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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方临床大家胡希恕论经方辨证施治

 爱中医2 2019-04-19


一、论《伤寒论》的独特理论体系 辨证施治,是说明中医以药治病的方法,亦常被称为辨证论治,我以为辨证施治更朴实些。有是证即用是药,还要引经据典地议论一番干什么?因此乃采用辨证施治,作为本书讨论的专题。

中医治病,之所以辨证而不辨病,是与它的发展历史分不开的,因为中医发展远在数千年前的古代,当时既没有进步的科学,又没有精良的器械,故不可能如近代西医能找到病变的实质和致病的因素,以求疾病的诊断和治疗,而只有凭借人们的自然官能与患病人体的症状反应,探索治病的方法经验,经实践复实践,不但可以促进四诊的进步、药性的理解和方r剂配制的发展,而且对于万变的疾病,亦终于发现了一般的规律反应,并于此一般规律反应的基础上,试验成功了通治一般疾病的种种验方,所谓《伊尹汤液经》即集验方的较早典籍,不过它亦和《神农本草经》《黄帝内经》一样,本是难以数计的民众于长期不断的疾病斗争中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却记在帝王宰相们的功德簿上。

《汤液经法》见于《汉书·艺文志》,晋·皇甫谧于《针灸甲乙经·序》中,谓:“仲景论广《汤液》为十数卷,用之多验。”可见仲景著作大都取材于《汤液经法》,谓为论广者,当不外有其个人的学识经验,或间有博采增益之处,后人用之多验。

《汤液经法》又已失传,遂多误为张氏独出心裁的创作,因此对他有方剂之祖、医中之圣等无稽、过誉的推崇。试问:在科学还不发达的古代,于变化莫测的疾病证候反应上,探求疾病的一般发展规律和治疗准则,并制定出种种必验的治方,若不是在长久的年代里和众多的人体上,历经千百万次的反复试验、观察、实践,又如何可能得出这样百试百验的精确结论?故无论伊尹或张仲景都不会有这样奇迹的创作,而只能是广大劳动群众,在不断的疾病斗争实践中,逐渐积累起来的伟大成果。它有很长的历史发展过程,而绝不是,亦不可能是某一个时代,更不要说是某一个人便能把它创造出来。

《汤液经法》的出世即标志了辨证施治的方法形成,但《汤液经法》亦不会出自于遥远的商代,更与伊尹拉不上关系,至于张仲景,不外是《汤液经法》的杰出传人,《汤液经法》已不可得,赖有仲景书,则辨证施治的规律法则和多种多样的证治验方,幸得流传下来,此又不能不说是仲景之功也。 仲景书本与《内经》无关,只因仲景序言(《伤寒论·序》)中有“撰用《素问》九卷……”之文,遂使注家大多走向附会《内经》的迷途,影响后来甚大。其实细按其序文,绝非出自一人手笔,历来识者亦多疑是晋人作伪,近世杨绍伊辨之尤精,今择要介绍于下,以代说明。

杨绍伊在其所著《伊尹汤液经》中写到:“知者以此篇序文,读其前半,韵虽不高而清,调虽不古而雅,非骈非散,的是建安。天布五行与省疾问病二段,则笔调句律,节款声响,均属晋音。

试以《伤寒例》中辞句,滴血验之,即知其是一家骨肉……再以文律格之,勤求古训,博采众方,在文法中为浑说,撰用《素问》九卷等五句,在文法中为详举,凡浑说者不详举,详举者不浑说,原文当是:感往昔之沦丧,伤横夭之莫救,仍勤求古训,博采众方,为《伤寒杂病论》,合十六卷。此本词自足,而体且简,若欲详举,则当云感往昔之沦丧,伤横夭之莫救,乃撰用《素问》九卷、《八十一难》《阴阳大论》《胎胪药录》并《平脉辨证》为《伤寒杂病论》,合十六卷,不当浑说又后详举也……且《素问》九卷、《八十一难》《阴阳大论》三书,三阳三阴篇中无一语道及,《辨脉》《平脉》之答曰、师曰类,又非仲景自作,其《伤寒例》一篇,为叔和之作,篇中已有明文。而《伤寒例》,即首引《阴阳大论》,篇中之语,亦悉出此三书,是三书乃叔和撰用之书,非仲景博采之书也。

