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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檀:清代中叶广东的太平关及其商品流通

 明月流 2019-03-18

太平关是清代前期广东两大税关之一,粤海关为沿海税关,太平关为内河税关。乾隆年间的“独口通商”政策,规定江浙闽皖所产丝、绸、茶叶等商品必须走陆路经由大庾岭商道赴广州出口,特殊的历史条件使这条商道在百余年间成为南北贸易的重要干线,位于这条商道上的太平关,其重要性也随之增加。

关于太平关的研究,笔者所见只有顾盼《清初にぉけゐ广东の商品流通——太平关の移动を中心として》一文,对清初中央政府将太平关从南雄移至韶州的政治、经济目的,以及广东与湖南的商品流通进行了考察,但未涉及太平关与大庾岭商道的关系。此外《广东航运史(古代部分)》对太平关亦有涉及,而对北江航运线路考察尤详。本文主要利用太平关关税档案资料,对乾隆年间太平关税则的修订,以及清代中叶经由太平关的商品流通做一些具体考察。


太平关位于粤北山区的韶州府(以曲江县为附郭),扼北江水运的必经之地。北江是一条纵贯广东南北的水道,其源有二:东为浈水,发源于赣、粤交界的大庾岭;西为武水,发源于湘、粤交界的骑田岭;浈、武二水在韶州府城汇合为北江,南下至广州入海。

北江是广东省内南北贸易的主要航道。广州与中原各省的商品流通,溯北江而上,经清远、英德至韶州分为两路:一路由韶州溯浈水至南雄,越大庾岭,在大庾县入章水进入赣江水系,此即著名的大庾岭商道;一路由韶州溯武水,经宜章越骑田岭,至郴州入湘江水系,即所谓骑田岭郴州路。此外,还有一路由英德县连江口溯连江北上,经阳山、连州,越骑田岭至湖南临武入湘江水系,称桂阳岭山道。

太平关税口有三:一为太平桥,“系江西入粤要津” ,自江西越大庾岭而南,至广东南雄入浈水,沿北江可直抵广州。太平桥明代设在南雄府城外,清康熙九年(1670年)迁至韶州城东门外,濒浈水,仍称太平桥,又称东关。二为遇仙桥,设在韶州城西,濒武水,亦称西关,“系湖广通粤要津”。三为浛洸厂,设在英德县之洸口(今英德县镇),濒连江,为连山、阳山与湖南商货往来通道。

太平关关税收定额,康熙二十五年为46829两零;雍正初年增加铜斤水脚银5846两,合计为52675两零;乾隆初年以雍正十三年(1735年)征收之数为定额,新增盈余银72044.874两,合计为124720两零。

乾隆十三年(1748年)太平关税则有一次重大修订。此事始于乾隆十年十月,广东巡抚准泰到任后核查太平关案卷,发现该关税则内有不少部颁《则例》未载者,向系“酌量增减”或“比例征收” ,如“太平、遇仙二关上下水潮洸等货五十四条,因其货物稍贵,量为加增,名为细料;又如太平、遇仙二关上下水纱缎等货二十三条,因其则例稍重,向系减轻,用示招徕”;再如太平、遇仙二关“珍珠等货三十一条”、浛洸厂“废铜等货四十二条”向系比例征收;“太平、遇仙、浛洸三关厂木税二十二条亦系分别比例酌减征收”。准泰认为太平关现行税则虽与“部例未符” ,但系“历任相沿” ,由来已久,而且“课饷亦无亏缺” ,因而奏请“仍照现在之数征收”。户部复议认为:其中“潮䌷等货五十四条,向因其货稍贵,照则例原定之数量为加增;又纱缎、速香等货二十三条,向因其货稍贱,照则例原定之数量为轻减;轻重尚属合宜,… …应如所请,仍照现在之数征收”。但是“比例征收”各条内:珍珠、玉器等货比照潮䌷,琥珀、玛瑙比照沉香,浛洸厂紫檀、楠木比照乌木征税等项,货物“贵贱悬殊,税则似难比论”。乾隆皇帝采纳了户部的意见,朱批: “该部所议是。夫比例征收,原因例无正条,酌量货物贵贱,以此较彼,价值相等始可比照。今珍珠、玉器贵重等货非潮䌷可比,准泰岂不知之?乃如此比拟征收,轻重不伦,或系准泰未经细心查察,或系胥吏朦混借此行私,均未可定。尔等可传谕准泰,令其留心查办。”

