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障对象 保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按时、足额缴纳城乡居民的参保人员均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 二、保障时限 2017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险期限为2017年1月1日零时至2017年12月31日24时。 三、保障水平 1. 起付标准。2017年大病保险年度起付标准为1.3万元,国家级、省级贫困县起付线减免1000元,为1.2万元。 2. 支付比例和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大病保险支付比例不低于50%,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但最高不超过90%。2017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四、支付流程 五、所需材料 没有医保卡的需带:身体证、参合证、银行卡(本人) 有医保卡的需带:医保卡 来源:安新阳光之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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