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各地市在职称制度的改革上,对于中小学教师职称的评审,都相继作出了一些优待性政策,特别是对具备较长乡村教师教龄的教师,在职称评审时,可以不受岗位数量的限制。 “三味”2017年评的高级(副高),正是受惠于这项优待政策。 在此之前,“三味”所在学校,一直没有“高级”的空岗指标。尽管条件足够,而且在学校教师的激烈竞争中,具备绝对的优势,只要有空岗指标,应该势在必得。在多年苦苦的等待中,只得时不时计算一下那些高级教师还有多久退休,或者关注一下当年的指标是否有增加。除此以外,别无办法! 直到2017年,终于等来了一个特大喜讯:20年以上乡村教师教龄的教师,在职称评聘时,可以不受单位岗位数量的限制。最终如愿以偿。 那么,对于这项优待政策,我们应如何正确理解呢? 一、在以这项条件参评时,上面将严格把握以下几个关键条件进行审核:1、所谓“乡村教师”,仅指在县城以外的乡镇学校。 2、申报职称时,依然在乡镇学校任教。否则,以前的乡村教师教龄再长,不得以该项条件参评。 3、如实计算乡村教师教龄,必须满20年及以上。 二、20年以上乡村教师教龄的教师,在职称评聘时,可以不受单位岗位数量的限制,并不是“无条件直接晋升”。在学校没有职称空岗数的情况下,20年以上乡村教师教龄的教师,可以不受岗位数限制,也不占单位原岗位数,既可以参评,也可以受聘。 但是,如果参评者不达拟评职称的基本条件,没有足够的业绩荣誉,也是评不上的。 2017年,“三味”所在学校,共有3名教师以“20年乡村教师”条件申报,仅“三味”1人评上;2018年又有3名教师以“20年乡村教师”条件申报,前几天市里已公布评审结果,竟然无1人评上。主要原因应是教学业绩条件在档次级别及数量上还有差距。 近来,网上有传言:30年乡村教师教龄的教师,可以直接晋升高级。各地市政策不一,不知是真是假。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各地的职称评审政策,将有越来越多的优待政策,来优待乡村教师和一线教师。 敬请各位教师网友耐心期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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