准泰接旨后,责成兼管太平关税务的韶州知府薛馥详查,并与相邻之赣关税则进行了比较,于十二年二月再次上折奏称:“榷关输税如有《则例》开载未尽者,自应酌量货物之贵贱以定税银之多寡。今以珠玉而等于潮䌷,贵贱似难比拟,在部臣驳令另行酌议,原属慎重钱粮之意。惟是各关税则皆系因地酌定,其轻重之间正未可一律而论。”准泰在折中强调:“太平关与江西赣关南北毗连,商舶上下交接,均属内河关口,事同一例,似得仿照而行”;“今取彼例此,逐条细为核对,太平关税则重于赣关者多,而轻于赣关者少”,故“太平关向定之比例尚属适中”。

准泰的第二次上奏虽然申述了种种理由,但仍未能获得批准。乾隆十二年十二月新任巡抚岳濬到任后,与总督策楞会商,参酌“粤海、赣州两关科则”,把应税货物按不同情况划分为几大类:(1)“货物本属相同,海关原有则例者,自应循照征输”; (2)“先由海关输税,次及内陆分贩者,自应照赣关则例输纳”; (3)“粤、赣两关向未开载之物,则按照货价分别征收,有原税本属均平即可著为定额;其中应增、应减条例纷繁,… …统较货物之贵贱,出产之多寡,并是否初次上税,抑已先过别关经由此地者,逐细分晰,权核重轻”;共拟定货税73条、木税22条,开造清册,再次上报。岳濬的奏报获得批准。太平关遂于乾隆十三年更定收税则例,并于太平桥、遇仙桥、浛洸厂三处竖榜公布,晓谕商民,遵照执行。

太平关此次修订的税则条款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属于初次抽收,且货物贵重,按照粤海关定例者有珍珠、玉器、锦、茧布、楠木等,如珍珠每斤征银2钱,玉已成器者征银4分,未成器者每斤征银1分7厘。其中珍珠一项增税较多。 (二)凡已在粤海关征税,经由太平关转销内陆者按照赣关定例,如哆罗哔叽、蜜、蜡、琥珀等货,“每百斤征收税银一二两” ,与原税则大体相当。(三)粤、赣两关税则均未载入者,则分别情况设立税条:有“按照贵贱科税者” ,如布帐、黄杨器、黄杨木;有“原税本属平允,即用著为正条者” ,如毛布、水晶、玻罗松、线布、刀、石、红木;有“货物初经收税者” ,如姑绒、花生、甘草梅、海石、茶子、桐子;还有“因各处出产价值不同,适中损益者,则有棉器、布器、油菜子”等。此外,浛洸厂税则中“与太平桥正例开载相符”应一体征收者,有废铜、香覃、洋青、石青、石绿、八角、金针菜、紫檀、紫榆木、骨角器、皮器、铁器、布棉器、各色糖果、绸绫器、丝缎器、哆罗器、哔叽器、锦丝、线带、布帐、薯莨、盐榄、良姜、柯子、枫子、草仁、石莲子、石决明。木税各条内,“原税本属适宜,即拟著为正条者”有土杉、枋杉板、松板、红木、大杉木、樟木、枋板、床板、门枋等;“因料同税重,校正酌减者”有长薄板、松筒、杉木;“因料大税轻,量予加增者”有松木一项。其他“遇仙桥、厂款目,与太平桥相同者,均应划一抽收”11。乾隆十三年太平关更定税则,计有货税73条,木税22条,合计为95条;若再加上此前由准泰奏报,先已被户部批准的“太平、遇仙二关上下水潮䌷等货五十四条” ,“纱缎、速香等货二十三条” ,此次太平关税则的修订共计达170余条之多。

从太平关税则的修订过程我们可以看到:

第一,税则修订的原因,是随着商品流通的发展,对原有的、已不合时宜的税则进行修订,使之适应现实税收管理的需要。太平关原有税则系沿自明代,而明代太平关是地方性税关,太平桥归南雄府,遇仙桥、浛洸厂归韶州府,二府分别管理,分头设税,并无统一的税则。同时,明代经由太平关流通的商货较少,故税则开载的商品种类有限。清代,太平关成为全国性税关,随着商品流通的发展,经由该关的商品品种和数量均有大幅度的增加。此次税则修订涉及170多种商品,其中相当一部分应属明代所无,或者流通量不大,故而“例未载及”或“例无正条”。这些商品在征税时,需要“酌量货物贵贱,以此较彼” ,即依据货物价值,参照相同或相近的商品类别“比例征收”或“酌量增减”。这不仅给征税带来麻烦,也容易滋生弊端。因而需要对原税则进行修订,将“酌量增减”和“比例征收”的各种商品列为“正条” ,依例征税;并将太平、遇仙、浛洸三口相互歧异的税则加以调整,“划一抽收”。

