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产素(oxytocin),又称为缩宫素,是脑垂体后叶激素的一种多肽激素,由丘脑下部的视上核及室旁核的神经元细胞合成。 它具有收缩子宫、加快分娩过程的作用,还在大脑中发挥作用,影响我们的情感情绪、社会行为。 1906年,英国药理学家亨利·哈利特·戴尔爵士发现一种垂体提取物可以促进子宫收缩,这便是后来我们所熟知的催产素。 目前临床所用制剂是从猪、牛、羊的脑垂体后叶中提取或化学合成而得。 临床上,催产素的主要作用是选择性兴奋子宫平滑肌,增强子宫收缩力及收缩频率,广泛应用于引产和催产。本文将对催产素临床使用及注意事项进行总结。 适应证及禁忌证 引产的适应证 ① 胎膜早破,>37孕周,破膜超过6小时尚未临产者; ② 过期妊娠; ③ 某些妊娠并发症或合并症经治疗效果不满意,继续妊娠将威胁母体和胎儿生命,需终止妊娠者,如妊高征、妊娠合并糖尿病、母儿血型不合等; ④ 死胎。 催产的适应证 催产素的使用目的是加速产程进展和预防滞产,对原发或继发性宫缩乏力,排除梗阻性因素后即可采用催产素催产。 引产的禁忌证 ① 骨盆狭窄或头盆不称; ② 胎位异常如臀位及横位; ③ 子宫过度膨胀,如羊水过多,胎儿过大及多胎妊娠; ④ 妊娠合并严重心血管异常,如高血压、心脏病等; ⑤ 畸形子宫或疤痕子宫妊娠,如双角子宫妊娠,子宫肌瘤剔除术或剖宫产后妊娠虽非绝对禁忌,但因易发生子宫破裂,也应慎重选用。 催产的禁忌证 ① 子宫不协调收缩所致产程延长; ② 继发性宫缩乏力来源于明显头盆不称或重度胎头位置异常,如胎头高直位、前不均倾位、颏先露; ③ 胎儿窘迫。 使用方法 1 催产素的给药途径 ● 持续性静脉滴注给药 目前公认小剂量滴注催产素为安全常用的给药途径,可随时调整用药剂量,保持生理水平有效宫缩,一旦发生异常即可随时停药。 ● 脉冲式给药 近年来,国外学者模拟内源性催产素的释放,采用脉冲式给药,这样可周期性提高血浆中催产素的浓度,从而引起子宫周期性节律性收缩,符合子宫的生理状态。 与持续静脉滴注相比更为安全有效,具有可调性、可监测性及可控性三大特点。 但此种方法需用输液泵给药,目前尚不能推广普及。 ● 其他给药途径 应特别强调废除以往那些难以控制催产素浓度的不安全用药途径,如肌肉注射、穴位封闭及鼻黏膜给药等。 2 静脉滴注药的配制方法 应先用5%葡萄糖500mL,采用7号针头行静脉滴注,按每分钟8滴调好滴速,然后再向输液瓶中加入2.0~2.5U催产素,将其摇匀后继续滴入。 切忌先将催产素溶于葡萄糖中直接穿刺行静脉滴注,因此法初调时不易掌握滴速,可能在短时间内进入体内过多的催产素,不够安全。 3 掌握合适的浓度与滴速 因催产素个体敏感度差异极大,静脉滴注催产素应从小剂量开始循序增量。 用于催产者,将2.0~2.5U催产素加入已调好滴速的5%葡萄糖500ml中由8滴/min开始,根据宫缩频率及强度每15min调整一次,逐渐增加滴速直至出现有效宫缩。 有效宫缩的判定标准是:10分钟内有3次宫缩,每次宫缩持续30~60秒,子宫收缩压力达6.67~8.00kPa(50~60mmHg),伴有宫口扩张。 但最大不超过30滴/min(10mU/min)。若滴速已达30滴/min仍未引出正规宫缩者,可适当增加催产素的量,但绝对不能超过17mU/min。 用于引产者,催产素连续滴注不应超过3天,每日滴液总量1000ml为限,无效者应停用。 若引产成功,应持续至活跃期后再酌情逐渐减量或停滴。 注意事项 催产素引产和催产虽比较安全,但个体对催产素的敏感性及清除率差异较大,较难掌握,因此,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在滴注催产素过程中应强调专人监护。 每15分钟测一次宫缩频率、强度、持续时间,随时注意羊水颜色及质量、血压、脉搏与呼吸。有条件者最好用胎心监护仪监测。 2 使用催产素进行催、引产时,必需先做人工破膜,而后滴催产素,人工破膜后观察20~30分钟。若宫缩无改进,再进行催产素引产。 3 若发现不协调收缩或强直性宫缩,应及时停止滴注。 如停注后宫缩仍不能缓解,应静脉滴注硫酸镁或羟苄羟麻黄碱(安宝),否则可导致胎儿窘迫甚至子宫破裂。 4 警惕个别病例对催产素过敏,常表现为胸闷、气急、寒战甚至休克,需用抗过敏药对症治疗。 5 催产素结构与加压素相似,剂量增大时也有抗利尿作用,因此用量不宜过大,以防止发生水中毒引致抽搐或昏迷。 6 催产素可增加新生儿黄疸的发生率,其发生与低钠血症有关。 因此,建议当输液量>1000mL时应加适量含钠溶液,以防新生儿低钠血症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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