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们讲到了婚姻关系中,如何利用年金险保护个人财产,我们知道,保险的前提是保障,保障财产能够按照投保人的意愿顺利传承,保障长寿的人能够继续按照自己的意愿活下去,保障不幸的人尽快脱离困境安然度日。 保险是一门发展几百年的系统学科,其包括了合同法,保险法,婚姻法,继承法等等法律条文,我们一定要有敬畏之心,不要随意选择利用。请大家了解保险,用好保险。通过合理的规划,在充分的法律保障的基础上,实现债务隔离和婚姻财产隔离,不仅保障现在的自己和家庭,又能将未来的风险实现对冲。今天我们重点讲讲企业主如何进行资产的隔离 高净值人士考量因素高净值人群更加关注于私密性,以及资产转让和传承的便利性和资产隔离性等。 不动产登记全面到来· 不动产登记抵押权、异地登记、查封登记等登记类型 · 权利人、证件种类、证件号、共有情况、权利人类型 · 登记原因、使用期限、取得价格 · 淘汰房产证需要居民提供“个人税号” · 国土资源、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应当加强信息互通共享 · 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信息应当纳入统一的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 不动产登记的影响 · 资产曝光,调查权细化 · 税务透明化 · 信息联通 · 灰色资金进入可能性降低 2009年5月25日 《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2009年9月27日 《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个人无偿赠与或受赠不动产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所需证明资料的公告》 根据这些文件: 1、特定亲属间赠与房屋,不征收个税 《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特定亲属间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营业税 《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第二条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一)离婚财产分割;(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三)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四)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3、签署免征个税、营业税,应简化办理手续 根据《关于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个人无偿赠与或受赠不动产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所需证明资料的公告》第一条规定:“纳税人在办理个人无偿赠与或受赠不动产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手续时,应报送《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继承或接受遗赠的,只须提供继承人或接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风险隔离的方式· 家族信托、保险、税务安排、跨境资产配置 · 企业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 · 家族财富的提前传承 · 夫妻财产约定的运用 · 资产代持的安排 · 境外资产的布局 目前国内对于保险资产隔离的法律条文,主要依据以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73条第一款:人寿保险不属于债务的追偿范围,资金帐户不受债务纠纷困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1:允许在税前扣除的有关个人所得均可不计入年所得—福利费、抚恤金、军人复员费、保险赔款。企业方面,也另有规定。 另外,从保险法来看,《保险法》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人身险如何进行资产隔离第一种:具有人身属性保险的保险金,属于个人财产,是真正意义上的欠债不还,离婚不分,诉讼不给。 第二种:以死亡作为给付条件的保险金。(因为此时保险金已属于受益人财产,不算做投保人遗产)。 注意:只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是不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偿还债务的,如果没有指定,需要作为法定遗产进行处理,并偿还债务。 举例: 李总借给王总人民币10万元,已经到期王总迟迟不还,王总死亡,有一份被保险人为王总的人寿保险,保额10万元,受益人为王总的儿子。那么李总有没有权利要求10万元保险理赔金偿还自己的债务呢? 《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规定:一、根据我国保险法规有关条文规定的精神,人身保险金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 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处理,可以用来清偿债务或者赔偿。 二、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不同,财产保险不存在指定受益人的问题,因而,财产保险金属于被保险人的遗产。 所以说,本案中,王总死亡后,保险公司按照合同需要赔偿给受益人王某的儿子10万元,是专属于王某儿子自身的债权,不用清偿其父王总欠下的债务。 总结 资产隔离准备的越早,离发生混同法律纠纷的时间越远,资产隔离的效力就越高,所以中小企业主应尽早完成资产隔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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