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电动车属于机动车,无证,无牌在事故中应负什么责任?

 护法人 2019-03-17

交通事故中对电动车的认定如是机动车,责任划分按照机动车综合现场定责,而无牌无证并不会影响定责。

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要简单的多,如事故中有非机动车或行人则会不太公平,比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有证据正面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可以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无过错,也要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对规则可以这样理解,非机动车与汽车的碰撞事故不论多或少只是为机动车减少,但机动车总总是要吃点亏的。不过一旦非机动车被认定为机动车,则事故的处理方向和方式就完全不同了。

  • 电动车为机动车事故处理则要平等看待,如是电动车违章引发的碰撞、汽车方没有违章行为那么电动车无疑要负全责,这是没有争议的。

  • 但事故现场反馈的信息如是汽车违章、电动车无违章行为,责任仍要由汽油承担,或者按照事故现场区分主责或次责各占一定比例,处理事故时与电动车的无牌无证行为无关。

碰撞事故和无证驾驶无牌车辆是两个事件,责任划分好之后无牌无证也不会增加赔偿的比例,有牌有证也不能减少赔偿的额度;同理如果电动车是无责方,其损失仍要由是汽车方负责赔偿。

不过电动车如被认定为机动车,有责在赔偿完之后或无责无需赔偿,处理完该起事件则要开始对电动车进行相关处罚:

  1. 无证驾驶机动车会处以200~2000元不等罚款,并处以15日以下拘留。如持有其他类型驾驶证属于超准驾车型驾驶的无证驾驶行为,该驾驶证要吊销。

  2. 驾驶无牌照机动车可以处20~200元罚款,补办相应手续后可以退还车辆。

不论在事故中有没有责任电动车只要被认定为机动车这两项处罚是要接受的,所以驾驶电动车要严格遵守交规;在过渡期内虽然只要备案但备案后实际已经默认了机动车定义,允许上路行驶只是登记管理条例的放宽,并不等于不接受交法规则约束。


目前关于电动车的管理和事故处理方式大致如上所述,还有一条对于机动车方的规则有必要了解:

交法第76条第2款附加解释:如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机动车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直白的说就是碰瓷导致的事故并不需要担责,所以在驾驶车辆的过程中只需要合理观察路况保证安全,不用对碰瓷杯弓蛇影。《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本好书,闲暇时间可以读一读。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