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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法智:私募机构的高危岗位与典型雷区

 PE法智 2019-04-12

导读

为了整治私募行业的存在的一些违法违规乱象,监管从严早已成为私募行业的常态。作为私募从业人员,一定要清楚了解私募机构的“高危岗位”,牢记私募机构不能踩踏的“雷区”,千万不要因一时不慎而糊里糊涂地受到基金业协会的纪律处分。

随着私募行业的爆发式增长,行业内出现了一系列违法违规乱象。为了保障私募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也在不断加强监管力度,对于违反行业自律规则的已登记私募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坚决予以纪律处分。

从2018年度基金业协会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书》来看,处分的对象主要是违法违规私募机构在协会登记的高管人员(对于违规的私募机构,协会均已以公告方式注销登记),理由是这些高管人员对私募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那么,哪些是私募机构容易“中枪”的“高危岗位”?私募机构的哪些行为会连累高管人员“躺枪”呢?下面,PE法智将结合2018年度基金业协会作出的纪律处分情况为大家进行梳理。

一、私募机构的“高危岗位”

从基金业协会作出的处分决定来看,下列岗位属于私募机构的“高危岗位”,担任这些职务的人员一定要特别关注所任职私募机构的合规运营情况,不要随意在私募机构“挂职”,否则一不小心就可能被基金业协会处分,尤其是私募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风控人员,岗位风险指数高达“五颗星”。

二、私募机构的“雷区”

除了了解自身岗位的风险系数外,高管人员还需牢记千万不要让所管理的私募机构踩到以下经过反复确认的“雷区”,这才是避免“躺枪”的关键。

三、纪律处分的形式

从基金业协会作出的处分决定来看,主要实施的处分形式分为两种:

(1)将高管人员加入黑名单,期限一般为1年(少数案例中为3年);

(2)取消高管人员的基金从业资格,并加入黑名单,期限一般为1年(少数案例中为3年)。

加入黑名单期间,被处分人员不得重新报名参加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被处分人员再次取得基金从业资格需要重新参加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四:“翻案”机会渺茫

实践中,也有一些高管人员会就纪律处分向基金业协会申请复核,但从2018年度的4起复核案例的结果来看,仅在1起案例中,基金业协会对申请人部分减轻处分,其余案例均维持原纪律处分决定,驳回了申请人的复核申请。由此可见,一旦受到纪律处分,高管人员的“翻案“机会将非常渺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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