第二,税则修订的基本原则主要是“细化”与“合理”。具体而言,就是依据商品价值高低,参照相邻税关税则,尽量将税则“细化” ,从而使税率更为合理。当然所谓“合理”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如:太平关珍珠、玉器等货原是“比照潮䌷例,每百斤征银三两一钱四分二厘” ,户部认为珍珠、玉器等货价值昂贵,比照潮䌷征收,税额过低。但巡抚准泰则将其与赣关相比,赣关珍珠、玉石等货每百斤只“征银一两七钱五分九厘五毫” ,太平关征税已比赣关高出80%左右,因而认为“太平关向定之比例尚属适中” ,双方各有所据。反复核议的结果,最后将太平关珍珠税定为每斤征银2钱,折合每百斤征银20两,税率提高5倍。玉石征税则被区分为“已成器”和“未成器”两类:已成器者每斤征银4分,即每百斤4两,比原税额3.142两略有提高;未成器者每斤征银1分7厘,折每百斤1.7两,比原税额大大降低。可见,税则“细化”的结果,不同的商品税率有升有降,总体上应是比原来更趋于合理了。

第三,税则的修订过程,应该说是比较认真、谨慎的。太平关此次税则修订,经过税关监督呈报→督抚大臣核查上奏→户部议复→皇上审阅→驳回再议,从地方到中央,又从中央到地方,经过三个来回的查核、复议,才最终得以确定。

第四,太平关税则的修订,是在乾隆年间清政府对全国税收制度的一系列清理、整顿的大背景下进行的。而这一系列的清理、整顿又是从康熙中叶开始,一直持续到乾隆年间的全国性税收管理体系的规范化、制度化进程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以上考察我们看到,乾隆初年经由太平关流通的商品品种和数量比明代和清初均有大幅度的增长。乾隆二十二年的“独口通商”政策,规定江浙闽皖所产丝、绸、茶叶等项商品必须走陆路经由大庾岭商道赴广州出口,太平关的地位更得到进一步提高,其实征税额往往超过定额。如乾隆三十六年太平关征收税银125900两,三十七年征银127370余两13 ;乾隆四十九年征银130540余两,五十年征银131170余两。

下面,我们来具体考察乾隆—道光年间太平关的商品流通。

经由太平关南下的商品主要有茶叶、生丝、绸缎、茶油、桐油、瓷器、苎麻、棉花、烟草等;自太平关北上的商品主要为铁器、糖、果品以及进口洋货。这些商货一部分由骑田岭入湖南,一部分过大庾岭入江西,然后再转销各地。档案记载称:“太平关口岸一出南雄,一通湖广,进关货物以浙茶、湖丝为重,出关货物以檀香、铅、锡等项为多” ;又:“太平关征收税银,全藉棉花、糖包、枝元、茶油等货”。前者系指经由太平关及粤海关的进出口商品,后者则为省际流通的主要商品。我们分别考察。

经由太平关输往广州的商品以茶叶、生丝、绸缎为最大宗。茶叶,来自浙江、安徽、福建,丝及丝织品主要产自江浙,经由大庾岭商道入广东。万历年间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曾这样描述这条商道:“越过它要花一整天的时间,翻山的道路也许是全国最有名的山路” ,“许多省份的大量商货抵达这里,越山南运;同样地也从另一侧越过山岭,运往相反的方向。运进广东的外国货物,也经由同一条道输往内陆。旅客骑马或者乘轿越岭,商货则用驮兽或挑夫运送,他们好象是不计其数,队伍每天不绝于途。” 1839年一个外国商人详细记载了茶叶等货经过大庾岭商道运往广州的情况:茶叶在江西大庾县起旱,雇用挑夫挑运,“从大庾到广东省南雄州的始兴县过程120华里,每箱茶叶都靠挑夫搬运过山,在山的两边有些类似驿站的地方可以雇到挑夫”;“经常有大量的挑夫被人雇来运送茶叶以及货物、粮食、其他商品乃至旅客,翻越这座山岭。在始兴县再装船运至韶州府的曲江县,在这里再一次经税吏检查,然后转载上大船,沿北江运至广州”。文中所言曲江县税吏检查之处,即太平关。乾隆十八年太平关关税中,湖丝征收税银12272两,纱缎绸绫征银12188两,浙茶征银4049两,合计为28509两;乾隆十九年湖丝征银13799两,纱缎绸绫征银15110两,浙茶征银6840两,合计为35749两。

