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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人民代表大会志(1949~2016年) 》 编纂工作实施方案

 李白之兄 2019-03-22

编纂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做好《来凤县人民代表大会志》(简称《人大志》)编纂工作,确保志书高质量地编纂、印刷、出版,充分发挥其存史资政的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如实地记述来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的历史;全面总结来凤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来凤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历程;详细记录几代人大工作者依法履职、辛勤工作的成就,以史为鉴,存史资政,促进新时期来凤人大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

二、领导机构

成立《人大志》编纂委员会,切实加强对编纂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解决修志工作中有关问题和困难,为修志工作创造条件。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莫北平;副主任:徐庭海、彭远仪、向清堂、高碧玉、田延初、邓家斌;委员:明文林、吴春菊、邱安、李明、周光玉、胡任平、廖兴锋、田永宽、向艳萍、李洁、吴言、胡秋平、向春华,各乡镇人大专职副主席。

三、工作专班

成立《人大志》编辑部,具体负责搜集资料、撰写志稿、征求意见、修改完善、组织评审、送审定稿、印刷出版等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编:明文林;执行主编:李明;副主编:王登高、李德志;编辑:何家驹、戴鸣凤、徐移坤、崔建辉、田忠诚、谭生发、周国强。

四、工作安排

(一)启动准备阶段工作(2012年2月)

1、制发文件:以县人大常委会和常委会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成立《来凤县人民代表大会志》编纂委员会和编辑部的通知以及关于《来凤县人民代表大会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拟定篇目:根据修志原则和有关规定,结合人大常委会工作实际,拟定《人大志》编修篇目和编修凡例以及资料搜集提纲、行文通则,报《人大志》编纂委员会审定。

3、召开会议:召开一次《人大志》编纂工作会议,根据审定的编修篇目和编修凡例以及资料搜集提纲、行文通则,安排部署编纂工作,给编辑部人员分配资料搜集和志稿撰写任务。

4、学习考察:为了确保质量、提高效率,学习和借鉴已编修人大志县(市)的先进经验,建议组织编辑部人员(暂定4人)赴建始等县学习考察。

(二)资料搜集阶段工作(2012年3~7月)

1、资料搜集的范围:1949年11月~2011年11月来凤县人大工作有关各类资料。重点是县十四和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的各类资料。2011年11月以后的各类资料,由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和各乡镇人大逐年搜集,每年年底统一向《人大志》编辑部提交纸质和电子文本。

2、资料搜集的类别:主要是照片资料和档案资料、工作笔记、口碑资料等。

3、资料搜集的来源: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和档案室,县档案馆,本县已出版的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有关的史志图书、报刊杂志;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工作笔记;省、州人大常委会档案室和省、州档案馆等。

4、资料搜集的内容:

⑴县各界人民代表座谈会议有关资料;

⑵县一至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有关资料(包括会议召开前的社会政治背景,代表产生办法和名录,会议召开时间、地点,与会领导姓名、职务,会议主要内容及贯彻落实情况,会议听取和审议的有关报告原件,推选上一级代表情况,代表提案办理情况,县人民政府领导人员或者县人委会和“两院”组成人员名录等);

⑶县一至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各次会议有关资料和会议记录(包括会议召开前的社会政治背景,选举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代表选举情况,代表资格审查,代表变动情况,代表名额、结构和名录,预备会议情况,大会召开时间、地点,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大会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名单,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议案审查委员会、计划预决算审查委员会成员名单,会议主要内容,会议听取和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财政报告等原件,选举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组成人员和上一级代表情况,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及其办理情况,质询案处理情况,会议通过的决议及其落实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组成人员名录等);

⑷县八至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历次会议有关资料和会议记录(县人大常委会的设立,常委会会议召开时间、地点,会议主持人,参加和列席会议人员姓名、职务,会议主要内容和决议等);

⑸县八至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历次主任会议有关资料和会议记录(召开时间、地点,会议主持人,参加和列席会议人员姓名、职务,会议主要内容等);

⑹县八至十五届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工作有关资料(包括历届人大常委会重要的决议和决定等);

