众。启东将继续搭建好“12345”公共服务热线和市镇村(社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公共服务中心)这两大载体,方便广大群众依法、畅通、文明、有序地表达诉求,维护权益。

  搭建社会调解服务平台。巩固和放大启东社会调解服务发祥地的传统优势,紧扣“一综多专”核心特征,积极拓展新型领域专业调处对接机制。完善现有的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拆迁安置、价格纠纷等专业调处机制,促进常态化、实体化运行,更好发挥化解专业领域矛盾纠纷的作用。同时适应新时期矛盾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电子商务、城市管理、现代物流等新型领域的专业调处对接机制,不断发展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要以“政府购买服务”为导向,全面推进调解员队伍职业化建设,确保素质过硬、管理有序、队伍稳定。要以“依法化解”为根本,推进大调解法治化建设,不断提升调解的权威性。

  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按诉前与诉后,分为融法律宣传咨询、法律援助等为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设在法院内的诉讼服务中心两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由司法局为主牵头运行,推进市司法行政管理资源和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资源的高效集聚,打造“一站式”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要将更多无力负担法律服务费用的困难群众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实现法律服务城乡全覆盖。诉讼服务中心由法院负责运行,对进入司法渠道解决纷争的当事人,全方位、全流程提供导诉服务、诉讼指导、法律咨询、判后答疑、司法救助等十二项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在诉讼过程中既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又体验到司法的温情。

  推进“一基两化三平台”社会治理创新模式的四个基本遵循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一社会治理根本原则。基层党组织是一个区域社会治理的“龙头”和堡垒,只有充分发挥其核心作用,才能确保社会治理创新的正确方向,才能按照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要求,把各方力量和意志凝聚起来,管理好社会事务和各项事业,让群众时刻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形成社会治理的合力。

  必须切实掌握群众路线这一社会治理重要法宝。应当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真正发挥群众在公共政策决策、执行、评估及权力监督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做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更好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必须始终坚持法治思维这一社会治理基本要求。在当今世界范围内,人们普遍认同法治是人类迄今为止最为卓越智慧的社会治理模式。法治的社会治理模式渗透着规范意识、平等精神等现代社会文明发展的要求。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强化全社会的基本法律素养,培育法治思维,善用法治方式,共建法治社会,这是民主参与为内核的社会治理创新模式最根本、最切实的保障。

  必须科学把握统筹协调这一社会治理主要方式。要注重综合运用法律规范、行政管理、经济调节、道德约束、心理疏导、舆论引导等多种手段,把刚性管控、柔性服务和理性调和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协调好各个方面、各个层面、各个阶段的利益,使社会既安定有序又充满活力。

  (作者系启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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