江西、湖南两省向广东输出的商品有桐油、茶油、瓷器、苎麻、夏布、棉花、烟草等。

桐油、茶油是湘、赣二省南部山区的一大特产。《赣州府志》记言: “茶、桐二油惟赣产佳,每岁贾人贩之他省,不可胜计。”档案记载:“赣南所属各邑山场多栽桐、梓二木,秋成收取其实榨出油斤,系赣关上游土产,每年江浙客商前来贩买。”乾隆初年赣关征收油税每年“自三千八百余两至九千六百余两不等” ,乾隆六年更高达11770两,占当年赣关税收的10%以上。位于湘南山区的郴州是湘、粤两省商品往来的重要码头和集散地,该城“沿河一带设立大店、栈户十数间” ,广东商人每年九、十月间来此采买茶油、桐油。又如,永兴县所产茶油“通市粤东及衡湘等处,为利甚博”。

瓷器,是江西输出的重要商品。景德镇所产瓷器,明清两代均大量出口。清代广州新兴的“广彩”烧造业,从景德镇输入白瓷作为坯胎,“另雇工匠,仿照西洋画法加彩绘” ,再入炉烧制,“制成彩瓷,然后输之西商” ,“此种瓷器始于乾隆,盛于嘉道”。无论成瓷还是白胎,均需溯赣江而南至赣州,在此更换小船溯章水至大庾县,改陆路挑运过岭,至广东境内入浈水,再经太平关入北江抵广州。赣州建春门内有磁器街,当就是这些瓷器储运销售及换载之所。

苎麻,是湖南销往广东的重要商品。郴州也是苎麻南销的重要集散地,广客于每年六、七月间来此买麻。《郴州总志》记载:“苎,郴属均产,兴宁为多。”乾隆年间由于“粤东麻价颇高” ,兴宁县农民纷纷“废田艺麻” ,“民田多不种稻而种麻,以种稻每岁仅一次收获,麻则每年三次刈剥。于是检择膏腴之田,尽其所有以种麻者,且有争批富户之田,情愿加倍纳租以种麻者。”桂东县“居民多以倍租佃田种麻,利获数倍” ;湘潭县所产有紫麻、白苎二种,“俱三刈,每亩可数十斤,贩贸南省获利甚饶”。宜章县“县城东门外居人立大店、栈户十数间,客货自北来者为雇舡,由南来者为拨夫。其西南三乡时向临(武)、蓝(山)购苎麻,入粤贸易”。广东新会县产青纱布,因“愈浣愈白,故为四方所尚,外夷亦重之” ,“商贾贸易,每年不下十余万匹” ,“每匹长十丈,精者可值白金十余两,次者亦值五六两” ,而其原料麻则“出湖南宜章县”。

从湖南销往广东的棉花、烟草等货也为数不少。乾隆十八年太平关税收中,棉花征银曾高达32601两;乾隆十九年因“湖广诸省汉口等处所产棉花”遭灾歉收,以致该关所征棉花税银陡降,只有5663两。烟草,“祁(阳)、邵(阳)、茶(陵)、攸(县)所产皆售于衡郡,制为京包、广包,鬻之各省,俱称衡烟”。

由广东经由太平关北上的商货主要有珠江三角洲所产蔗糖、果品、铁器,以及进口洋货如哆罗、哔叽、羽毛缎等纺织品,苏木、檀香等香料及铅、锡等矿产。

蔗糖、果品是广东特产,销行颇广。《广东新语》记言:“广州望县人多务贾,与时逐,以香、糖、果箱、铁器、藤、蜡、蕃椒、苏木、蒲葵诸货,北走豫章、吴浙,西北走长沙、汉口。”甘蔗、果品种植以番禺、东莞、顺德等县为最,如“番禺、东莞、增城糖居十之四,阳春糖居十之六,而蔗田几与禾田等;顺德县“居人多以种龙眼为业,弥望无际,约有数十万株,荔枝、柑、橙诸果居其三四,比屋皆培取荔枝、龙眼为货,以致末富”。又“顺德多龙眼,南海、东莞多荔枝” ,“每岁估人鬻者… …载以栲箱,束以黄白藤,与诸瑰货向台关而北,腊岭而西北者,舟船弗绝也”。乾隆十八年太平关关税中,糖包征银7010两,枝元征银3248两,合计为10258两;乾隆十九年糖包征银6574两,枝元征银2809两,合计9383两。这些商品经由太平关北上,分销湖南、江西。

