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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同律师事务所《诉讼可视化》读书笔记

 公正永恒 2019-04-07
蒋勇:诉讼可视化——一场诉讼技术的启蒙运动
打官司就是打关系→只做非诉逃离法庭?
律师是否做好本职工作,是否将专业能力发挥到极致?
法律工作的本质是信息的传递与处理,获取信息的主要方式是眼睛
天同成立之初“两张图”工作法
案件事实图
法律关系图
天同“三大诉讼法宝”
诉讼可视化
案例大数据
模拟法庭
诉讼可视化
更好地保障办案质量——高效向法官传递信息
获取客户更多的理解——帮助客户理解律师的工作(量)
诉讼的困境
律师觉得法官凭关系断案而不提升自己的诉讼技术
法官因为律师没有充分说理而不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诉讼可视化——从恶性循环到良性循环
诉讼在“打关系”之外的更多可能性
陈耀权:这是一本写给法律人的图表书
法律工作本质
所有法律人工作的本质及核心都是信息的传递与处理
信息传递:法律思维传递给同事、客户、法官乃至对手
信息处理:了解案情、分析证据、理解法律、判例检索、逻辑推演、形成观点
思维倾向:文字需要二次加工,图形本身即为形象化,图形比文字更能减少传递差异化
本书章节安排
第1-4章:案卷材料如何转化图表——诉讼可视化怎么做
第一步:明确图标呈送对象,并根据对象的不同选择是否绘制、图表类型、图表内容
第二步:选择合适的图表类型,根据案件核心要素绘制时间图、关系图、数据图
第三步:确定图表内容,即根据全面罗列、逻辑整合、精简内容等方式展现案件事实
第四步:更好的表达,即在图表简明美观的基础上突出核心观点
第5章:典型纠纷类型的可视化应用
借款担保
建设工程
房地产开发
公司诉讼
第6章:图表实战案例
第7章:可视化的未来蓝图
第一章 诉讼可视化第一步:明确对象
前言 图表绘制给谁看
我们在很多场合使用诉讼图表
在开庭审理前,将图表作为代理意见提交合议庭
在客户会谈时,将图表提交客户展现我们对事实的把握或对法律问题的分析
团队内部讨论,将图标作为讨论范本和基础
不同场合的图表核心作用不同,绘制图表前需要明确图表画给谁看
是否提交图表
图表内容
图表形式
第一节 是否提交图表
呈送图表的必要性分析
是否存在信息壁垒
信息本身是否复杂
信息受众是否了解相关领域
实例一:向当事人说明民事再审制度
场景:
申请再审当事人不断增多
民事再审制度相关规定散落多个法律规范中
再审流程对当事人而言存在信息壁垒
图示:
注意:此图于当事人十分有用,却不必呈现给熟悉审判流程的法官
实例二:加油站租赁合同纠纷
场景:
加油站纠纷涉及规划、设计、建设、验收全流程
涉及危险化学品、成品油经营等多个行政许可及行政管理
法官并非相关从业人员,无法快速、高效梳理总结加油站建设及审批流程
图示:
注意:加油站租赁并非常见案由,法官对相关事项并不完全熟知,但当事人却早已了然于心
第二节 提交图表类型
同样一个案件,可能因为呈送对象不同,而选择不同的图表类型
实例:共同买方还是双重买卖?
场景:
案件背景:B向C采购货物以供应A,B未支付货款给C,C请求解除与A之间的所有权转让确认函
争议焦点:A与B是C的共同买方?A与B、B与C系各自独立的双重买卖关系?
