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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个“ 铁饭碗 ”被砸 !这些公务员要哭了!

 老姜s07mkqx69s 2019-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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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来的终究来了!

这是一场波及全国国有企业的大风暴!

希望你别知道的太晚!

这一枪终于打响!

北京时间2019年3月1日,《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出台,规定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主要按照效益决定、效率调整、水平调控三个环节决定。

简单的说就是,国有企业将采取全新的工资制度。

主要改变如下:

一、国企员工工资不再只增不减,实行 “ 效益增工资增 、效益降工资降 ” ;

二、收入与业绩挂钩,关键技术岗位优秀人才实行年薪制;

三、企业工资总额增幅不得超过经济效益增幅的70%;

四、集团本部职工应低于企业全部职工水平;

是的,你没有看错,继下岗潮之后,国企再一次迎来了工资制度的巨变。而这一次改革所带来的意义,一点也不亚于1978年的第一次改革!

如果说1978年的那次改革,打破了人们对国企单位的传统认知;那么这一次改革将彻底对 “ 铁饭碗 ” 这一词说声再见了!

今天,伴随着中央这一次改革的枪响,这次改革的大潮已经开始席卷全国。

在上海,市政府刚刚印发了《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意见》表示坚持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市场化改革方向,并实行分类管理,根据企业功能性质和行业特点,采取不同工资效益联动机制;

在宁夏,《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中也指出,按照“效益增工资增、效益降工资降”的同向联动原则,建立完善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

在北京,出台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也明确提出,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的,竞争类、特殊功能类和金融类企业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达到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以上、城市公共服务类企业达到2.5倍以上的,企业工资总额的增幅不得超过经济效益增幅的70%。

在广西,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主要针对广西国有企业的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的具体实施做出进一步补充指导。

此外,山西、四川、贵州等地也提出了具体的薪酬激励政策。

势不可挡,席卷全国,该来的终于还是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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