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企业于2019年1月放发一笔2018年终奖,因企业有一部分员工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选择按一次性奖金计算年终奖,一部分员工选按综合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请问:a企业选择不同的方式计算年终奖可以吗?如何操作? 答: 一、a企业选择不同的年终奖计算方法是可以的。 1、选择一次性奖金计算年终奖方式,申报时填写一次性奖金计算年终奖表格; 2、选择综合所得缴纳个税,申报时填写综合所得表格。 二、两种方式年终奖的计算方法如下: 1、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 第一步:无论当月工资是多少,先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得到商数,用这个商数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先在税率表中找到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第二步: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在个人所得税申报界面,有一栏专门一项“全年一次性奖金”表格将选择按一次性奖金计算年终奖的员工填列表中,适用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单独计税,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个税。 2、按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将年终奖金加到当月领取的工资中,填列在综合所得税表格中。 即:(当月取得的工资(含年终奖金)-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专项扣除)*适用的预扣税率-速算扣除数 2019年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 : 
编辑人:陈 航 陈桂芳 彭银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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