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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不得的凳子

 山野隐石 2019-04-12

王林和李平是某初中同班同学。一天下课后,王林在教室内站起来收拾书桌,李平想和他开个玩笑,于是趁机撤走了王林的椅子。王林没有注意,坐下时直接摔坐到地上。被同学扶起后,王林感觉腰部不适,随后,班主任联系了王林的家长带孩子到医院做检查。经诊断,王林尾骨骨折、骨膜损伤,构成10级伤残。王林父亲要求学校和李平共同赔偿王林的医疗及相关费用时,遭到了校方拒绝,校方认为是李平一手造成的事故应由其负全责。李平家人也不愿意承担全部责任。于是,王林父亲将学校和李平告上了法庭。

王林受伤,主要原因是李平将其座椅撤走的行为造成的,李平应承担主要责任。王林、李平属限制行为能力人,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对事件的发生应承担次要责任。王林无责。故法院做出如下判决:李平承担70%的赔偿责任,即8.4万元,由其法定监护人,即他的父母承担;学校承担30%的责任,即3.6万元。

法官说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8条规定: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39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承担责任。

方圆律师提醒

      本案中,李平的一个玩笑给王林造成了巨大伤害,同时也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损失,真是一时不慎,害人害己。在日常生活中,开玩笑一定要把握分寸,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事情千万不要去做,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切不可图一时的高兴而不计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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