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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的“魂”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有什么样的文化内涵?

 对岸合欢树 2019-03-13

毋庸置疑,'书为心画'当是书法艺术'魂'的再现,从这点来说,书法的魂是主观的,但人心何其大,人的性情也不是一生下来就形成的,是在人与人的交往,人与社会的接触及文化熏陶中形成的,再者书虽为心画,但也不可能任由我们信马由缰的去挥洒,书法书法得有'法'的约束,在书法的要义中明确提出:书法是汉字书写的艺术,包含字法,笔法,章法,墨法四要素,也就是说我们创作一幅书法作品的时候,必须围绕书法的要义展开,然后再由'心画'去发挥,鉴于外界对人性情的影响和'法'的制约,那么书法的魂也是客观存在的。

'书如其人'其实书法艺术的魂也就是它的文化内涵,没有文化内涵的书法是不可想象的,通俗的说就像人掉'魂'了一样,徒有其表而行尸走肉。书法艺术的文化内涵何其广矣,何其深矣!它包罗万象,甚至宇宙间的万事万物都可用来解释书法,世界上一切美好的词汇都可用来形容书法的风格,中华文字旳具像性使得书法艺术的发挥具有无穷的想象力和不可穷尽的文化内涵。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就是书法的文化内涵,这也是书法的魅力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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