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5日上午 朱律师在福鼎市看守所大厅 欲会见在押人员郭某某 民警小游正在通过公安监管信息系统 为其办理登记手续 突然屏幕弹出系统提示 民警小游随即调阅文书,查实情况 制止了此次律师会见 看到这里小伙伴是不是觉得这个系统挺厉害的 有木有 然而就在一个月前,这个系统却多次失灵了... 宁德福鼎市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在开展监管场所跑风漏气专项检察中发现:在张某某等13人涉嫌组织卖淫罪一案的诉讼过程中,律师许某某会见了同案犯郭某某和钟某某,律师潘某某、朱某某会见了同案犯朱某某和林某某,律师朱某某会见了同案犯张某某和李某某。在查实上述情况后,检察院即向市司法局提出纠正意见。 拿小本子记下来 发生律师会见同案犯,会生产什么后果呢?检察官为小伙伴们脑补可能发生的情况: 面对这一多输的局面,仅仅靠事后监督纠正是不够的,必须对看守所未能阻止律师会见同案犯进行倒查,找出监管漏洞,防范于未然。 看看检察官化身查找BUG的程序员后取得的成果吧 机制分析:看守所在防范律师会见同案犯,主要依靠省公安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提示,而系统则通过后台调取同案犯会见记录自动比对,来判定是否存在同案会见情形,并弹出相应提示。 目前系统中同案会见提示的触发规则过于单一,仅有律师执业证号一项,一旦有录入错误或证号变更等情况,系统提示则形如虚设。如该案中律师许某某的执业证号被民警错误录入,律师朱某某的执业证号发生变更,导致系统未给予提示禁止会见。 解决方案: 增加律师姓名比对,与系统原有律师执业证号对比并列作为同案会见提示的触发条件,可以大大提高提示触发的成功率; 系统信息未实现所间互通,同一律师会见羁押在不同看守所的同案犯,系统无法提示。如该案中律师潘某某、朱某某会见的两名同案犯,分别关押在福安市看守所和福鼎市看守所,而系统无法提示。 解决方案: 实现系统信息所间互通,增加律师会见羁押在不同看守所同案犯的系统提示触发规则。 福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发出《检察建议书》 通过看守所将系统漏洞 及时反馈到省公安监管总队 系统更新升级后 这道防止违规会见的防火墙被重新筑牢 于是就有了文章开始的那一幕 监督,扎实了律师违规会见的最后一道防线,保障了在押人员的诉讼权利、促进了看守所监管规范,避免了司法资源不必要的浪费。 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二款:“一名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的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不得为两名以上的未同案处理但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 来源:福鼎检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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