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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全面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 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昵称13975006 2019-04-04

按:浙江省以深化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高位推动县域医共体建设,着力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取得了“领导重视是保障、资源整合是前提、利益趋同是关键、权责明确是基础”的宝贵经验和积极成效。

浙江省近年来以深化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把推动县域医共体建设作为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主攻方向,高位推动、创新体制机制,取得显著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高位推动改革,加强顶层设计。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县域医共体建设。自2017年试点开始,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会议、作出批示,明确提出要把县域医共体建设打造成为浙江医疗卫生领域改革的“金名片”。2018年9月,浙江省委、省政府在湖州市德清县召开全省县域医共体建设现场推进会。省委书记亲自动员部署改革任务、省长提出具体要求,省委副书记、省委常委、副省长等省领导出席会议,各市、县党政“一把手”,省直部门、省属公立医院以及各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后,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的意见》,将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作为浙江省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主要抓手及深化县域综合医改的重要平台,要求浙江各地全面推开县域医共体建设。

(二)完善治理体制,健全管理体系。一是探索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治理体制,做到“既要管好、更要放活”。各县(市、区)由政府牵头,成立医共体管理委员会或理事会,统筹履行对医共体的规划、投入和监管等职责。卫生健康、人力社保、发展改革、财政和编办等相关部门转变职能、下放权限,实施医共体内唯一法定代表人的治理架构,落实医共体人事管理、财务调配、收入分配、职称晋升评聘和医疗业务发展等经营管理自主权,把原来政府部门行使的人才招聘、职称评聘等交给医共体,把原来政府部门过多干涉的内部人事任免、收入分配、业务发展权等还给医共体。同时,政府部门制定权责清单,厘清医共体管委会及卫生健康部门、医共体等权责分工,构建权责对等、分工明确的治理体系。二是医共体内建立管理机制,构建整合型一体化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新体系。重点抓好“三个一”,每个县(市)和符合条件的市辖区以二甲以上县级医院为龙头,其他若干家县级医院及乡镇卫生院为成员单位,组建1—3个医共体,成员单位人、财、物全面整合,组建统一的共享服务中心,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联互通,县乡机构成为“一家人”。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各类人员由医共体统一招聘、培训、调配和管理,实行全员岗位管理,科学配置和有效激活人才要素,实现人员使用“一盘棋”。医共体设置总会计师制度,设立财务管理中心,县乡医疗卫生财政补助资金由医共体结合资金性质和用途统筹使用,实现财务管理“一本账”。 

(三)完善运行机制,激发机构活力。一是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原则,宁波、湖州2个试点城市和11个试点县(市)已开展新一轮调价工作。如湖州市长兴县2017年利用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谈判及使用环节管理腾出空间,对门急诊诊查费、住院诊查费、等级护理费3类项目进行调价,总额度1800万元,医疗服务价格调整部分同步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目前,长兴县正启动实施第二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二是强化药品耗材全流程改革。完善全省“三流合一”采购交易平台,在医共体设立唯一采购账户,实行统一采购、配送和支付,统一县乡用药目录,实施慢病长期处方。三是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制定《浙江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和总量,落实公立医院分配自主权,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推进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改革,完善高层次人才和科研项目等激励机制。如湖州市建立了“1+X”公立医院薪酬制度体系,即制定1个实施方案,配套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院院长和业务骨干年薪制、特定岗位津贴、院长奖励基金等多项制度。四是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对医共体实行医保总额预算、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推广住院服务按DRG、门诊服务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按人头付费等改革。五是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省市县三级医院联动,对群众就医感受度最高的挂号、就诊、住院等“关键小事”的薄弱点和全流程进行优化升级,推进“看病少排队” “检查少跑腿”等十大改革举措,组织督导检查,定期排名通报,促使医院提供高质高效服务,提高群众就医获得感。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以信息整合和服务整合为纽带,推进整体化、连续性健康服务。