铁器以佛山所产最著。铁锅大者曰糖围、曰牛一、牛二,小者曰牛三、牛四、牛五,铁线品种有大缆、二缆、上绣、中绣、花丝等等,“铁锅贩于吴越、荆楚,铁线无处不需,四方贾客各辇运而转鬻之”。湖南兴宁县农具也“取之于粤省” ,肩运而至。

输入江西的商货除分销江西各府外,溯信江而东过屏风关入钱塘水系可达江、浙,出九江转运河北上可至安徽、山东、直隶。安徽芜湖关税则中有:羽毛、哆啰绒“每匹各税五钱” ,哔叽缎、广东天鹅绒缎“每匹各税三钱”;山东临清关税则中有:羽毛缎“每丈税一钱五分” ,哆啰呢“每丈税一钱二分” ,哔叽缎“每丈税五分”等。这些商品当是经由大庾岭南道转运而至的。

输入湖南的商货则转销湖北、河南、山西、陕西、四川等省。如汉口市场上的“冰糖、洋糖、结白糖,来自广东、福建” ,“胡椒、苏木、乌木、沉香,来自外洋” ,还有洋缎、羽毛缎、哔叽等,也是进口洋货。重庆、洛阳等城市中有专门经营“广货”的牙帖和行帮 ,河南赊旗镇有经营进口洋锡的“番锡社”。又据山西商人“茂盛德记”商号帐册所载,道光十七年八月该商号从湖南湘潭、衡阳一带购入洋糖134包,计11600余斤,经汉口、樊城运抵河南赊旗,交由晋和店、元吉店出售。道光二十二年腊月该商号从湖南购入苏木120捆,各种纸张500块,从汉口购入洋糖342包,冰糖20箱,于次年2月运抵赊旗;将洋糖、冰糖在赊交由晋和店、元吉店、森茂店销售,其余苏木120捆、纸张498块等运往周口。参见表1所列是道光年间“茂盛德记”商号从南方输入的杂货及其购、销地点。这些北上商品中洋糖、冰糖、结糖为广东所产,纸张当为湖南或者江西所产,而苏木、西糖等则系进口商品,应是从广州输入,溯北江而上经由太平关,翻越湘、粤交界的骑田岭,入湘江水系,再由湖南北上河南的。

表1  道光年间“茂盛德记”商号从南方输入的商货示例

以上考察我们看到,太平关扼踞北江水运的必经之地,是广东与北方各省南北贸易的重要通道。清代前期经由太平关流通的商品品种和数量较之明代均有大幅度的增加,乾隆年间的“独口通商”政策更使该关的地位达到鼎盛。      

清代中叶经由太平关南下的商品主要有茶叶、生丝、绸缎、茶油、桐油、瓷器、苎麻、棉花、烟草等,其中丝、绸、茶叶等货多由粤海关出口;经太平关北上的商品主要为糖、果品、铁器以及进口洋货。这些商货一部分过大庾岭入江西,一部分由骑田岭入湖南,然后再转销各地。输入江西的商货溯信江而东过屏风关入钱塘水系可达江、浙,出九江转运河北上可至安徽、山东、直隶;输入湖南的商货可进一步转销湖北、河南、山西、四川等省。

五口通商以后,江浙闽三省的丝、茶等货改由上海、福州、厦门等地出口 ,大庾岭商道繁荣不再。咸丰年间九江、汉口相继开埠,原经由太平关往来的中原各省商货,也都改由长江水运了。《韶州府志》记载:“太平关自咸丰八年以来均未征收足额,但所短不过二万余两;至同治元年短征银五万六千九百六十余两,二年短征银四万五千七百八十余两,三年短征银四万九千三百五十余两,四年短征七万二千三百八十余两。其中因九江、汉口开港通商,内陆货物来粤稀少外,洋货半由海运,以至本关税项短绌。”随着社会经济环境和交通条件的变迁,曾盛极一时的太平关也随之衰落了。   

文章原载于《历史档案》2005年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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