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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向何处去

 chen7749 2019-03-17

作者: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刘哲
转自法律读库

看了张军检察长的报告,这份彷徨消解了很多,直观上有三点感受:

一、法治竞赛效益显现

检法两家的报告都将敢于主持正义,坚持法治原则,依法作出除罪化处理作为重要司法成效。

检察机关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68458人、不起诉34398人,同比分别上升15.9%和14.1%。即使是黑恶犯罪,也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侦查机关以涉黑涉恶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不认定9154件;未以涉黑涉恶移送,依法认定2117件。”

人民法院依法宣告517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302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较之以往重打击的司法惯性有了一个重大的转变,而且得到了公众的强烈支持。

从两个反杀案和赵宇案到法官因坚持作出无罪判决而立功受奖,均因良好的法治效果而产生自下而上的激励效应,进而更加执着于坚守法治,产生一种良性竞赛效果。在追求法治的路上比学赶帮,在2018-2019年间集中凸显,成为中国法治进程的重要拐点,应该为法治历史所铭记。

二、人性化司法观念逐渐确立

法律从来不是公式,现实情况也不应被机械化的处理。

唯结果论的本质是将人抽取为符号,不去考虑常情常理的伦理基础、现实生活安排的不得已、人的应急反应局限、行为过程的总体走向以及内心的真实动因。

抽取一个侧面、一个环节,只问结果不问过程,最终的结果是人性被抽离。司法公式化、符号化,带来的是不问青红皂白的行为导向错乱,引入丛林法则的深渊。规则缺少确定性的伦理导向,就会使正义被压制。

但是近来的一系列标志性案例,我们看到了司法中所闪现的伟大人性光辉。让正义不被压制,让主持正义的勇气得到得到鼓励。

张军检察长在报告中讲到“将一起抗诉改判案作为案例,确立了无身体接触猥亵行为与接触儿童身体猥亵行为同罪追诉原则。针对校园暴力发布案例明确成年遇到未成年人欺凌弱小,制止无效,可以对正在施暴者进行正当防卫,不应视而不见、路过不管。”

在几个正当防卫的案例中,检察机关确定了不能苛求在情急情况下精准控制反击力度和部位、从反击行为的完整过程整体看待行为目的等原则。

从行为的完整过程和实质性质来看待,充分考虑案件的前因后果,充分考虑行为的伦理性质,以常识常理矫正机械性执法的判断误差,带着感情去理解这个真实的世界,带着人性去实现公平正义。只有这样,我们对案件处理才会恰如其分,才会符合实际,也才能因此打动人心,为人信服。人性化司法观念逐渐树立起来。

三、格局重塑换发活力

司法资源是有限的,如何配置关乎司法产品的效益和品质。司法改革就是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以内部挖潜、结构升级的方式适应新的法治需求。在这一轮司法改革过程中,从力度和深度上,以检察机关最为突出。

张军检察长在报告中强调,满足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首先解决检察机关自身跟不上的问题。把内设机构改革作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突破口。针对批捕、起诉职能关联性强,分别行使影响办案质量和效果,改为捕诉一体,同一案件批捕、起诉由同一办案组织、同一检察官负责到底。

案件的压力将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的始终,不再是各管一段的阶段性视角而导致的短期行为,案件的进展将始终牵绊着检察官的心。捕的时候必然要考虑为诉做准备,甚至提前介入时就进行实质化的审查,及早发现问题,及时引导侦查,为案件后续的起诉、出庭工作扫清障碍,并将检察机关的证据意识以及不断提高的证据标准,从侦查初期即持续传递给侦查机关,确保案件质量。

通过不捕、不诉的方式,将以审判为中心的证据标准向侦查前段传递。这种传播是有针对性的,质量不高的人员收到的信号也就越多,对他的影响也就越大,他引起的重视也就越大,只要有问题,就有信号反馈,即使是具体而微的问题,也会有具体而微的反馈。这些信号的反馈汇成的洪流才会冲垮以往的侦查惯性,将侦查引入更加合法、规范的轨道上来,从而使整个刑事诉讼程序走上正轨,形成“审查-引导-反馈-规范”的良性循环。这就是审查引导侦查的基本原理。

