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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投标中废标、流标与无效中标

 若悟369 2019-04-15

工程建设招投标中废标、流标与无效中标

激烈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筑企业可能会因为技术条件不过关,工程造价选择过高,企业资质没有达到规定而被淘汰出局,这些淘汰和企业实现自身赢利目标,工程管理水平或者原由资质有关, 可能是不可克服的问题,也可能是企业在机会与利益之间作出的一种均衡,而招标投标中废标、流标与无效中标的产生往往不是因为不可克服的原因或者不存在某些方面的积极意义,废标、流标与无效中标是建筑企业机会的浪费,招标成本的浪费,对招标方同样可能会失去最优秀的投标者,招标失去应有的价值,延误了工期、浪费了人力、物力。而废标、流标与无效中标在招投标活动中占有不少比重,因此,预防废标、流标与无效中标可能比企业在投标的价格、工期的选择上具有更直接的意义。

废标的产生的原因是法律强制性的规定或者招标文件中约定废标事件的出现,废标分为法定废标和约定废标,法定废标着重保护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在招投标活动中具有普遍性;约定废标是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由招标文件约定,只有完全满足其中的一些规定,投标文件才可以参加评标的条件,如:招标方一定要求满足的工期,不能承受的造价等都是招标方约定废标产生的原因。

单个的废标往往是所有投标作废的原因,也是投标企业失去竞争机会的原因,法律规定是产生废标的主要原因,法定废标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投标无效的情形,其情形可以归纳如下:

一、 形式或程序上的不合法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2、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3、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辩认不清;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投标单位未参加开标会议。

二、投标文件内容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1、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2、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4、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三、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1、投标文件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2、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4、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四、不符合技术规定的

1、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招标文件对重大偏差无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应作为废标处理

五、主体不合格的

1、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2、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3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

中标无效是选定的中标者不具有法律认可的效力,其中废标是不能够参与标书的评比选择的,废标也就没有中标的可能性,如果中标者本身是废标,该投标书没有参与竞标的法律依据,因此废标中标是中标无效的主要情形之一。导致中标无效的原因还有违背公平竞争、评标违法等如下原因:

一、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二、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三、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

四、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

五、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六、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

以下行为情节严重时,整个招标活动都无效:

一、未在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的; 二、邀请招标不依法发出投标邀请书的; 三、自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少于五个工作日的; 四、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少于二十日的; 五、应当公开招标而不公开招标的; 六、不具备招标条件而进行招标的; 七、应当履行核准手续而未履行的; 八、不按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内容进行招标的;九、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接收投标文件的; 十、投标人数量不符合法定要求不重新招标的,如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邀请的合格申请人应当不少于9个;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邀请的合格申请人应当不少于7个。

当评标活动违反法律规定时,评标的行为不被法律认可,应当依法重新进行评标或者重新进行招标,评标无效的情形有:

一、使用招标文件没有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的;

二、评标标准和方法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投标人的内容,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且影响评标结果的;

三、应当回避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人参与评标的;

四、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人员组成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五、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在评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且影响评标结果的,包括(1)私下接触投标人的;(2)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3)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4)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的;(5)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评标活动的。

六 废标分为单个投标作废与所有投标作废,所有投标作废就是通常所说的流标,流标的情况有:1、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2、所有投标文件都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产生流标后,按照法律规定应该采用招标的项目,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本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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