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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法中讲美术史丨伦勃朗(一)

 读书作乐 2019-04-04

主讲人:张法中    整理:世界知识画报

大家好,我是张法中。我们今天聊荷兰的黄金时代。在17世纪,荷兰几乎是全世界最富有的国家。他们擅长海上贸易,航行在大海上的船只有一半来自荷兰,因此他们有了一个非常骄傲的称号——海上马车夫。阿姆斯特丹也变成欧洲最繁华的城市之一,这个当时全世界最大的贸易中转站在几十年前还是个小渔村,这都是大航海的功劳,当然也少不了荷兰人民的勇敢与勤奋。正是在17世纪,荷兰崛起了三位大画家,他们都以强烈的个人风格著称,分别是老辣乐观的哈尔斯、狂放不羁的伦勃朗以及抒情内敛的维米尔。


17世纪的阿姆斯特丹水坝广场

哈尔斯的出生时间不详,但据推测应该比伦勃朗稍大。早年经历战争洗礼的他,回到阿姆斯特丹随即变成了酒鬼,喝酒、画画成为他的最爱,据传打女人也是其擅长的。不过从他的画里我们依然感觉到他内心的善良和博爱,他总是喜欢画一些社会底层的人,画他们的笑容。正是因为对底层人民的关注,其不受上层社会的认可也就可以理解了,偶尔也有“订户”,但是入不敷出,所以一生穷困潦倒。

哈尔斯(不详~1666)

伦勃朗相对就精明得多,他很了解那些“庸俗的上等人”的想法。他知道该怎么取得他们的追捧,如果把伦勃朗放到互联网世界,绝对就是大V。不过可能是咱们这位大V太过自信了,他相信无论怎么玩,粉丝都在那里等他,于是放开手脚在艺术上尝试创新。可悲的是,一旦他的东西超越了粉丝们的欣赏范围,“退粉”便成为事实。

可怜大师正值壮年,丧妻丧子加破产,可能是缪斯大神嫉妒他的才华,所以才故意折磨他,但是无论命运怎么打击,伦勃朗仍然没停下画画,而且越画越好,虽然在当时没受到应有的尊重,不过历史记载下他的光芒。在有些业内人眼中,伦勃朗绝对和达芬奇是同一个级别的存在,都站在美术史的最高峰。

伦勃朗(1606~1669)

另一位大师叫维米尔,他是伦勃朗徒弟的徒弟,比伦勃朗小20多岁。这爷俩应该是没见过几次,一方面是伦勃朗的名声问题,另一方面维米尔是个宅男,喜欢在自己家窗台底下画画,画一些生活中难以捕捉的散碎光阴。他没有像伦勃朗那么风光过,也没有像哈尔斯那么落破过,他就忧伤地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然而他笔下的时光竟如此唯美。

维米尔(1632~1675)

荷兰绘画三杰各有各的特点,但是论历史地位,伦勃朗当之无愧是荷兰黄金时代的第一人,至今提到荷兰最伟大的画家,伦勃朗都应该排第一位,而我们熟悉的梵高大神也只能屈居其后。因此,我们就先从伦勃朗讲起。

伦勃朗的一生就像演戏一样,甚至比戏剧还要跌宕起伏。他年龄很小的时候就展示出非凡的绘画天赋,学画五年他就跑回老家莱顿开了画室(此时大概是1624或1625年,并于1627年伦勃朗开始招收学生)。

【话中话】古代的画室是怎么回事?

一位成名的画家建一间独立的画室,一边创作,一边销售。同时还能带几个学徒。比伦勃朗再早些的欧洲画家都是通过订件来销售的。富商或者贵族总希望买几张大师的画挂在家里,代表品位,体现财力。或者希望自己的画像能挂到家里,也会请某位大师特意来创作画像。这是一般情况,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说客户为了表现自己的虔诚,为教堂捐赠一幅作品,也会出个题目给画家,让他根据宗教故事或者历史故事来画一张画,有时候还会让画家把自己的形象加到画里面。尼德兰画家凡艾克的作品基本上都是这类的。而到了伦勃朗的年代,订件已经不是唯一的销售方式了,画家地位推升到空前高度,他们想画什么就画什么,无论画什么,只要他有名气,画得好,求购者自然闻风而至。17世纪,静物画和风景画流行,人们开始不像以前那样来买画,而是纯粹出于审美。当然也不一定都美,也有大量庸俗的作品被挂上富家墙。

