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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我,自我,超我(刀锋)书评

 LEON波格 2019-04-04

从7月20日到8月31日,这本书大概花了10天的时间阅读,非常幸运,有朋友推荐本书,让我持续的思考了很久,因为读书基本上都是在地铁和高铁上完成的,难免有点零散,所以在写下这篇文字的时候,我再把本书大致的翻过一次。选择了周煦良翻译的版本,这个译本快有四十年了,语言大多没有变化,只是我很好奇文中的“晃膀子”的原文是什么,也许是hang out吧,整本书来看,除了文学价值,不得不讨论的就是哲学价值,所以这种书的阅读体会分歧会更多,个人理解和解读表现得更加凸显,使得感受更加私人化,所谓私货也便是如此吧。

从文学性来看,这种第一人称的小说通常让我迷惑,我是分不清作者和书中人物的,索性不去区分,作者或者说文中的“我”有同样的职业,都是作家,有同样的作用,都是线索,主导着故事的发展,这种方法更让我沉浸,整个故事是有吸引力的,除了第六章大幅的哲学意味的讨论让我觉得枯燥(并且兴奋)之外,故事有着连贯性,对我是有吸引力的,对于一个小说,看故事是乐趣之一,就像本书中一再说到的侦探小说,吸引注意力,在故事中体验自己的乐趣是重要的部分。即使作者在开头时候就说自己在本书中没有什么故事可以说,但是他还是写出了一个可读性较强的故事,但故事一定不能精彩,一旦注意力被故事情节吸引了,就没有更多精力理解作者想要表达的想法,期待读者再次阅读品味是不理智的,因此,那些晦涩的,没有吸引力的故事不能直接否定。

读完本书,从开始回忆起,以“刀锋”为名字,除去一句“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再无讨论,这样说起来,想必是在说拉里,他在越过刀锋,艰难之处在于不仅收到外界的不解,还有他不知道自己在追求什么,这是让人最容易退缩的,追求的东西越是清晰明了越是简单。在本书中,作者从不吝啬对拉里的赞颂,因为用刀锋一词送给拉里也是合适的吧。

以下几个句子引发我的思考:

1.“自我牺牲是压倒一切的情感,连淫欲和饥饿跟他比起来都微不足道了。它使人对自己人格作出最高评价,驱使人走向毁灭。对象是什么人,毫无关系,值得也可以,不值得也可以,没有一种酒这样令人陶醉,没有一种爱这样摧毁人,没有一种罪恶使人这样抵挡不了。当他牺牲自己时,人一瞬间变得比上帝更伟大,因为上帝是无限和万能的,他怎能牺牲自己?他顶多只能牺牲自己唯一的儿子”

2.‘我知道有成千上万的人死去,但是,我没有亲眼看见他们死去,所以对我没有什么影响,后来我亲眼看见一个人死去,这是我感到惭愧。’

