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季报应该如何填报呢? 打开国税平台,左侧有企业所得税季报,点击加号展开,会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季度预交纳税申报表(A类),这是主表。主表的第一二三行分别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主要填写的也是这三个数据。以前的季度申报,把7,8,9三个月份的利润表数据汇总填报到对应的的表格中,现在国税报表改革以后,只填写累计数据就行了。 那么如果企业的利润是亏损的,要不要零申报? 答案是不能,因为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的十五日内,无论盈利还是亏损,都因该向税局报送企业预交所得税申报表,预交税款。企业在汇算清缴时,结算完毕应缴应退税款。 如果有其他的免税收入,减免收入等,还要填写在其他相应的报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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