1639年,伦勃朗以分期付款的方式用13万荷兰盾在阿姆斯特丹买下一栋大房子,做为居住和画室,1656年伦勃朗破产,1658年房产被拍卖。现在这里是伦勃朗博物馆,里面还原了当初的画室、卧房、收藏室以及印刷间。

2006年画家诞辰400周年纪念时的伦勃朗博物馆外景

伦勃朗位于阿姆斯特丹的画室,常常让那些豪门显贵吓一跳,这所大房子里到处都是伦勃朗的收藏品,有些画的价格让这些买家看了都自觉囊中羞涩,原来伦勃朗才是“豪门”。在这种情况下买主肯定不好意思跟大师讨价还价。在伦勃朗最火的那十年,向他订画得排大队,你还别嫌贵,还不一定有现货。

伦勃朗为什么能这么火呢?我给大家看一张画,就明白了。

伦勃朗早期作品《尼古拉斯·鲁茨》(1631年)

主人公是一位勤勉的毛皮商人。赶上那个美好的黄金年代,通过自己辛勤的工作逐渐成为有钱人,一般向鲁茨这样的人往往都没受过什么教育,但是头脑聪明,深谙赚钱之道。当时的荷兰这样的人很多,大概就是我们所说的白手起家的富一代。他们向画家订画的时候其实是有些难言的要求,他们虽然生活富裕,但都是受苦受累出身,所以形象不那么高雅,他们渴望画家能把它们画得更有气质,比如看起来能像个知识分子,显得有文化有修养,最好还能有些贵族范。很多画家都会投其所好,不过伦勃朗可不是一般的画家,表达这些对他来说是小菜一碟,甚至超出了客人的想象。

我们仔细看这张画,从鲁茨的穿戴上能感觉到他现在已经是一个生活过得很好的人,带着皮帽子,穿着皮上衣,身披最昂贵的俄罗斯黑貂皮,脖子上戴的那个白圈是当时在贵族阶层流行的服饰——拉夫领。他的这个拉夫领不同于一般贵族,看起来要低调许多。这些装扮都是伦勃朗有意的设计,他就要体现这个成功人士低调的奢华,表达皮衣质感很简单,只需要提几条高光就够了。但是表达毛皮就是另外一种难度了,伦勃朗甚至把静电引起的炸毛现象都画得栩栩如生,这摆明了是在炫耀自己无人能及的技巧。当老鲁茨看到这身行头被画的比自己穿起来还精神,那种享受可不是一般画家可以带来的。不过这还不是全部,伦勃朗利用这张脸,把一个商人的精明和严谨也充分地表现出来。老鲁茨的眼神里面充满着不耐烦,对于他来说,一分钟损失多少银币他都算得出来。这是鲁茨独特的眼神,只属于鲁茨,这个商人就这样在画布上得到了永生。大家可以想一下,当朋友们到了老鲁茨家看到墙上这幅神作,谁不想让伦勃朗给自己也来一幅呢?

可能是看中了这张画对于商人精确的描绘,美国大富豪摩根把它买了下来,虽然他没机会找伦勃朗来给自己画一幅,但就这张挂在家里,那享受是同样的。

从这张画上我们能看出来,伦勃朗早期还是受意大利和西班牙的画风影响,尤其是巴洛克画家卡拉瓦乔,他在应用光线上几乎和卡拉瓦乔一模一样。一束光线从左上方斜洒下来,将人物面部的大部分照亮,一小部分留在暗处,造成强烈的立体感,而暗部的边缘是灰色的背景,衬托着人物和空间的深度。在用笔上,这个时期的伦勃朗还比较谨慎,他严格地按照古典程序作画,一点都不越界,不是因为他不会,而是他还不太敢,尤其是在给别人画像时。

在他没太成名之前,伦勃朗已经不甘心重复前人的套路。现在他的名气刚刚起来,刚到阿姆斯特丹,巨大的城市,数不清的财富,伦勃朗的精明告诉自己,现在还不是时候,再等一等,先让大众接受他。

在那个时期除了个人肖像之外,一个肖像画大师真正的考验来自于对群像的处理,伦勃朗能不能成为大师,光一个“鲁茨”是不够的,所有金主都等着看他能不能画出一张完美的群像来。于是伦勃朗用另一张作品呈献给了大家——

>未完待续<

附图:伦勃朗博物馆

博物馆还原了伦勃朗在世时的盛景,墙上挂满藏画。

伦勃朗起居室的一角有一架箱床,是伦勃朗休息的地方。

收藏间里有伦勃朗的各式收藏

伦勃朗的蚀刻画工作间

画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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