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 现在台港澳居民缴纳社保的规定变了? 答 没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已经正式取消了台港澳人员在内陆(大陆)的就业许可,台港澳人员在内陆(大陆)就业不再需要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因此,从2018年9月起,台港澳人员在本市就业后办理参保手续也不再要求提供《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了。 不再需要 那么, 台港澳居民缴纳社保需要哪些材料呢? 答 台港澳人员办理参保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 ☑ 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台港澳居民已办用工登记备案手续的无需提供); ☑ 台港澳居民居住证正、反面复印件,尚未领取台港澳居民居住证的可携带通行证首页、记录姓名和有效期限页面的复印件; ☑ 填写完整的《个人社会保险登记表》(申字0-3表)。 (可通过www.12333sh.gov.cn网站下载) 材料都有了,去哪儿办理呢? 答 单位可以至参保所在地的区社保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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