再以叔和撰次者证之,叔和撰次之篇,有《平脉法》一篇,此撰用之书,有《平脉辨证》一种,此撰用之《平脉辨证》,即《平脉法》出处之注脚,《平脉法》既为出于《平脉辨证》,则《平脉辨证》必非仲景所博采。又三阳三阴篇中,叔和撰次之可考,见者,除问曰、答曰之《辨脉法》类,与问曰、师曰之《平脉法》类外,无第三类。此撰用之书,除《素问》九卷、《八十一难》《阴阳大论》三书,为撰用《伤寒例》之书外,亦惟《胎胪药录》《平脉辨证》二种。

来的,关于这一点,是无人加以否认的吧?惟其是来自于实践,当然必有其客观的形式和真理,形式即以上所说的辨证施治的方法体系,真理即以上所说的辨证施治的精神实质。但此实践的总结,今只见之于仲景书,则对于辨证施治的研究,若舍仲景书,又于何处求之呢?本书即透视仲景书的证治精神,结合临证的实践而进行深入探讨。

二、论六经与八纲

中医辨证主要是六经八纲,中医施治亦主要是在六经八纲的基础上制定治疗的准则,所以对于中医辨证施治的研究,六经和八纲是首应探讨的核心问题,为便于说明,以下先从八纲谈起。 八纲,是指表、里、阴、阳、寒、热、虚、实而言,其实表、里的中间还应有个半表半里,按数来讲本来是九纲,由于言表里,即含有半表半里在内的意思,故习惯常简称之为八纲,今依次述之于下。 表、里和半表半里:表指体表,即由皮肤、肌肉、筋骨等所组成的机体外在躯壳,则谓为表,若病邪集中地反应于此体部,即称之为表证。 里指机体的极里面,即由食道、胃、小肠、大肠等所组成的消化管道,则谓为里,若病邪集中地反应于此体部,即称之为里证。 半表半里指表之内,里之外,即胸腹二大

《平脉法》之问曰、师曰类,既为出于《平脉辨证》,则《辨脉法》之问曰、答曰类,必为出于《胎胪药录》无疑。由是言之,叔和之作伪,实欲自见其所撰用之书,下之二段为自述其渊源所自而已。”

仲景书古文古奥,本来难读,向来读者又惑于叔和的伪序,大都戴上了《内经》的有色眼镜,因而不可能更客观地看待仲景书,惟其如此,也就不可能通过仲景书,以阐明辨证施治的方法体系和其精神实质了。

中医的辨证施治,是广大劳动群众在与疾病斗争的实践中总结出来的,而不是什么生而知之的圣人创造出腔间,为诸脏器所在之地,则谓为半表半里,若病邪集中地反应于此体部,即称之为半表半里证。

总之,表、里、半表半里三者,为固定的病位反应,或为表,或为里,或为半表半里,虽有时表与里,或表与半表半里,或半表半里与里,或表与半表半里、里同时出现,但绝不出此三者范围。 按以上所谓病位,是指病邪所反应的病位,不是指病变所在的病位,虽病变在里,但病邪集中地反应于表位,中医称之为表证,抑或称之为邪在表、病在表。反之,虽病变在表,但病邪集中地反应于里位,中医称之为里证,抑或称之为邪在里、病在里,以下同此,不另说明。

阴和阳:阴指阴性证,阳指阳性证。

人如患了病,未有不影响机体的机能改变的,尤其是代谢机能的改变,而其改变不是较正常为太过,便是较正常为不及,如其太过,则患病机体亦必相应要有亢进的、发扬的、兴奋的等这类太过的病证反应,即称之为阳证。如其不及,则患病机体亦必相应要有衰退的、消沉的、抑制的等这类不及的病证反应,即称之为阴证。故疾病虽极复杂多变,但概言其为证,不为阴,便为阳。

寒和热:寒指寒性证,热指热性证,若患病机体的反应为寒性证候者,即称之为寒证。患病机体的反应为热性证候者,即称之为热证。基于以上阴阳的说明,则寒为不及,当亦阴之属,故寒者亦必阴,则热为太过,当亦阳之属,故热者亦必阳。不过寒与热,是具有特性的阴阳,若泛言阴,则不一定必寒,若泛言阳,则不一定必热,故病有不寒不热者,但绝无不阴不阳者。

