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代收代缴是什么意思?

 阳春三月333 2019-03-14

1、代收代缴是什么意思?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的规定:代收代缴是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确规定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收取款项时,代税务机关向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收取并向税务机关缴纳的行为。

税务机关应依据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对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扣缴义务人办理登记。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履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

2、境外单位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境外单位需要直接缴纳增值税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3、2016年5月1日前发生的营业税涉税业务,现在还可以补开发票吗?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第七条规定,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前发生的营业税涉税业务,包括已经申报缴纳营业税或补缴营业税的业务,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纳税人应完整保留相关资料备查。所以2016年5月1日前发生的营业税涉税业务,现在还可以补开发票。

4、对于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中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包括分支机构的吗?

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纳税主体,计算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指标,即汇总纳税企业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应包括分支机构的数据。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5、企业发生的开(筹)办费所得税怎么处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开(筹)办费,新企业所得税法中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即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但两种方法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