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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熟阶段人力资源管理重点,人力资源运营流程

 仰天长笑123 2019-03-11

招聘管理规范

招聘管理

1.1.1 招聘组织管理

(1) 普通员工及一般管理人员招聘由 人力资源部 拟定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批,用人部门参与面试等部分实施工作。

(2) 高级管理人员的招聘由总经理直接领导、审批(特殊情况可授权他人负责),人力资源部负责协助。

(3) 门店店长的统一招聘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审批,运营部参与面试等部分实施工作。

(4) 门店普通员工的招聘由门店店长组织实施,报运营部与人力资源部审批。

1.1.2 人力资源 规划

(1) 每年底各部门根据公司整体发展目标与部门发展规划对本部门人力资源情况进行盘点,并于每年12月1日前提交下一年度《部门年度人才需求表》至公司人力资源部。

(2)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供给预测及各部门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拟定公司年度人力资源规划,报总经理审批核准。

1.1.3 拟定招聘计划

(1) 人力资源部不定期对各部门进行人力资源需求调查,根据部门填写的《人力资源需求调查表》和年度人力资源规划制定人才招聘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

(2) 招聘计划应包括招聘人数、招聘标准(年龄、性别、学历、 工作经验 、技能要求、个性品质等)、招聘经费预算、招聘具体行动计划等。

1.1.4 招聘形式

1.1.4.1 外部招聘

1.1.4.1.1 外部招聘渠道

外部招聘要根据岗位和级别的不同采取有效的招聘渠道组合。外部招聘人员来源可来自内部职工引荐人员、职业介绍所和人才交流机构人员以及各类院校的 毕业生 。具体招聘渠道如下:

(1) 校园招聘 :将公司 招聘信息 及时发往学校毕业分配办公室,对专业对口的院校有选择地参加学校人才交流会,发布招聘信息并进行招聘活动。

(2) 媒体招聘:通过 大众 媒体、报纸期刊发布招聘信息。

(3) 内部员工推荐:公司鼓励内部员工推荐优秀人才,人力资源部本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程序考核录用。

(4) 招聘会招聘:通过参加 人才招聘会 招聘。

(5) 委托中介公司招聘:对公司高级管理岗位的招聘可考虑通过人才中介招聘。

(6) 社会关系招聘。

(7) 定向实习。

(8) 进攻性招聘:即从自己的竞争对手那里争夺自己需要的人才。

1.1.4.1.2 外部招聘流程

(1) 发布招聘信息

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性质,选择不同的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 中应包括招聘岗位名称、年龄、性别、学历、技能要求、工作经验等要求及招聘岗位职责说明。

(2) 初步筛选

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对筛选合格的简历与用人部门共同确定初试名单,不合格的简历存入公司人才库,作为公司 人力资源 储备。

(3) 初试

· 人力资源部在初试名单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发出面试通知,并要求应聘者面试时提供学历、 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

· 面试前应聘者必须完整填写《应聘登记表》,同时人力资源部应检查应聘者学历证书等原件。

· 初试由用人部门负责主试,人力资源部人员配合。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的智力、品德、综合素质以及 工作经验 与能力进行初试和评价,做好初试记录工作,在《 应聘人员面试测评表 》意见栏中填写初试意见。

· 对于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可以在初试时安排笔试,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笔试题库,题库的试题由用人部门专业人员负责提供。

(4) 复试

· 对于一般管理人员以上的职位,需进行复试。

· 初试结束后一周内人力资源部根据初试结果安排组织面试和笔试合格的应聘者进行复试。

· 复试由复试小组进行,复试小组一般由以下三方面人员组成:一、用人部门经理;二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高级管理人才由总经理负责面试,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

· 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将结果填入《 应聘人员面试测评表 》,当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必要时人力资源部应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以核实员工工作情况。

(5) 审核和审批

普通员工及一般管理人员由所属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考核,人力资源部门填写《 录用审批表 》并审批;中层级别以上的管理人员须由人力资源部门填写《 录用审批表 》,总经理审批。

(6) 录用

人力资源部对审批合格者在五个工作日内发出《录用通知》,总部应聘人员在接到具体报到时间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录用手续,门店应聘人员可直接到相应门店报到。对社会应聘人员办理相应劳动手续;对被录用的应届 毕业生 向其所在 高校 发接受函,签定就业协议书。

(7) 报到

· 被录用员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司报到。如在发出录用通知10天内不能正常报到者,可取消其录用资格。特殊情况经用人部门经理批准后可延期报到并通知人力资源部。

· 新晋人员报到日,需向人力资源部提供个人学历、身份证明复印件等资料备案,人力资源部门验收或由连锁门店代为验收其应缴资料,若资料不全,应15日内补办。

· 录用员工须填写《员工档案资料表》;交一寸免冠相片2张,相关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录用员工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 录用员工向人力资源部门、本人属部门领取相关物品(公司的相关资料、办公用品、制服、考勤卡等);制服领取按《制服领用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总部员工工牌于员工报到后一周内发放;门店员工经过门店实习及统一培训后,方可发放工牌。

· 员工必须保证向公司提供的资料真实无误,若一经发现虚报或伪造,公司有权立即将其辞退。

(8) 试用

· 新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表现优秀者可以上报人力资源部提前转正。

· 新员工到岗后,门店/部门主管应指派专人(如老员工)对新员工进行日常训练指导,并进行考核。

· 试用期的人员可以随时提出辞职,但须提前三天书面申请。试用人员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公司可随时将其辞退。

(9) 转正

· 试用期满后的员工,采取员工本人、直接上级和部门经理评分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填写考核意见。经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考核合格并经总经理批准者,可转正定级,核定薪资。

· 新员工试用考核合格者提交转正申请,根据其工作能力和岗位重新确定职等,享受正式员工的各种待遇;试用人员转正后,试用期计入工龄;试用人员考核不合格者延长试用期或辞退。

· 普通员工及一般管理层级人员,转正申请须经直接上级、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考核审批;店长、部门经理及部门主管人员转正申请须经直接上级、总经理考核审批,人力资源部存档。

· 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将审批情况反馈给当事人及其所在部门。

1.1.5 招聘工作评估

(1) 人力资源部应对招聘流程的每个环节进行跟踪,以检查招聘效果。从职位空缺是否得到满足、聘用率与招聘计划是否与符合、求职人员数量和实际雇用人数的比例等方面来评价招聘工作。

(2) 招聘活动结束后, 人力资源部 应调查求职者及新员工对招聘组织工作的意见、测量新员工的工作业绩、研究每种招聘渠道的时间、成本和效果等评估招聘活动,作为招聘工作进一步改进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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