虚和实:虚指人虚,实指病实,病还未解,而人的精力已有所不支,机体的反应显示出一派虚衰的形象者,即称之为虚证。病势在进,而人的精力亦不虚,机体的反应显示出一派充实的病证者,即称之为实证。由于以上的说明,可见虚实亦和寒热一样,同属阴阳中的一种特性,不过寒热有常,而虚实无常。寒热有常者,即如上述,寒者必阴,热者必阳,在任何情况下永无变异之说。但虚实则不然,当其与寒交错互见时,而竟反其阴阳,故谓无常。即如虚而寒者,当然为阴,但虚而热者,反而为阳;实而热者,当然为阳,但实而寒者,反而为阴。以是则所谓阳证,可有或热,或实,或亦热亦实,或不热不实,或热而虚者,则所谓阴证,可有或寒,或虚,或亦虚亦寒,或不寒不虚,或寒而实者,此可以下表明之(见表1)。

表1 证之阴、阳、寒、热、虚、实关系

六经是指太阳、阳明、少阳的三阳和太阴、少阴、厥阴的三阴而言,《伤寒论》虽称之为病,其实即是证,而且是来自于八纲,今先就其相互关系说明于下。

基于以上八纲的说明,则所谓表、里、半表半里三者,均属病位,则所谓阴、阳、寒、热、虚、实六者,均属病情,不过病情势必反映于病位,而病位亦必因有病情的反映而反映,故无病情则亦无病位,无病位则亦无病情,以是则所谓表、里、半表半里等证,同时都必伴有或阴,或阳,或寒,或热,或虚,或实的为证反应,同理,则所谓阴、阳、寒、热、虚、实等证,同时亦都必伴有或表,或里,或半表半里的为证反应,由于寒、热、虚、实从属于阴、阳,故无论表、里还是半表半里,均有阴阳二类不同的证,三而二之为六,即病之见于证的六种基本类型,亦即所谓六经者是也,今示其相互关系如下表(见表2

病位病情与六经 续表 按:中医的发展原是先针灸而后汤液,以经络命名病习惯已久,《伤寒论》沿用以分篇,本不足怪,全书始终贯串着八纲辨证精神,大旨可见。惜大多注家执定经络名称不放,附会《内经》诸说,故终弄不清辨证施治的规律体系,更谈不上透视其精神实质了。其实六经即是八纲,经络名称本来可废,不过本书是通过仲景书来阐明,为便于读者对照研究,因并存之,《伤寒论》对于六经各有概括的提纲,今照录原文,并略加注语如下:

“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

注解:太阳病,即表阳证,意思是说,太阳病是以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等一系列证候为特征的,即是说,无论什么病,若见有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者,即可确断为太阳病证,便不会错误的。

“阳明之为病,胃家实是也。”

注解:阳明病,即里阳证。胃家实,谓病邪充实于胃肠里面,按之硬满而有抵抗或压痛的意思。大意是说,凡病胃家实者,即可确断为阳明病。

“问曰:阳明病外证云何?答曰:身热,汗自出,不恶寒,反恶热也。”

注解:胃家实,为阳明病的腹证,此外还有阳明病的外证,可供我们诊断。身热、汗自出、不恶寒、反恶热这一系列证候,即其外证,凡病见此外证者,亦可确断为阳明病。

“少阳之为病,口苦,咽干,目眩也。”

注解:少阳病,即半表半里阳证,意思是说,少阳病是以口苦、咽干、目眩等一系列证候为特征的,凡病见此特征者,即可确断为少阳病。

“太阴之为病,腹满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时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结硬。”

注解:太阴病,即里阴证,意思是说,太阴病是以腹满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时腹自痛等一系列证候为特征的,凡病见此一系列证候者,即可确断为太阴病。

太阴病的腹满为虚满,与阳明病胃家实的实满大异,若误以实满而下之,则必益其虚,将致胸下结硬之变。

“少阴之为病,脉微细,但欲寐也。”

注解:少阴病,即表阴证,这是对照太阳病说的,意思即是说,若前之太阳病,脉见微细,并其人但欲寐者,即可确断为少阴病。

“厥阴之为病,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食则吐蛔,下之,利不止。”

注解:厥阴病,即半表半里阴证,大意是说,厥阴病常以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食则吐蛔等一系列证候反映出来,凡病见此一系列证候者,即可确断为厥阴病。半表半里证不可下,尤其阴证更当严禁,若不慎而误下之,则必致下利不止之祸。

