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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头像和昵称,怎么就归微信了?

 昵称57567181 2019-03-21

刚拿到诉讼禁令就宣布胜利?

两个月前,我写过一篇我的社交关系链,怎么就归微信了?,点评了当时带节奏的一些自媒体内容。这一次,腾讯亲自站到了台前。那边禁令刚申请成功,这边就宣布多闪上跟微信、QQ用户一致的头像和昵称不属于用户了。

我的头像和昵称,怎么就归微信了?

诉讼禁令只是临时性的,不等于判决,大多数人并不清楚这一点。诉前保全申请是民商事、知识产权诉讼中原告常用的手段,设置这个环节的初衷在于正式判决之前避免原告可能的损失。保全申请结果如何,与最终判决没有任何关系,何况,一审之后还有二审,事情远没到盖棺定论的时候。

任何人利用公众甚至部分媒体在法律方面的知识漏洞来误导舆论,是挺没节操的。号称“南山必胜客”的腾讯法务部,为了拿到针对北京企业的一纸禁令,舍近求远跑到天津起诉,其实才是真正耐人寻味的。这是题外话,我们回归到事情本身。

我们打开微信界面的“设置”-“关于微信”,点进《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你会看到虽然条款7.1.2声明了微信账号的所有权归腾讯,但8.1.1中定义了微信账号的头像、名字属于信息内容,条款9.3中更表示“你使用本软件及服务过程中上传、发布的全部内容,均不会因为上传、发布行为发生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权利的转移。”那么,用户的头像和名字如果是微信分配的,自然属于微信;如果是用户自己上传的,难道也属于微信?

头像和昵称到底属于谁?

一方面,法院审理刚刚开始;另一方面,微信自身的条款承认了用户头像、昵称(名字)的各种权利属于用户。看来,强势如微信,也不敢在用户协议中胡来;那么,这次打官司的背后,腾讯到底想干嘛?

微信、QQ的第三方登录服务,与开发者的业务本身,耦合度并不高。正常情况下,开发者仅仅利用第三方登录为自己产品的用户创建了账户。后续对用户提供的服务和业务,与微信、QQ没有关系。当然,常见的开发者服务还包含社交分享和微信支付。非要拿开发者协议说事的话,不知微信无故封禁抖音的社交分享以及登录,算不算违约在先。

这次问题的核心争议点,在于微信第三方登录后,在目标产品中的用户账户头像和昵称的归属权问题。这个其实不难判断。用户使用微信登录其他产品后,在微信这边修改头像和昵称,然后再次使用微信登录同一产品,新的微信头像和昵称,会同步到该产品吗?答案显然是不会的,后续微信提供的仅仅是第三方登录的校验,与账户资料是解耦的。

那么,腾讯凭什么认为,第三方登录后生成的账户资料,头像和昵称与微信头像昵称仍然存在关系,仍然是一回事(哪怕用户没有修改过)?

从业务的角度看,这次诉讼,腾讯混淆了第三方登录服务与用户资料的概念。出于用户自我标识需要和生理、心理、社会因素的限制,用户特征信息的所有权只可能属于用户,头像和昵称更是用户特征信息的最基本组成部分。我用了微信,我的头像和昵称,怎么就归了微信?第三方登录后在目标产品中创建了账户,之后目标产品再度为其他应用进行第三方登录授权,这是两个独立动作,微信以用户资料为名干涉开发者对外提供第三方登录服务,手伸得也太长了。

重视用户隐私还是重视江湖地位?

腾讯的双标也不是一两天了。自家产品和嫡系产品,第三方登录默认授权开放用户微信关系链,相当一部分还是强行授权。对非自家的产品默认仅提供头像、昵称、所在地和性别,还动辄质疑开发者偷关系链,并且有一群不懂技术的媒体瞎起哄,也不知道如此严防死守之下,有什么可偷的。

我的头像和昵称,怎么就归微信了?

腾讯视频和腾讯的很多游戏,微信登录时无法取消关系链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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