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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员工要忠于企业,可是企业又拿什么来让员工忠诚?

 精灵图书馆124 2019-04-03

“忠于”这个词,除了对一个国家、对自己的至爱、对自己的信仰、对自己的职业可以使用之外,其他地方就别用了。在中国过去的非雇佣、非契约年代工作,所有的人无论在哪个岗位上工作,都是为了国家,谈“忠于”是没有错的。但进入市场经济,当原来的“为国家工作、为国家服务”已经转变为“为某个人工作”或“为某几个人工作”时,签订了“劳动合同”作为一种契约,契约关系就别在谈什么“忠于”和“忠诚”了,无论是员工对企业,还是企业对员工,都已经不再适用类似于“忠于”这个词。如果非要谈“忠于”、“忠诚”,最适宜的人群就是企业主的至亲,因为他们都是“一伙的”。

那么在契约关系之下,唯一剩下的就是员工能够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自己的收益(工资),企业通过支付工资获得员工的劳动价值。而企业能够做的就是通过有效的方式激励员工的劳动积极性。如果“劳动积极性”被看成是“忠于”、“忠诚”,倒可以说得过去。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如果要让员工有劳动积极性(忠于、忠诚),其实并不是一件特别难的事情。对此,我们可以做一些探讨。员工的积极性来源于以下几点的集合(非单一性):

一、老板愿意能够在利益分配的比例上更多倾向于员工。

老板和员工之间各自收益总额的分配比例能够更倾向于员工,并能够达到一个老板与员工之间的平衡点。这是员工的劳动积极性的基础。

二、老板能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首先是老板要遵守国家的劳动法规,能够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对待员工,诸如加班、辞退、社保、公积金、带薪年休假等,这已经足可以让员工对这个企业产生尊敬了;加上老板自身能够遵守国家相关的“税法”,做一个对员工对国家的良心老板,更可以让员工尊重这个企业。

三、公平公正,善待员工。

一个企业的制度、政策能够在对员工公平、公正,企业主和管理者能够尊重员工的人格,在行为上善待员工,员工才能够反过来尊重企业,心怀感恩,去为企业积极服务。

四、员工成就。

员工在一个企业,除了物质需求被满足之外,如果在能力上因为企业的教育和培训逐步提升,素养、素质能够提高,并能够在工作岗位上有所成就,企业也就达到了激励员工、让员工能够“忠诚(劳动积极性)”于企业的目的。

无论如何,只要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纽带是契约关系,“忠诚”“忠于”就成了被员工“嗤之以鼻”的词汇。老老实实按照以上四条对待员工,倒是可以让员工有工作积极性。当然,我们不排除有个别“不争气”的员工,如何对待这些员工,那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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