法官:希望了解各方真实、客观的事实关系,而非对法律关系的预判(图示一)
当事人:希望了解律师对三方法律关系的论证和诉讼策略(图示二)
图示一(事实关系-法官版):
图示二(法律关系-当事人版):
注意:
并非法官仅需要案件事实图,而当事人仅需要法律关系图,需要视情况而定
在其他场合,亦可能向法官呈交法律关系图,而为当事人梳理案件事实图
第三节 提交图表内容
不同的呈送对象,决定了图表内容各有侧重
提交法官:
在保持客观公正基础上突出己方观点
尽可能筛选与案件核心争议有关的事实
内部讨论:
保障团队内部对案件的全面了解
内容尽量翔实,增加事实细节
本书基本立场
相较于呈送团队内部或当事人的图表,呈送法官图表最见律师功底
如无特别说明,本书以下内容以呈送法官图表为蓝本展开
第二章 诉讼可视化第二步:选择合适的图表类型
前言
不同的图表类型,绘制重点与方法均有所不同
时间图:如何将案件重要事实在时间轴上合理分布
关系图:如何将各主体及其之间法律关系均衡布局
案件核心要素不同,决定其应适用不同的图表类型
时间、关系和数据基本涵盖了所有案件,相对应地时间图、关系图和数据图基本涵盖了所需图表类型
案件特定事实的时间点更重要——时间图
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更重要——法律关系图
案件事实中的数据因素——数据图(如股权出资金额)
额外说明
部分案件时间、关系及数据都不重要
部分案件两种以上核心要素都很重要,需要根据不同对象绘制并提交不同图表
第一节 时间要素与时间图
基本理念
任何案件都具备时间要素,但并非任何案件都适合绘制时间图
时间图适用于那些核心要素是时间的案件
绘制方法
绘制横向或竖向时间轴
在时间轴上标注时间和事件
基本架构
难点所在:当案件案情更为复杂时,时间图变成案件大事记,无法让受众把握重点
一、时间轴线图的纵向划分
(一)利用纵向空间表达对比关系(两个主体)
案件背景:B公司向A公司提供精密设备,B公司供货并提供技术培训,A公司付款并负责厂房施工改造,因A公司怠于施工改造,到时B公司的交付设备无法完成验收
争议焦点:A起诉要求解除合同,B公司主张继续履行
时间图示:(作为B公司代理人,突出A公司与B公司的履行行为对比
注意事项:
不宜把双方行为列示在轴的同一侧,否则无法突出对方的违约情形
将两方行为分别列示在时间轴上下侧,天然可以起到区分的作用
(二)纵向空间表达对比关系(单一主体)
案件背景:B公司提供土地,A公司提供资金并负责销售,进行房地产合作开发(两期),并详细约定A公司分期付款安排,第一期项目如期完工后,A公司控制回款账户并擅自支出
争议焦点:A公司是否如约履行付款义务
时间图示:A公司约定付款进度与实际付款进度对比
(三)利用纵向空间进行行为分层
案件背景:
1996年5月,某银行和某信用社行社脱钩纠纷,将信用社诉至区法院,当月14日双方达成调解。
后信用社拒绝履行调解协议,1998年5月银行申请强制执行,同年7月执行裁定。2003年信用社向市中院申诉,当年6月中院指令区法院重新审理。
2003年12月,区法院做出49号判决,当年9月银行不服判决向高原申诉.2006年12月,高院作出68号裁定,指令中院在审。
绘图要点:清晰呈现不同时间发生的不同程序性事实
时间图示:
图示一:将当事方行为和法院行为进行分层表达(取乎下者)
图示二:将各个当事方行为和各级法院行为进行分层表达(取乎上者)
二、时间轴线图的横向划分
(一)利用括号对时间轴线进行横向划分(展现“时间区间”)
案件背景:
1991年至1992年期间,主债务人与银行签订四份贷款合同共贷款2000万元,保证人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保证,但未约定保证期间,债权未过诉讼时效
2001年5月债务人被申请进入破产程序,2001年6月银行申报破产债权,2001年9月债务人破产终结,银行债权未受清偿
2003年银行向保证人主张担保责任(作为银行代理人)
争议焦点:
银行主张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是否已经届满
保证合同签署于1991-1992年期间,彼时《担保法》尚未出台
在当时的法律规定下,保证期间应如何计算?
法规检索:
199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规定》(法发[1994]8号)
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担保法生效前发生保证行为的保证期间问题的通知》([2002]144号)
根据144号文,2002年之后法院处理案件按144号文处理而不再适用8号文
法律规定:
对于当事人在担保法生效前签订的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如果债权人已经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主债务人主张了权利,使主债务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但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债权人可以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6个月(自2002年8月l日至2003年1月31日)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逾期不主张的,保证人不再承担责任。
主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债权人没有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亦可以在上述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债权;如果债权人已申报了债权,对其在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部分债权,债权人可以在破产程序终结后6个月内向保证人主张。
本案疑难:
本案保证期间应为2001年9月25日(破产终结日)至2002年3月24日,但实际主张为2003年
根据144号文规定,144号文一经颁布,本案保证期间就已届满,但根据8号文规定,本案保证期间并未届满
律师任务:向法官释明不同司法解释造成的保证期间保护范围的不同
(二)利用箭头对时间轴线进行横向划分
案件背景:
2002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涉及农业银行与农村信用社脱钩遗留资金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10号):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行社脱钩遗留资金问题处理意见出台之前,各级人民法院暂不受理此类案件,已经受理的,中止审理,已经作出生效判决并进入执行程序的,暂缓执行
2005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对涉及农业银行与农村信用社脱钩遗留资金纠纷案件恢复诉讼程序的通知》([2005]187号),恢复对行社纠纷案件的立案受理
两份文件刚好间隔出一个诉讼时效期间,恢复立案受理后,银行对方当事人主张银行债权已过2年诉讼时效,但在此期间内,银行一直向主管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反映情况要求协调处理
争议焦点:本案是否罹于诉讼时效?通过图示证明本案诉讼时效并未经过
(三)通过变换线条颜色的方式对时间轴线进行横向划分
案件背景:某公司同时持多枚公章,其在不同时间内,备案公章和对外签约公章不同
争议焦点:该公司使用某一公章签署的合同是否能够成立
时间图示:
三、流程图
绘制原则:
关注不同事件的先后顺序(如何将大象装进冰箱)
呈送对象为那些不懂相关领域的受众
统一入口,区分情形,告诉读者根据不同情况可能的选择
范例图示:案外人救济途径
第一步:梳理案外人救济途径
执行异议之执行标的异议(《民事诉讼法》第227条、《民事诉讼法解释》第303条)
执行异议之执行行为异议(《民事诉讼法》第225条)
案外人申请再审与第三人撤销之诉
三种救济的衔接与选择(统一入口、区分情况)
第二节 关系要素和关系图
基本理念:任何一个案件当事人、事件之间也会发生不同的事实和法律关系
应用场景:交易模式、股权架构、权利义务等
基本优势:快速厘清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结构
一、关系图的外延与内涵
(一)关系要素
疑难问题:
侵权与被侵权关系、民间借贷关系等如何通过图表表达?
