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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字丨“美”

 mz1942 2019-04-04

(第211期   本期時長:20:57)

本期摘要:

《說文》:“美,甘也。从羊、从大。羊在六畜主給膳也。美與善同意。”

徐鉉認爲“羊大則美,故从大”,這種說法實則有誤。在古文字中,表意符號往往是用其字形、而非字義參與構形,例如“止戈爲武”:“止”像腳形,大多用來表示行走、行進,“武”字本義應是舉戈行走到某個地方去打仗。“大”字在古文字中參與構形時,表示的是“人”,而非“大小”的“大”。

甲骨文中比較明確的“美”字字形如:

(李宗焜編著:《甲骨文字編》,中華書局,2012年,第66-67頁。)

《說文》認爲“美”从“羊”字,查檢“羊”的甲骨文字形如:

(李宗焜編著:《甲骨文字編》,中華書局,2012年,第548-549頁。)

根據字形上的對比,我們認爲在平行的類別和時代中,“美”字字形可確定爲从羊、从大。

季旭昇《說文新證》認爲“美”字本身像人頭戴毛羽飾物,後來羽毛飾物訛變爲羊形,如字形表中的1、2號字形。

(季旭昇:《說文新證》,藝文印書館,2014年,第299頁。)

我們認爲表中1、2號字形與之後的字形很可能不是先後字形的關係,而是不同的兩個字,兩個字形就算形體相似,但字義與字音不同,也可能是兩個字。文字是記錄語言的符號,考釋古文字,音義是第一位,字形排在第二位。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劉釗教授在《“小臣牆刻辭”新釋——揭示中國歷史上最早的祥瑞記錄》認爲舊釋爲“美”的字應是“髦”字,像人長髮下垂狀。甲骨文中用爲樂器名或樂舞名的“美”字皆从“羊”作,而“子髦”的”“字從不作从“羊”的形體,這表明兩者絕非一字。(見姚孝遂:《殷墟甲骨刻辭類纂》,北京:中華書局,1989年,第86頁。)從用法上來說,“美”與“髦”記錄應該不是一個詞。(文章來源:劉釗:《“小臣牆刻辭”新釋——揭示中國歷史上最早的祥瑞記錄》,復旦學報(社會科學版),2009年第1期。

李學勤先生在《〈古韻通曉〉簡評》一文中提到,金文中的“敄”字左半,下皆从“人”作,像人披發之形,當即“(髦)”之本字。字左半與(髦)”音近,構形像人頭頂東西,釋“(髦)”音近義通。《說文》:“,髮至眉也,从髟,敄聲。《詩》曰:‘紞彼兩”一般解釋爲古代兒童下垂至眉的髮飾(毛傳中的說法)。甲骨文另有與“”左半相似而下从大的字,係方國名,也應釋爲“”。而真正的“矛”字均像矛形,同“”無關。(文章來源:李學勤:《〈古韻通曉〉簡評》,《中國社會科學》1991年第3期。

也就是說,以上有關“美”的字形中,只有从“羊”的字形才是“美”字,頂部像頭髮之形的字形應是“髦”字。

“美”在《古漢語字典》中表味道好、形貌好、與“惡”相對的美好意,是一種較爲抽象的概念。記錄常用虛詞或抽象概念的字,我們不能默認它是表意字,它是引申或假借的可能性更大些“美”可能是爲其他詞造的字,假借借音表示“美麗”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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