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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本

 苏家埠大淠塘会馆 2019-04-17
              1953年至上世纪90年代初市镇居民一直凭粮本到粮站或粮店买粮食和食用油。粮本的口粮是按照户口上各人的年龄核定的定量,长到14岁以上口粮标准就和大人一样了。那时候小孩普遍是七岁八岁开始上小学,一般十四岁小学毕业开始读中学,所以中学生的口粮标准和成人是一样的。每年都有一部分小孩因为年龄的增长要执行新的口粮标准,所以每年粮食部门都要核粮本,家庭要将粮本交到街道的选区,审核后有的家粮本会因为小孩口粮的变动,发现全家的口粮每月增加了几斤。

          那时和粮本的功用相同的还有粮票,粮票是从粮本中分离出的。那时的饭店,点心铺都是集体兴办,在饭店吃饭,到点心铺买点心都要付相应的粮票。日常生活需要粮票,单位没有食堂要在外单位食堂搭伙的单身青年需要粮票,出差和远门走亲戚更需要粮票,所以粮食部门会依据家庭粮本或单位集体粮本发放相应的粮票,发放出的粮票在粮本作相应的扣除,所以,粮本,粮本,是粮之本。

          粮票当时有地方粮票和全国流通粮票两种,省市县印制的为地方粮票,只能在相关的地方使用,国家粮食部印制的为全国流通粮票,能在全国使用。全国流通粮票还有特别的一点,就是粮票的面值里包含有相应的食用油,依据那时成人的口粮大约每月30斤,食用油大约每月半斤的定量,所以我猜想30斤全国流通粮票应包含半斤食用油。

          我记事时,家里用粮本去粮站买米要搭配面粉和山芋干,搭配的面粉主要是擀面条吃,那时粮食定量是不够吃的,家家都要精打细算省着吃,吃面条的好处,是面条有水,水也起到饱肚的作用。面粉做馍吃次数不多。母亲说做馍费粮食。家里的面坛子面粉上面一直放着一团“酵头”,面粉酵头和水搅拌成团,待面团发酵后切下一小块放面坛作下次用的酵头,其余在锅里贴馍吃。扁扁的形状母亲称鞋底馍。搭配的山芋干是放在米里混合着煮饭吃。

          小时候,故乡的居民奉行二餐制,第一顿饭大约在10点至11点吃,第二顿饭大约在下午5点左右吃。上小学时都是空着肚子去上早课,中午放学回家吃第一顿饭,这顿饭是干饭,第二顿饭,如果不是面条就是汤饭。我家中午煮的饭是分二顿吃的,中午留的一些饭兑上水烧开就叫白水汤饭,白水汤饭就咸菜是我们家第二顿饭的标准配置,有时汤饭里加一点蔬菜再放一点油盐,我们称之油盐汤饭。

          我于1976年成家立业,直至1979年才有家庭粮本,有粮本意味着我17年的吃食堂的历史结束了。结婚时我还在单位吃食堂(吃食堂有语病但说惯了),夫人的家就在单位隔壁,她回家吃,我的口粮在“单位粮本”上,她们家也是从粮本买粮算计着过日子,所以我很自觉地少到岳母家吃饭。1978年末我调回六安,79年单位的总务科便给我家办理了家庭粮本,六安粮站有多处,我一直在离家最近的万寿寺巷粮店买粮和食用油。

          翻开家庭日记账,那时六安的米价是一斤0.139元,这个米价一直维持到上世纪90年代初的取消粮本。计划经济年代国家强调物价稳定,所以到粮店买粮油会发现价格多年都没有变化。但是国家为了提高农村的农民收入,必须提高粮食的收购价格,导致粮食的出售价格也要相应提高,这就是后来的粮价每斤0.139元,国家为了弥补提价造成的损失,国家又给每个职工发放粮食补贴,所以我们单位的职工工资表中就多了粮贴这一项,大约是每人每月2元。

粮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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