简单的事实关系和法律关系绘制关系图难免画蛇添足
关系图不能像时间图和数据图一樣直接标注和表现
关系要素需要通过图表的结构和关键事实予以体现
案例说明:
案件背景:A向B借款100万,并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作为担保,后因A无力履行借款而生纠纷,B主张履行房屋过户手续,A主张让与担保违反禁止流押流质原则无效
应用说明:AB间的让与担保行为并不复杂,绘图说明与文字说明并无二致,因此无需绘图,而应突出“让与担保”的关键事实(时间高度吻合、长期未要求过户等)
(二)关系图使用场景
主体繁多(三个以上,范例:如何找“备胎”)
关系本身即为争议焦点(如真实交易与虚假交易并存、融资性贸易)
贸易闭环:买方以支付货款为名行借贷之实,最终高价卖出货物,实则收回贷款本息
货物往往不存在或仅以提货单代替流通,甚或不从事涉案货物生产或销售
各方在同一时间段缔约,总有一方高买低卖,价格波动不具市场公允性
范例:
关系为叙事逻辑
叙事背景:A、B控股D公司,A、C控股E公司,各方进行股权置换,A将其持有D的股权和C持有E的股权进行置换,置换后,A独资控股E公司,B、C成为D公司股东
关系图形:
二、关系图的绘制
基本理念:
关系千变万化,并无固定表达方式(如时间图的一条直线)
关系本身是通过图形选择和关键事实摘取得以体现
(一)图形结构选择——尽量符合读者思维习惯
股权结构:层级图
融资贸易:循环图
……
(二)关系图绘制要领
保持点线一致性
以点表征关系中的主体,以线表征主体间的关系
大小、形状、长度、粗细、指称等尽可能保持一致,不一致时应特别处理或说明
示例:(B→D实则股权转让关系,但与其他部分的持股关系不一致,绘制时应做区分处理,否则易生误解)
主体尽量不重复
单个主体尽量不要重复出现两次以上,可通过层级实现合并同类项
股权结构图范例:(从左优化至右)
避免线条交叉、曲折
如上图,如果不合理安排A、B、C的位置关系,势必出现线条交叉曲折情形
为避免交叉曲折,需要合理安排图形位置、顺序
三、关系图实战案例
案件背景:
2005年12月,钢铁公司向银行贷款5000万,贷款时钢铁公司股东为张父40%、张甲30%、张乙30%,钢铁公司(80%)另与张甲(20%)设立贵州材料公司,钢铁公司另持有辽宁材料公司100%股权
2006年2月,钢铁公司与张父、张甲、张乙进行股权置换,钢铁公司将持有辽宁材料公司100股权转让张甲(50%)及张乙(50%),钢铁公司持有贵州材料公司80%的股权转让给张甲(30%)及张乙(50%),作为对价,张甲、张乙在钢铁公司共计60%的股权全部转让张父
2007年贷款到期,钢铁公司无力偿还,银行主张上述股权置换导致钢铁公司优质资产贵州材料公司及辽宁材料公司被无偿转让,申请撤销《股权置换协议》
争议焦点:钢铁公司转让贵州材料公司及辽宁材料公司股权是否系无偿转让?
图示一:(线条交叉、同时包含两种关系,无法清洗分辨)
图示二:(静态对比股权置换前后公司财产情况)
第三节 数据要素与数据图
应用场景:
数据量非常大,会给受众接受信息带来困难
存在重要的数据变动,需要了解变化前后情况,构建完整的交易情况
需要强调数据间的关系(如买卖合同交货数量和货款支付)
呈现方式:
数据庞杂:表格
数据变动:折线图
一、表格
数据整合——实际出资金额与登记出资金额不一致的股权纠纷
各股东实际出资金额与登记出资金额对比
参加股东会时本人签字情况
基本思路:将分散数据从原始材料中提取出来,再根据实际情况整合
数据变动——动态展现公司股权变动过程(利用纵横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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