3.我读医科时曾经见过私人,在战争时看见的还要多。是我倒胃口的是他们看上去非常渺小,一点尊严没有。只是些弃之不用的木偶。

下边的内容基本是私货并且非常的大胆。

毛姆写本书可能是深受弗洛伊德影响,在1923年,弗洛伊德提出的本我,自我,超我的概念以解释意识和潜意识。本书第一次出版时间大概是1944年,创作时间应该在一战结束之后到二战,拉里的人物性格是在战争中因为战友救自己手上死去而转变,之后去追寻内心的自己,脱离传统生活的轨迹,开始了内心追求之路,拉里是个比较单纯的人,从这个人开始展示到眼前,直到本书结束,我没有看到很大的转变,即便本人说经过多年的游历已经寻找到了答案,我看待拉里不是一个立体的人,他只是一个人的一方面,与之相似的是艾略特和伊莎贝尔,他们有着较为单纯的性格特点,艾略特钟情于上流社会的宴会,向往着欧洲文化重心,自始至终;伊莎贝尔一直保持着冷静,理性,至于有点残忍,不管是进入热恋,还是取消婚约,她都能控制自如,即便是引诱索菲继续酗酒也是无懈可击。那么这三个人物,在我看来,不能说是完整的人,完整的人物是复杂立体而又丰富的,而他们三个,应该是对应着本我,自我和超我。在这里,我将拉里视为本我,伊莎贝尔视为自我,而艾略特则是超我。书中的我则是个观察者,这个人有着自己的价值观,有着对人的评判标准。有这个想法大概是从书中第四章开始的,到了第五章索菲的出场,我更加确信了这个想法,索菲是个完整的人,她有着以超我出现在开始的宴会上,她聊到地位,聊到马图林家族的钱财,她即使不擅长宴会,不长于交际,依旧在社会文明道德的基础上,建立起的自己的价值观,积极参与事物,她也有着自我和本我,她有自己的丈夫和孩子,在失去丈夫孩子后,开始压抑和消极,这是她在超我和本我的对立中开启了矛盾,后来任由本我发展,去满足原始的神经冲动,开始酗酒和吸毒,做一个妓女,完完全全的将本我展现出来。我想,这是拉里要和她结婚的一个原因吧,他们都是本我的展现,在抛弃了社会观念和道德束缚之后,看起来大相径庭,而究其原因,都是对符合快乐原则的,拉里之所以不能和伊莎贝尔结合,因为他们之间是不同的,伊莎贝尔是显示原则的,她会终止身体的快乐,她想要的不只是巴多胺的兴奋。这就是在第七章,拉里说起和索菲结婚丝毫没有对伊莎贝尔的顾虑,以为拉里也许从来就没有过真正想和伊莎贝尔结婚的必要条件,拉里要满足的是思想最初的疑问,而不是一个理性的人格执行者。这个地方要说一下艾略特,作者丝毫不隐瞒对艾略特的嘲讽之情,还要写的滑稽可笑,拉里和艾略特是不能和平相处的,他们是完全对立的关系。作者对伊莎贝尔也有赤裸裸的批判,甚至说她是杀人犯,这种文明社会中的杀人犯并不少见,因为他们都不是直接持刀者,在这种情况下,作者会去批评,但依旧能和平相处,按照他自己的话说:我是个道德败坏者。普通人,哪一个不是道德的败坏者呢?

需要说明的是,我把三个人说成是自我,本我,超我,并不是说着三个人是人格分裂,更不是说他们不是人这种个体,毛姆在以第一人称角度来看描述这件事的时候,他审视的不是自己,是他人,或者说是整个人的整体。这三者构成了所有的人,非某个特定的人。索菲是个完整的拥有三我的人,但是她的本我和超我斗争的厉害,让人怜悯。而书中另一个人物苏珊则是将三我调节的最好的人,她是个完整的典范,既能够随性的生活,又能够达成内心得自己,是协调三我的高手。我在读第六章的时候原文出现了“真我”这让我更相信自己的这个理解了。

文章最后,作者说这是个圆满的结局,但是,我没有任何好情绪,我想原因就是没有看到三我的调和,艾略特死了,伊莎贝尔和拉里永不相见,三者的这种结局不能说是圆满的结局。只有苏珊,能说是最好的结局吧。

我在读这部小说的时候,不怎么喜欢拉里,无论是作者有过多少次赞誉,终究觉得,这种放飞自我是不现实的,也许是让我嫉妒的,我做不来这种自我的事情,但是我羡慕,我嫉妒。读小说免不了会角色带入,而这本小说的神奇之处在于,不是带入到某个角色中,是带入到所有的角色中,似乎每个人都是我自己,但是每个人都不是自己。小说写的是人类这个整体中的每个个体吧。

这部小说不得不说的是拉里的寻找,他后来应该是找到了,不然也不会太停下来,把财产捐掉,作者没有直接说明,拉力找到了什么,但是第六章花了很大的篇幅讨论拉里的哲学问题,通过他各处云游,引入印度宗教,我对此一窍不通。拉里说了几个有意思的地方,人生就是想洋葱,一层一层的扒开去,里边什么也没有。类似的哲学说法有听过蛮多,大概就是人生本来就没有意义,上帝只存在于个人的头脑中,我不知道答案,作者也没有明确给出,读第六章真的是有些无聊,除了其中真我部分,我觉得可以为我想到的三我提供一点证据之外,真让人头疼,每个人的年龄和经历决定了能从书中读出什么,也许过些年在某个时候再看这本书,我能明白,拉里所寻找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吧!希望,到了那个时候,我也能明白,我寻找的东西究竟是何什么,不过,要是我忘记再读这本书,那就忘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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