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19-028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创维数字”)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2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各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赖伟德先生主持,公司 9 名董事全部参与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司分别于2017年8月15日、2017年8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16日和2017年9月1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上的相关公告。分别于2018年8月2日、2018年8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3日和2018年8月23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上的相关公告。 (一)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1,040万张。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债券利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1.56元,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布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到期赎回条款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3%(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五)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1、发行对象(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12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除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承诺注销的业绩补偿13,971,152股及公司40名已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禁的1,194,000股外)。 (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网下发行: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包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申购的法人,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 (4)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及网下申购。 2、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12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除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承诺注销的业绩补偿13,971,152股及公司40名已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禁的1,194,000股外)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网下和网上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90%:10%。根据实际申购结果,最终按照网下配售比例和网上中签率趋于一致的原则确定最终网上和网下发行数量。 (1)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创维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12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除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承诺注销的业绩补偿13,971,152股及公司40名已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禁的1,194,000股外)持有创维数字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0.9821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9821张可转债。发行人现有总股本1,074,103,280股,扣除上述计划注销的股份数后,本次可转债发行的优先配售基数调减为1,058,938,128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约10,399,830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10,400,000张的99.998%。由于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2)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0810”,配售简称为“创维配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3)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申购。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4)网上发行 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发行。网上发行申购代码为“070810”,申购简称为“创维发债”。最低申购数量为10张(1,000元),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0张的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10,000张(100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超出部分申购无效。 (5)网下发行 机构投资者应以其管理的产品参与网下申购,每个产品的申购下限为100万张(10,000万元),上限为500万张(50,000万元),超过10万张(1,000万元)的必须是10万张(1,0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及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申购保证金数量为每一网下申购账户(或每个产品)50万元。 认购金额不足104,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包销基数为104,000.00万元,承销团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承销团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31,200.0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12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除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承诺注销的业绩补偿13,971,152股及公司40名已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禁的1,194,000股外)持有创维数字的股份数按每股配售0.9821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换公司债券金额,再按100元/张转换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1,074,103,280股,扣除上述计划注销的股份数后,本次可转债发行的优先配售基数调减为1,058,938,128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约10,399,830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10,400,000张的99.998%。由于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认购金额不足104,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包销基数为104,000.00万元,承销团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承销团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31,200.0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情况的议案》同意2019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预计发生如下金融业务:在财务公司日最高存款限额不超过7亿元;贷款额度不超过1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7亿元,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的《关于 2019 年度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情况的公告》。 关联董事赖伟德、刘棠枝、施驰、林劲、张知、应一鸣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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