(四)提升县级水平,补齐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短板。一是持续推进“双下沉、两提升”工程。发挥省市大医院技术支撑作用,做大做强县级医院,普遍建立县级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医等专病中心,全面加强学科建设,推广新技术,减少县域病人外转。二是在资源配置和公共服务上优先保障基层。强化乡镇卫生院急救、全科、儿科、康复和中医药等服务,鼓励提供住院服务和适宜手术,推动乡镇卫生院达到二级以上医院医疗服务能力。长兴县通过医共体内资源纵向流动帮扶,15家乡镇卫生院均已完成等级卫生院创建,其中8家获评“全国满意乡镇卫生院”、1家获评“全国百佳乡镇卫生院”。三是打通资源供给服务“链条”。制订疾病诊疗目录,完善转诊服务,上级医院号源优先开放给下级医院,并与医保差别化支付政策衔接,构建系统、连续、闭合的分级诊疗服务模式。德清县医共体设立连续医疗服务中心,建立县域内统一的住院床位池、专家号源池、设备预约检查池,提供省县乡三级医疗机构转诊、专家联系、床位分配、入院检查、出院回访等连续服务,引导患者首诊在基层。四是鼓励县域内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医共体建设。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医共体在资源共享、分级诊疗、人才培养和技术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如湖州市德清县成立两大医共体,其中一家为社会办医院牵头。 

(五)聚焦医防融合,提升群众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一是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全面推进“健康浙江建设攻坚战”。2018年开始,省政府对各地党委政府开展“健康浙江”建设考核。二是建立激励机制。如德清县实行集团医保总额预算下的门诊按人头付费,促使集团主动提供健康服务,加强健康管理,让群众“少得病、不得病”。三是促进医防结合。推进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的专业医师下沉基层,加入家庭医生团队,提供服务与指导,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四是转换服务模式。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基本医疗为导向,融合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由专科医生、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共同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二、主要成效

(一)整合连续的分级诊疗格局基本形成。浙江省县级医院向下转诊人次同比增幅达到10%以上。县域医疗服务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全省建立检验、影像、心电和病理诊断共享中心的县(市、区)比例分别达90%、100%、99%和89%;“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结果互认”等“共享医疗”模式逐步形成,网上预约、在线支付、远程医疗、检查检验结果移动推送和药品网络配送得到普遍应用。医院看病、回家支付的信用支付方式正逐步推广。

(二)基层诊疗水平显著提升。全省医共体建设地区通过与城市大医院开展医联体建设,加强县级医院专科建设,开展远程医疗等多种方式,显著提升了县域诊疗水平。2018年,医共体建设地区县级医院三四类手术例数增长10%以上,县域内就诊率提升4个百分点达到85%。在基层,医共体建设地区“县招乡用”的550名县医院人员轮岗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卫技人才结构素质得到改善,超过1/3的乡镇卫生院开展一二类手术,门急诊和出院人次分别增长12%和22.3%,2018年上半年基层就诊率同比提升6.1个百分点,较好实现了强基层、提能力、惠群众的改革核心要求。

(三)医疗费用合理增长。全省医共体建设地区药品耗材采购费用平均降幅10%以上。通过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门诊、出院均次费用增长均低于5%,基本实现了“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持续、患者总体负担不增加”的目标。

(四)患者就医更加便捷。借助“最多跑一次”改革的信息化应用,全省医院服务意识和能力得到提升,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烦,增进了医患关系。在医共体建设地区,据第三方评估,群众满意度达到97.8%,医务人员满意度达到94.8%,卫生健康系统在当地政府组织的部门绩效考核中明显升档进位。全省医院早高峰排队平均时间从2018年6月初的8.21分钟缩短到4.21分钟。

(五)医务人员收入稳步增长。全省医共体建设地区实施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有效激发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2018年,湖州市级医院核定绩效工资人均数14.75万元,同比增长9.9%;德清县基层医务人员平均工资待遇同比增长1.3万元,增幅达11%。医共体组建后,单位人变成集团人,职业前景和发展平台更大,归属感进一步增强。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供稿)

来自: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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