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对于教育法了解吗?但是小编听一个伙伴咨询,教育法对公立学校的教师,有“坐班规定”吗?其实小编也不了解,于是找到了一些公办学校的老师进行咨询,他们表示公办学校确实存在这样的规定,教师在没有课的时候必须待在办公室里面,这就叫做“坐班”,如果不待在办公室里面,那就按照缺勤来计算,你认为学校给出这样的规定,是合理规定吗?
其实,学校让老师待在办公室里面,还是能带来很多好处的,就是能让教师利用自己的空闲时间,为学生们批改作业,然后就是为学生们精心备课,并且准备好很多巩固学生学习成果的题目。
小编又听说一个故事,那就是因为校长在执行“坐班制”的过程中,发生的一个故事,这个校长是一个容易发火的人,有一次看见一个老师没有待在办公室里面,其实这个老师是去了厕所,但是去厕所的时间竟然超过了5分钟,后来校长看到这个女老师回来了,于是对这个女老师批评了一顿,但是没想到,这个女老师竟然发的火比校长还大,把考勤表都给撕掉了,撕掉之后还把它从五楼扔了下去,并且对校长进行严厉的批判。
但是这件事还没有结束,这位老师的人脉非常广,竟然把她教育局“当差”的亲戚都给搬了出来,并且把这个事情告诉了亲戚,教育局的亲戚很愤怒,最后这个学校的校长就被老师的亲戚给开除了。
其实学校的管理,有的时候就是一门艺术,在考勤方面,既不能太严苛了,也不能太宽松,总之就不能操之过急,一定要慢点来,一定要让教师真心地遵守学校的规定,这样才能显示出这个学校的校长管理达到了很厉害的水平,如果校长一直逼着老师待在办公室里面,那么就算老师课都备完了,作业都改完了,那依然是让老师厌烦的状态。 the end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腾讯新闻客户端自媒体,不代表腾讯网的观点和立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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