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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拉圭娶妻不得少于三个VS中国古代的三妻四妾

 花城游子 2019-03-19

时代在不停的进步,人们渐渐的放弃了许多古老的思想,人们跟愿意接受新的思想,大家肯定都知道在我们国家的早期,一夫多妻制可以说是一种财富的象征了。跟随时代的发展,许多封建制度逐渐的都被废除,尽可能的让我们实现人人平等。


世界这么大,就现在来说一夫多妻制仍然在许多国家保留。小编就在这里为大家介绍一个一夫多妻制的国家,在这个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男子娶妻不能少于三个,要不然就被判定为犯法,即使人民不断提出废除要求也并没有显著效果,这个国家就是巴拉圭,一个不太出名的小小国家,可能他在世界上的声誉并不是很高或许你都从来没有听过他的名字。

正是由于男女比例失衡,千万不要以为是男多女少哦,这个国家的男性可是非常稀少,所以保留一夫多妻制度,尽可能的让男女比例平等。国家要是不实行一夫多妻制度,不仅仅会有大量的妇女单身,还会出现国家人口减少,一夫一妻制度在他们国家实行只会加剧男女比例失衡。

为了尽快解决国家的男女比例问题。也为了尽快解决单身妇女的问题,国家不得不规定男子不娶三个以上妻子判定有罪。无论男人还是女人,我们都不愿意跟别人分享自己的爱人。可是这样的政策在他们国家实行,女性同胞集体欢呼呐喊,由此可见男女比例差距尤为过大。

为了面对这种情况,很多巴拉圭男人们开始强烈反对。毕竟妻子越多,生活负担就越重,男人们在生活中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妻子众多,也让本和睦的家庭无时不刻的都在吵闹,无论在哪里都无法得到应有的平静。

其实巴拉圭在早期时候人口是非常均衡的。战争年代,遭遇了灾难性失败的巴拉圭,这是导致男性少的主要原因。巴拉圭还有一项规定,那就是一旦结婚,是不可以永远离婚的,这就把一家牢牢的绑在了一起,无论感情好坏。你都要承受你所该负担的家庭。现在大家还羡慕古代时期的一夫多妻制度吗?小编了解到这里的时候,本是浮想翩翩的我,现在已经非常满意现在的一夫一妻制度。要是小编有三个媳妇可是消受不起呐。

古代三妻四妾,指的哪三妻哪四妾 

2018-05-11 09:49

三妻四妾指“妻妾众多”,如《庄子》记载:“灵公有妻三人,同滥而浴”。根据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的记载,汉人除了“嫡妻”外还有“偏妻”、“下妻”、“御婢”等,可见“三妻四妾”的习俗由来已久,《陔余丛考》考证:“小妻、傍妻、下妻、少妻、庶妻,皆妾之称也。”

三妻四妾中的“妻”包括嫡妻、偏妻、下妻等,并不仅仅局限于正妻。在人类学的概念上,一夫一妻制并不包含一般所谓"一夫一妻多妾制",这两者其实是分属不同范畴的语言,前者的"一妻"仅指女性配偶的惟一性,而一般所谓"一夫一妻多妾制"属于人类学概念上的"一夫多妻制"。

封建社会时期的中国,虽然从社会地位上讲男尊女卑,但是古代仍以“一夫一妻制”作为婚姻的基本原则,而且自秦汉至明清一直如此。而且这种婚姻制度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如唐朝的律法就规定,“有妻再娶者徒一年,若欺妄再娶者徒一年半”;明清时期的律法则规定,“有妻再娶者仗九十,离异”。

所以所谓的“三妻”情况是不可能出现的。如果你在古代说“一夫多妻”,肯定会被认为是不守礼法之徒。我国古代的婚姻制度确切地说应该是“一夫一妻多妾制”,也就是说正室只有一个,剩下娶得再多,也只能管那叫妾,不能称妻。妾下面还有通房丫头,而且只有办了手续的通房丫头才能称为妾,如《红楼梦》里的赵姨娘。

古代虽有娶妾的习俗,但原则上只有王公贵族可以娶妾。一直到明朝时期,大明律才有了“庶人于年四十以上无子者,许选取一妾”。的规定。由此可见,中国古代至多也就是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与“一夫多妻制”完全是两码事。

而在“一夫一妻多妾制”中,妻和妾的法律地位是不同的。妻的家族,也就是娘家,乃是丈夫的亲族,如果丈夫遇到株连的情况,妻子的娘家势必也要受到牵连,但是妾的娘家就不在此列了。而在财产、爵位的继承上,嫡出与庶出也是不可同日而语的。这一点,我们只要翻开《红楼梦》看看王夫人和赵姨娘的家庭地位和她们的儿子在家中的地位,自然就会明了了。

宋代理学家朱熹认为“一夫一妻”乃是天理,而“一夫一妻多妾”乃是人欲。可见,无论是法律规定还是士人倡议,“一夫一妻”都是婚姻的核心。

“一夫一妻多妾制”一直是封建社会的婚姻制度。直到民国成立多年,才在《民法》中规定一夫一妻,将纳妾定为违法行为。

其实,即使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对平民老百姓而言,这也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望。百姓的收入水平不高,能娶一个传宗接代已经很满足了,纳妾根本就不是这个阶层可以承受起的。“三妻四妾”自然不是古代的婚姻制度,但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只能是少数人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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