⑺县八至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有关资料(包括听取和审议及审查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落实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视察和调查、执法检查、询问和质询、评议、特定问题调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个案监督等方面资料);

⑻县八至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有关资料(包括任免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任免县级国家审判机关工作人员、任免县级国家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任免县级国家权力机关工作人员情况,要注明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时间、会次,被任免者的姓名、职务等);

⑼县八至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有关资料(包括代表的权力和义务、代表联系、代表培训、代表小组活动、代表作用发挥、代表述职、对代表的监督、有关代表工作制度等方面资料,历届人大代表典型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县先进代表活动小组、优秀县人大代表、先进人大工作者名单);

⑽县八至十五届人大常委会调研工作有关资料;

⑾县八至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机构设置和演变情况有关资料(包括办事机构、工作机构、派出机构等方面资料);

⑿县八至十五届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有关资料(包括党组织建设、法制理论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工作、信访工作、人事工作、老干部工作、档案管理、联系与指导工作等方面资料);

⒀乡镇人大工作有关资料(包括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情况,代表产生办法,代表变动情况,代表名额、结构和名录,乡镇历届各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乡镇人大主席和专职副主席以及乡镇长和副乡镇长选举情况,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及其办理情况,会议决议落实情况,重大事项决定工作、监督工作、代表工作等方面情况,机构设置和自身建设情况,乡镇人大主席和专职副主席及工作人员名录等方面资料);

县人大常委会历届主任(含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县人民政府历届县长、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基本情况和简历及登记照片;

⒂出席全国、省、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录;

⒃1949年~2016年大事记;

⒄有存史价值而不便在正文中记述的有关资料;

⒅反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来凤发展的历史、反映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反映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者辛勤工作以及来凤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上级领导检查指导来凤人大工作等方面照片资料。

5、资料搜集的要求:总的来讲,就是要做到真实、全面、系统。①志为信史,真实是志书的生命,因此,作为志书基本元素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②反映某方面工作或反映某次会议的资料,必须搜齐搜全。③紧扣编修篇目和资料搜集提纲来搜集资料,使所搜集的资料既相互联系又自成系统,能满足按照编修篇目撰稿的需要。④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和乡镇人大搜集的资料(包括图片及说明),必须于2012年6月底以前交编辑部。

(三)撰写初稿及打印阶段工作(2012年712月)

1、王登高、李德志分别按照分工,对所负责章节稿件进一步补充资料,修改完善,同时按照编纂篇目撰写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有关内容稿件和蒋志卿、黄学初、吴新知等人物小传。

2、李明负责撰写序、概述、凡例、县十五和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简介、2007年~2016年12月大事记、附录有关内容和跋,搜集照片资料并撰写说明。同时,负责全书统稿修改和日常编务工作。另外,负责全面搜集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资料并按照编纂篇目撰写稿件。

3、编辑部其他人员,参与做好资料补充、初稿校对和修改完善工作,杜绝差错,确保质量。

(四)征求意见、修改完善阶段工作(2013年16月)

1、征求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工委(室)负责人的意见,然后修改完善。

2、征求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等老领导、老同志的意见,然后修改完善。

3、全书修订后,2013年5月在县人大常委机关内部召开一次评审会,根据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4、修改审定后,2013年6月印刷10册《来凤县人民代表大会志(1949~2011年)》资料本。

(五)终审定稿阶段工作(2016年1月~10月)

1、将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有关资料按照编纂篇目撰成志稿,另外,插入图片及其说明,与《来凤县人民代表大会志(1949~2011年)》资料本有机地合二为一,形成《来凤县人民代表大会志(1949~2016年)》全书。

2、根据修志工作进度和实际需要,建议适当增加撰稿人,以加快进度、确保质量。

3、按照修志工作有关规定,在10月底,邀请县史志办公室召开终审会,根据终审意见,修改定稿。

4、向州新闻出版局申请办理内部图书书号。

(六)印刷出版阶段工作(2016年11~12月)

1、联系印刷厂家,商定印刷费,签订印刷合同,进厂印刷。

2、搞好校对,杜绝差错,确保质量。

3、印刷完毕,建议举行首发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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