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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生了孩子,孩子有继承权吗?有!

 周冲的影像声色 2021-12-09


和一个离婚律师闲聊,说到婚外情。

当然,道德审判是没意思的,成人关注的,还是利益的盈亏。

我问:“如果男人送房送车给第三者,第三者能拿得到手么?”

他答:“小额的馈赠应该可以。比如衣服,化妆品,手机之类。但如果金额非常大的支出,妻子发现了,是可以通过法律追回的。”

“为什么?”

“因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能私自处理,也不能私自赠与他人。”


 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七条之规定:

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婚姻家庭案件审理指南》第三章第四条认为:

夫妻一方将共有财产赠与他人属于对共有财产的处分,因未经配偶同意,故处分行为无效,赠与人的配偶向人民法院主张返还的,应予支持。

“看来做第三者不仅是道德有亏,钱也拿不到太多,时间还都浪费了,眼界啊观念斗志什么的,更是磨蚀得不用话。”

“是,但凡一个稍有理智的姑娘,都不会走这条路。实在是得不偿失。“

“如果生了孩子,那更惨,孩子一生都要因此而受罪。”

“如果她生了孩子,情况又不一样了。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是具有同等继承权的。也就是说,男人的遗产,情人的孩子也可以继承。”

至此,他讲了一个他经手的案件。

案件主人公,我们姑且称之为李红。

年轻时,她嫁给同县的老公张晓军。

两人都出身底层,也算门当户对。

在亲友的祝福下,欢欢喜喜地领了证,成了家。

婚后不久,李红怀孕了,她辞掉了原来的工作,专心生孩子。

孩子一生就生了两个。丈夫多数在外面,她一个人辛苦拉扯大。

后来她帮着丈夫两人一起跑生意,风里来,雨里去,吃尽了苦头,受够了白眼,终于一点一点地发了家。

他们买了房,后来又有了别墅,有了豪车,有了各种投资,有了存款。

但丈夫开始经常不着家。

许多人来告诉她,张晓军有了情人,不止一个,有些还生了孩子。

她自然哭闹。

但丈夫只是说:“别想太多。有时候男人在外面,难免都会找点乐子,我的心是在你这的……”

她没有办法,又不甘心离婚,只得忍下去。

2015年3月,张晓军因车祸身亡,未留下遗嘱,其父母早已去世,李红在处理遗产过程中,忽然接到一个电话。

对方称自己是丈夫的情人,并且和他生了一个3岁的男孩。

李红一听,热血上涌,破口大骂,但对方却很冷静,说:“现在他已经走了,我儿子要依法继承属于他的那份遗产……”

李红气得眼冒金星:“你休想!贱人,你还想继承遗产,这份家业是我和我老公一起打下的,你别做白日梦了,你这臭婊子,怎么不去死?我祝你和你儿子死无全尸……”

对方显然有所准备,听及此言,亦不缠斗,说了一句:“那好,我们法院见!”就挂了电话。

一段时间之后,李红收到法院传票:对方将李红及两个小孩诉至法院。

这个婚外情人,我们姑且称为付小姐。

付小姐不是鲁莽之徒。

她做好了十足准备,有亲子鉴定,有人证物证,有张晓军的遗嘱,起诉也没有从自己的角度出发,而是从孩子的角度。

她显然明白,第三者与他人同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她对张晓军的财产没有分割或继承权。

但孩子不一样。

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同等权利。

一番拉扯和之后,法院判决:付小姐的孩子拥有合法继承权,可依法分割张晓军遗留下来的财产。

  •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能加以危害和歧视。”

这一法条明确规定,即使是第三者生的孩子,也拥有与妻子生的孩子一样的权利。

只要非婚生子女能够有效地证实自己的身份,面临生父母遗产的继承问题,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任何人都不得干涉侵犯。

通俗地说,即孩子是无辜的,无论其父母的关系是否受法律保护,孩子个人的权益,任何人不得干涉侵犯。

具体实践中就包括了要求父母抚养、继承父母财产等权利。

  • 非婚生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该法条中所说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

所以,在法定继承上,非婚生子女也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 非婚生子女可作为遗嘱继承人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如果非婚生子女手中持有有效的遗嘱,那么,对于生父母的遗产,可按照遗嘱的具体内容进行分配。

综上可知,付小姐的孩子对张晓军的财产有合法继承权。

当然,上述财产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后再继承。

加上张晓军有特别留遗嘱,将属于他的全部个人财产遗留给付小姐的孩子,法律都是允许的。

付小姐的厉害之处在于:

1,她的房与车,李红虽然怀疑是张晓军所购,却没有证据证明。这样一来,李红就没有办法追回。

2,早已留好有效的亲子鉴定。

3,利用张晓军的愧疚和疼爱,让张晓军写下遗嘱,将属于他的个人财产遗留给她的孩子。

4,并不吵闹,也不撕逼,只是精准而有效地收集证据,走法律途径。

在这样冷静的对手面前,李红不得不认栽。

“这么说来,有些想走捷径的姑娘可以靠生孩子发财……”我问那个离婚律师。

他摇摇头,否定了我的想法。

“其实在执行过程中困难重重。不说做第三者的道德亏损,就是从收益上算,整体算起来,也是代价大于回报的。这世界上有几个亿万富翁呢,又有几个能几年就等到遗产,并顺利分割呢?难!”

当即觉得自己鼠目寸光。

是啊,虽然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可以享有和婚生子女同样的抚养权、教育权和继承权。

如果一个姑娘将孩子当成筹码,去索要利益,代价也是惊人的。

首先,生产是痛苦的,前途是未知的,等待是焦虑的。

如果孩子父亲未离婚,你余生都在活在道德夹缝中,满心怨怼,一身愤怒。

而你因为一个人拉扯孩子,职业生涯很可能毁掉,几乎不太可能在事业上有大成就了。

最关键的是,做第三者为人不耻。而孩子,也随之受尽苦头。

你可能无所谓,说,“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可是,孩子呢?

他从一出生,就不被祝福。

以后的一生,都会缺爱,缺关注,缺环境的认可,缺他人的善意。

更残酷的是,他在极小的时候,被你推入成人的利益之争,情欲之争,见识人世间的龌龊与黑暗,身心都会因此大受影响。

最明显的例子是吴绮莉和卓林。

如果非婚生子女幸福,卓林就不会成为悲剧代名词,也不会发生这么多的负面新闻事件。

最后,所有的利益之争,都会面临重重困难。

可能等到最后,孩子的父亲已经写了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婚生子女。

也可能他早已负债累累,并无多少遗产可分,而这些屈指可数的遗产,分了一半给妻子,再分了一部分给对方的孩子,留给你的,只不过残羹冷炙,徒留辛酸,完全补偿不了你几十年的泪水,和孩子一生的陪葬。

所以,做第三者有风险,一定要慎重再慎重

而第三者如果要生孩子,更要谨慎再谨慎。

因为,一不小心,你可能毁了自己,也可能毁了孩子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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