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树苗苗 自4月1日起,火车票、飞机票等正式列入进项抵扣范围!无需认证! 消息一出,让所有人都为之一振,为什么这么说? 要知道,按照原来财税2016年36号文的规定,购入的旅客运输服务是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 有人就会问了,现在新规出台,那是不是所有出差的车票都能拿去抵扣呢? 这里苗苗给大家提个醒!有些车票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的! 官方公告明确规定: 按照以上规定,只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车票才能抵扣。 01 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没有关系的车票。 比如说你节假日旅游的机票、过年回家的火车票等,这些跟公司业务没有半毛钱关系的车票,都是不可以拿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 那有人会说,税局又不知道我的车票是什么用途的,直接拿去抵扣应该也没问题吧? 这样想就大错特错了! 不按照要求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车票,一旦被查出,就是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是要被严惩的!所以企业千万不要为了少交税就钻空子。 02 4月1日之前取得的车票 根据规定,本法4月1日起正式实施,所以如果你拿一张2月1日或者3月31日的票去抵扣,都是不允许的。 03 没有身份信息的车票 像火车票、飞机票以及一些长途客运票一般都是实名购买并且票据上会有购票人的身份信息,这类车票是符合进项抵扣要求的,但是还有很多车票是不会打印身份信息的,比如乘坐出租车的发票、短途客运定额发票等。 这一点是需要公司财务特别注意,要提前跟各部门做好沟通,要求其报销时尽量提供带有身份信息的车票。 04 国外运输服务取得的车票 比如你的公司所在地是北京,但出差地是美国,那么在国外取得的车票也是不可以抵扣的。 05 用于简易计税、福利招待或者其他免税活动取得的车票 【案例】 2019年4月7日会计网公司员工小K从上海出差回来,交给财务部一张面额为528元的高铁票,账务处理怎么做? 【分析】 1、增值税 由于该车票为4月1日以后购入,且票面信息含购票人身份信息,所以属于进项税额可抵扣范围。 可抵扣进项税额=528÷(1+9%)×9%=44元 2、个人所得税 根据现行个税规定,企业将出差人员实际发生的交通费作为公司费用予以报销,不征个人所得税。 3、账务处理 报销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484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4元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528元 本文为大叔说会计(kuaijidashu)公众号原创首发,作者:树苗苗。如需引用或转载,请留言授权,并务必在文首注明以上信息。违者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