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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武义:着力提高运用"第一种形态"的精准度

 纪法入门指引 2019-03-16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03-15 10:30 

  “这些年你为村集体兢兢业业,大家是认可你的,但你重复领取工作补贴就不应该了......”不久前,浙江省武义县桃溪镇纪委书记和该镇陶村的村干部陶某进行了一次严肃的谈话。此前,有群众反映陶某领取多项工作补贴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他在领取文书岗位补贴、误工补贴和晚上加班补贴外,还领取了600元的写报告补贴。

  这次谈话是该县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的一个缩影。

  武义县坚持把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从小处着眼、细节入手,有针对性地采取约谈、函询、批评教育、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教育提醒,对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对象、情形及措施等方面进行细化规范,不断提高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精准度。同时,该县还认真做好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后半篇文章”,加大对党员干部接受“第一种形态”处理后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流于形式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相关问题整改到位。

  2018年全县纪委监委运用“四种形态”处理824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574人次,占比69.7%。“实践好‘四种形态’,关键是要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突出各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功夫下在‘第一道防线’上,坚持关口前移、防患未然,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党员干部的强力‘清醒剂’,助推基层政治生态持续向好。”武义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浙江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陈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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