这种引导不仅是个案意义上,也是类案意义上的,甚至是侦查基本方法论意义上的,因此审查的方法论,也必将成为侦查方法论的先导,从而将审查和侦查在方法论上形成有机的统一。

在证据基础进一步夯实之后,检察官将在法庭上强势回归,使检察官成为人格化的检察制度,以指控立德、立言、立行,以思想力、语言力、行动力赢得实实在在的公信力,将以往分散用力的检察布局向主业方向集中,打造检察核心竞争力。

从外部来说,就是从人民的需求出发,强化保障公共利益,通过系列标志性诉讼向雾霾为代表的环境、生态、食品药品等民生领域体制性问题开炮,通过公益诉讼整合全社会公益资源,系统性、全方位对民生领域积弊开刀,为公众代言,为亿万百姓发声,扛起优化社会机理的大旗,使公益诉讼成为新时代检察制度的战略增长点。

这是法治建设的新方向。

检察向何处去

——《检察再出发》自序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刘哲

改革如羁旅,何处是归途?

作为检察官,总感觉像是法治国的异乡人,找不到回家的路。

检察制度凡二百年,风云变幻,浩荡已成世界大势;中国检察上百年,跌宕起伏,但终因法治而勃兴;检察改革数十载,兜兜转转,站在历史的十字路,而今迈步从头越。

我们从哪里来?

我们出生于法兰西,身世可以追溯到古罗马,中文名字来自东瀛,我们被称为革命之子,我们涤荡了旧世界,因为我们代表了人民的名义、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我们骨子里流淌的是法治的血液。我们在侦查与审判的山谷之间,辟出一条检察之路,从此才有了控审分离的现代法治,支撑法庭成三角构造。正因此,这也是一条法治之路。这条路不是流水线中可以简省的一环,它是法治的中枢神经,牵连四方,传导着正义的讯息。如果中枢神经被切断,我们只能卧床不起。

我们身在何方?

我们处在一个日益复杂的社会,正因为复杂,对法治的渴求才格外强烈。法治就是统御复杂社会的超级算法,这种计算能力已经远远超出了人力的负荷。我们处在一个个人崛起的时代,个人的权利诉求、影响力都在加速增长。我们处在一个瞬息万变的世界,网络化、城市化、规模效应正在推动社会变化呈指数级加速。这是最坏的时代,也是最好的时代。其实这是人类进化的一个拐点,我们只是刚好处于加速期。

我们向何处去?

我们的脚步不敢慢下来,但最重要的还是要找对方向。我们必须根据司法规律配置有限的检察资源,整合核心职能打造拳头型检察产品。我们不是在套用经济学,只是借鉴经济学的理性思维,以用户为导向实现司法效能的最大化。扁平化、去中心化的组织结构就是为了增加灵活性、体现法治产品的人性属性,案件不是流水线上下来的,是一个个检察官办案办出来的,让能听见炮火的人去指挥战斗,让直面法庭的人做出决定,我们才能对法治的胜利更有信心;专业化、精细化是为了植根于本土资源创造更加精致的法治产品,适应社会的多元化、法治需求的个性化,这就是法治的供给侧改革。

让我们再出发。

我们扛着法治国的大旗再出发,其道路必然是曲折的、渐进的,但其前途也必将是光明的,因为它是司法规律的回归,是检察官天然使命的回归。与其说是改革,不如说是一次迟到的“归来”。我们的出发并不是在权力分配的蛋糕上博弈,只是在努力寻找日渐迷失的本我。司法责任制改革也是一场司法官人性的解放运动,就是要打破无往不在的行政枷锁,像实现“包产到户”用价值规律来引导人性一样,用司法规律来引导司法官的人格,实现我们一直期待的每一个个案的公平正义。

我为什么要书写这些?

因为我们对这份职业爱得深沉。

刘哲

2018年7月26日定稿于西直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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