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悦律师事务所重磅推出的关于金融、财经领域法律服务的栏目,由银行与金融团队研究总结刊发。专栏内容包括重大疑难金融借款纠纷、信托纠纷、保理纠纷、汇票纠纷、不良资产处置、投融资并购交易,以及金融企业风险控制及处理等各个方面。 广东广悦律师事务所银行与金融团队业务领域全面覆盖华南地区,并辐射到西南、华东、华中、华北及东北地区,现服务或曾服务的客户类型涵盖商业银行、全牌照金融控股集团、互联网金融企业、资产管理公司等,多年来为多家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提供定制化、精品化、全方位的金融法律服务。 陈劲晖 广东广悦律师事务所 银行与金融部 | 律师 麦施慧 广东广悦律师事务所 银行与金融部 | 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鉴于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较为敏感,不仅涉及企业职工和二级市场众多投资者的利益安排,还涉及与地方政府和证券监管机构的沟通协调。因此,目前人民法院在裁定受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前,应当将相关材料逐级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审查。” 注:新三板挂牌公司属于非上市公众公司,不能直接适用以上关于上市公司破产程序的特别前置审批规定。 《广州市法院审理破产案件规程》第3条规定,“受理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及上市公司申请破产的案件,应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附:破产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广州地区的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7.《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若干意见》 8.《广州法院破产案件审理规程》 公众号改版了,想快速找到约法,只需4步 媒体合作、品牌宣传请联系大喜 (ID:xiaoxiliushuihualala) _______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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