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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

 山丘野话集成垸 2019-12-29

创新社会治理  推进文明创建

 

袁 召 舟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又正式提出“社会治理”,要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体制、机制。在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固本强基、凝神聚气,使“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基层转化为广大群众的生动实践,笔者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就社会治理创新与文明县城创建方面,提出一管之见。

    一、积极探索综合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

    不同历史阶段社会治理的内容不一样。在中国传统社会皇权统治下,县以下的下管理靠的是士绅,他们通过各种传统的伦理、规范来影响治理社会。国学大师钱穆在《晚学盲言》中,将中国传统的社会治理表述为“在朝美政、在野美俗”。意思是:在朝的时候,要把政府和人民的事情做好;不在朝的时候,要多做善事,引领好社会良俗。在利益诉求日渐多元化的局面下,仅凭“士绅”“美政、美俗”显然难符合社会治理的需求。国家司法部关于民间纠纷一项分析数据显示:2001年至2012年时10%是抗争型,51%是揭发型,39%是求助型;到2008年至2009年的时候非理性抗争为14%(索要、缠闹),求助型(劳资及林权纠纷等)64%,揭发型(经费克扣与要求查帐)12%。目前,我县群体纠纷大体分为三大类:一是宅基地与征地拆迁;二是婚姻、经济纠纷与民间债务;三是公伤、医患、交通事故理赔。以前的缠闹泄愤、斗气相争大多劝得住、说得通、摆得平。而现在的纠纷大都是关乎切身利益和权益保护,双方都有责任,不能沿袭过去惯用的管治和打压的办法,如果程序出错或显失公平,就可能引发“民告官”。所以说,从管理到治理的创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由管到治的创新要从以下几方面探索:一是要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二是要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三是要坚持综合治理,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四是要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

    二、着力破解群众参与不足的问题

在社会管理中的“三拍”(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表态、拍屁股走人)现象,因《行政程序法》等法律法规约束,现在基本行通了。近期又出现一些职能部门越权揽政现象,比如:大包大揽的“购买”“安置”,行业部门掌控的“项目招标”,政府举债盲目投入的“政绩工程”,机构撤并导致校舍、公租房、村部闲置等,其社会效果差,“政府买了单,群众不买账”。究其原因就是结合实际不够,评估、论证、公开不够,群众主体性没有得到彰显。

当前,我县正大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这是一个群众性工程,需要调动老百姓的积极性,凝聚人民群众强大的精神动力,打牢深厚的群众基础,通过分清轻重急缓,广泛凝聚共识,整合多元力量、容纳多元诉求、融入多元责任、服务主体人群,让政府与民众两个积极性充分交汇,共建促共享、共享激共建,重塑基层形象、重构社会良序、重建文明高地。只有将社会治理的新要求融入文明创建的大氛围,创建工作才会事半功倍。

    做好社会治理与文明创建结合文章,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通过乡(镇)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和邻里(单元)“三级体系”,建立起服务群众工作站点,开展党群联合、发展联手、环境联治、平安联创、新风联树的形式,达到管理零空白、小康零落伍、矛盾零激化、陋习零再生、服务零距离的“五零目标”,实现文明创建和社会治理创新的有机统一。

    三、走出创新社会治理的新路子

    当前,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承担的社会管理职能大部分已经剥离出去,越来越多的人由“单位人”变成“社会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快速发展,城乡流动人口大量增加,新的社会阶层不断出现,导致城乡结构、就业结构、人口结构、居住结构等发生重大变化。在思想文化层面,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变化。一方面,人们的公平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法治意识、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另一方面,部分社会成员道德缺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从工作层面看,一些部门和地方经济建设一手硬、社会管理一手软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面对新情况,过去行之有效的管理理念、管理制度、管理手段、管理方法已经难以完全适应。

近年来,我县建设乡、村(社区)工作服务平台,将社会服务延伸到了群众有家门口。我们应以此为契机,真正走出一条社会治理与文明创建的新路子。

一是要坚持服务为本。我县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群众工作站,目的是实行党政管治、群众自治,与文明创建形成共治、共建。要在党政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动力性和创造性,通过公共服务平台,让上情下达,让下情上达,天线地线联通,服务在基层、为群众务、促发展、保稳定、创和谐。

    二是要坚持统筹融合。村级服务工作平台要做好多方面统筹,包括资源、工作、力量的统筹和人心的融合,特别是把党的建设和社会治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统筹结合好。

    三是要坚持共建共治。公共服务强调大家的事情大家办,共同参与、形成合力。各个单位、各个组织既要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又要做到优势互补,把政府担负的职责和群众的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形成富有活力的社会治理新模式。

四是要坚持共享共荣。切实 挥县、乡(镇)、村公共服务平台的作用,确保整个发展成果共同享用、共促发展、共享繁荣,让老百姓感受正义无处不在,公平理所当然,诉求通畅便捷,服务如沐春风,家门口的获得感,满满的幸福感。

(作者系县司法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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