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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无碍十门

 ldjsld111 2019-03-08

 

    理者。一真法界之性也。

    事者。一切世间之相也。

    盖真如不守自性。随缘成一切法。故一切法全理。而不碍众相之发挥。真理全事。而不碍一性之明现。

    十回向品云。于有为界。示无为法。而不灭坏有为之相。于无为界。示有为法。而不分别无为之性。理事相望。融通无碍。互有不同。开为十门也。

    一理遍于事门理遍于事门者。谓一真法界之理。遍在一切事法也。然理无分限。事有分限。事既即理。亦无分限。故一一微尘。具足真理。经云。法性遍在一切处。一切众生及国土。三世悉在无有余。亦无形相而可得。是也。(三世者。过去。现在。未来也。)

    二事遍于理门事遍于理门者。谓理既遍于事。而事亦遍于理。以有分限之事。而具无分限之理。故一微尘即遍法界也。

    三依理成事门依理成事门者。谓依于真如之理。而成世间之事。事无别体。全揽理成。如波依水。全水成波也。(水。喻理也。波。喻事也。)

    四事能显理门事能显理门者。谓理无形相。即事而明。事既依理而成。理乃藉事而显。如波相尽。水体全现也。

    五以理夺事门以理夺事门者。谓事相既虚。全体是理。故一切事法。了不可得。般若心经云。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是也。(色受想行识。即五阴也。)

    六事能隐理门事能隐理门者。谓真理既随缘而成事相。遂令事显而理不现。如水成波。动显静隐。经云。法身流转五道。名曰众生。是也。(五道者。天道。人道。饿鬼道。畜生道。地狱道也。)

    七真理即事门真理即事门者。谓真如理性。即是事法。非理之外而别有事。如水即是波。非波之外而别有水。般若心经云。空即是色。是也。

    八事法即理门事法即理门者。谓世间一切事法。本无自性。皆由因缘会集而有。举体即是真性。而不出乎事法之外。般若心经云。色即是空。是也。

    九真理非事门真理非事门者。谓事即真理。而非是事。盖理绝诸相。真妄有异。即妄之真。异于妄故。如水涅性。则非波之动相也。(即妄之真。犹如即事之理。异于妄故者。谓理异于事也。)

    十事法非理门事法非理门者。谓全理之事。而非是理。盖以事有差别。性相异故。是以举体全理。而事相宛然。如波之动相。非是水之湿性也。

    [出华严经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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