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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承包地能“继承”吗?有两种特殊情形是可以的

 我爱文章摘要了 2019-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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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承包地能继承吗?

网友提问:

家里老人前几年去世了,留下了房子还有地,我的妈妈去世早,姐姐也早嫁人了、不在村里。我现在在城里打工,户口也迁过来了,想问我还能继承老人的承包地吗?

本期嘉宾:

刘颖慧律师

北京东祺律师事务所主任,自2009年开始担任北京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农村法律事务委员会委员,现任秘书长;北京市法学会农村法治研究会理事。至今已有20余年律师执业工作经验,办理过的诉讼案件和非诉法律事务已达数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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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这是不能继承的。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家庭承包和以其他方式承包两种类型。以家庭方式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不能继承,因为也不存在继承的问题。

1.

为什么承包地不能继承?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也就是说,家庭承包经营权是属于农户整个家庭,而不是属于其中某一个家庭成员。

家庭中某个成员去世,但作为承包方的“农户”还存在,所以不产生继承问题。此时该户内其他成员都是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由其他承包人继续经营。这也有助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当承包土地的家庭成员都去世了,也就是家庭整体消亡的,其承包的土地也不允许继承,而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后重新分配,用于解决“人多地少”的矛盾。

2.

可以继承的特殊情形

《农村土地承包法》也规定了家庭成员可以继承的两种情形:

(1)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2)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所以,土地承包人死亡,只有两种情况下继承人可以继承:承包的是林地,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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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中国乡村之声《举案说法》(微信公众号:举案说法)

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编辑:天晓 // 责编:白晨 // 监制:汤一亮、曹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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