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在90天内对方没有认证,但金额或名称等出现错误,开票单位将发票收回,对冲重新开具,现在跨月后发现错误必须到税务大厅出具证明重新开具,这样太不方便了,因为发票出错跨月是双方原因,开票单位冲红重开方便,也没有错误,为什么不让我们自己冲红重新开具?最近我们也没有收到国税局的文件。只是超过90天不能随便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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