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2017〕203号、淮水农〔2017〕113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2017年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资金771.74万元,其中:省级资金70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40万元,群众及新型农业生产经营农户自筹31.74万元。该工程于2017年7月14日开工建设,计划工期180历天。 省财政厅、水利厅将对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考评,绩效考评结果是争取下一批中央财政投资及省级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县级配套资金到位情况是考评年度建设任务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指标。为保证资金不留缺口,顺利通过考评验收,请县政府拨付2017年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县级配套资金40万元。 妥否,请批示! 2017年1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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