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办理房屋等不动产的过户时通常有买卖、赠与、继承三种形式,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很多税务机关也设置专门的服务机构或窗口来办理上述有关事宜。由于三种形式下涉及的税种多、减免税优惠内容复杂,一直困扰着大家,本文就结合生活实际来聊聊这几种行为所涉及的那些税事儿。为便于说明问题,本文在政策运用时将房屋分类为住房、商铺等非住房进行阐述。 一、买卖行为 1.增值税 二、赠与行为 1.增值税 三、继承行为 继承按继承方式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前已述及,继承行为对继承人、被继承人来说,免征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对非住房性质的继承,要缴纳印花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两者唯一不同在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规定,对于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目前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二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受让人(受赠人、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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