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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牌坊匾额,否定“海丰” 避讳之说

 宇闻休闲书苑 2019-03-29

刘玉文

“无棣”一名,始见于《春秋·左传》僖公四年(前656),隋开皇六年(586)割阳信、饶安置“无棣县”。明洪武六年(1373)六月,析安乐州东北部置“海丰县”。有的方志认为,此举是把“无棣县”改称“海丰县”,为的是避燕王(后来的成祖)朱棣之讳。

据康熙九年《海丰县志》卷五·建制志,记载:“泰山仰止坊:在南门外,崇祯间,知县王杰改曰‘泽国长春’,知县郭宜直改曰‘无棣名区’,今废。”

本志卷之六,官职志,记载:“王杰:山西宁武所,举人,七年(1634)任。郭宜直:号秭水,直隶高邑县,丙子举人,十四年(1641)任,劳心固圉,不事烦苛。”

明代崇祯年间的海丰县知县郭宜直把“泽国长春”匾额改曰“无棣名区”,说明“无棣”二字在明代并不犯忌讳。

《明史·地理上》记载:海丰县“北有鬲津河,又有无棣县”,其中的“无棣县”,即无棣县城。明代海丰县境内仍保留“无棣县(城)”这一地名,也说明“无棣”二字在明代不犯讳。

据明末清初顾炎武《日知錄》记载三年,礼部奉旨行天下:‘避太祖成祖及孝熹七宗庙讳’。”已故皇帝名字称庙讳,在世皇帝名字称御讳、御名。 

崇祯十四年在任的海丰县太爷,不可能不知道崇祯三年的颁行天下的“避太祖成祖(朱棣)”庙讳的圣旨,但海丰知县仍敢改“泽国长春”牌坊匾额曰“无棣名区”。这起码说明二个问题:其一,崇祯三年之前,明朝廷并没有“避太祖、成祖”庙讳的规定,如果有旧规定,该圣旨中应加“照旧例”等字样,写作“照旧例避太祖、成祖庙讳”;其二,圣旨颁行天下之后,朝廷官员仍犯讳而不究,说明明朝避讳制度相当宽疏,避与不避无所谓。

《明史·地理上》:“武定州,元棣州......洪武初,州县俱废。六年六月复置州,改名乐安。”“海丰,州东北。洪武六年六月析乐安州南(北)地置,属滨州,后来属。……元属棣州,洪武初省。”

记载很明确,洪武初年的棣州已经“州县俱废”,元代的无棣县也“省并”,此时“无棣县”的名称已不复存在了。洪武六年六月,在元朝棣州州境域新置州县,新置之州名曰“安乐”,在元代“东无棣”区域置新县曰“海丰”;在元代西无棣区域置新县曰“庆云”。元末明初棣州及其周边大地,因多年的兵燹战乱,满目疮痍。朱元璋文化水平不高,为了恢复生产、休养生息,在百业萧条的大地上新置州县,冠以“乐安”“海丰”“庆云”等吉祥易懂的州县名称,寄托着大明美好的希望,仅此而已,何避讳之有。

古人避讳,并不是仅仅改一个地名,其类别大致包括:改姓氏、改名字、改地名、改官名、改物名、改书名、改干支名、改方药名、改常语等等。

明代避讳非常宽疏,据明朝万历进士,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补遗二云:“避讳一事,本朝最轻。如太祖御讳下一字,当时即不避。”明朝成化进士,陆容(1436-1497)《菽园杂记》说:“今士大夫以禁网疏阔,全不避忌。如文皇(成祖朱棣)御讳,诗文中多犯之。”

陈垣(1880-1971)先生《史讳举例》云:“然终明之世,即太祖名字,并未尝避也。”既然连当朝皇帝朱元璋自己的大名都不要求避讳,怎么会下令给自己尚未就藩的年少儿子去避讳呢!何况“文皇(成祖朱棣)御讳,诗文中多犯之”而不加罪,说明成祖朱棣自己及其子孙对避讳也不在乎。

建文帝元年(1398)建文帝曾下诏,曰:“祖宗庙谥称号,所以褒显功德荐之天下,后世不宜讳。自今讳庙讳,庙谥称号勿讳。”(《明倫汇编 皇极典 帝纪部 汇考一百三十七》)所谓“自今讳庙讳”,就是对已故太祖朱元璋庙讳(元璋)、兴宗朱标的庙讳(标)要避讳。由此可知在此之前(明太祖在世时),皇帝、太子(朱标)、王爷(包括燕王朱棣)的名字无需避讳。

通过上述史料分析,自然会得出结论,“海丰县”名并非“无棣县”的改称,“海丰”之名是“无棣县”名不复存在后,重新置县的新县名称,不存在避讳改名问题,避讳之说当属于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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