按:以上只是说明一下大意,至于详解,均见于分论各章,故此从略。

表里相传和阴阳转变:

在疾病发展的过程中,病常自表传入于里,或自表传入于半表半里,或自半表半里传入于里,或自表传入于半表半里而再传入于里,此即谓表里相传。

病本是阳证,而后转变为阴证,或病本是阴证,而后转变为阳证,此即谓阴阳转变。

并病和合病:

病当表里相传时,若前证未罢,而后证即作,有似前证并于后证一起而发病,因名之为并病,如太阳阳明并病、少阳阳明并病等均属之。若不因病表里相传,于发病之始,则表、里、半表半里中的二者或三者同时发病,即谓为合病,如太阳阳明合病、三阳合病等均属之。 六经八纲的辨证顺序:关于六经和八纲,已述如上,兹顺便谈一下有关辨证的顺序问题。病之见于证,必有病位,复有病情,故八纲只是抽象,而六经乃具实形。八纲虽为辨证的基础(因六经亦来自八纲),但辨证宜从六经始(因其有实形)。

《伤寒论》以六经分篇,就是这个道理。六经既辨,则表里分而阴阳判,然后再进行寒热虚实的分析,以明确阴阳为证的实质(见表1)。至此则六经八纲俱无隐情了,是自然而然的辨证顺序也。

按:半表半里为诸脏器所在之地,病邪充斥于此体部,往往诱使某一脏器或某些脏器发病,以是证情复杂多变,不如表、里为证单纯和容易提出概括性的特征,如少阳病的口苦、咽干、目眩,虽可说明半表半里的阳热证,但阳证不热或少热时,不一定有此特征。至于厥阴病所述,亦只是对照少阳病的一些证候说的(参看分论),尤其不足以概括,以是少阳、厥阴之辨,便不可专凭上述的特征为依据,而不得不另想辨证之道了,其法亦很简单,因为表、里易知,阴、阳易辨。若病既不属表又不属里,当然属半表半里;其为阳证则属少阳,其为阴证则属厥阴。

《伤寒论》三阳篇先太阳,次阳明而后少阳,三阴篇先太阴,次少阴而后厥阴,均将半表半里置于最后,即暗示人此意。

有的后世注者以其排列与《内经》传经的次序同,因附会《内经》按日主气之说,谓病依次传递周而复始,不但仲景书中无此证治实例,而且实践证明亦没有阳明再传少阳之病,尤其是六经传遍又复回传太阳,真可称为怪病了。至于三阳先表而后里,三阴先里而后表,乃从外为阳,里为阴,故阳证之辨从表始,阴证之辨从里始,别无深意。

三、论治则

此所谓治则,即通过六经八纲辨证后的施治准则,今略述于下:

太阳病,病在表宜发汗,不可吐下,如桂枝汤、麻黄汤、葛根汤等,均属太阳病的发汗剂。

少阴病,虽与太阳病同属表证,亦宜汗解,但发汗须酌加附子、细辛等温性亢奋药,如桂枝加附子汤、麻黄附子甘草汤、麻黄细辛附子汤等,均属少阴病的发汗剂。

阳明病,热结于里而胃家实者,宜下之,但热而不实者,宜清热。下剂如承气汤;清热剂如白虎汤。若胸中实,则宜吐,不宜下,吐剂如瓜蒂散。阳明病不宜汗。

太阴病,虚寒在里只宜温补,汗、下、吐均当严禁。

少阳病,病在半表半里,只宜和解,汗、下、吐均非所宜,如柴胡汤、黄芩汤等,皆少阳病的解热剂。

厥阴病,虽与少阳病同属半表半里,法宜和解而禁汗、下、吐的攻伐,但和宜温性强壮药,如当归四逆汤、乌梅丸等均属之。

寒者热之,热者寒之:

寒者热之者,谓寒证宜温热药以驱其寒,如干姜、附子、乌头等配剂属之。热者寒之者,谓热证宜寒凉药以除其热,如栀子、黄芩、石膏等配剂属之。

虚者补之,实者攻之:

虚者补之者,谓虚证宜强壮药以补益其不足,汗、下、吐均当禁用。实者攻之者,谓实证宜以汗、下、吐等法彻底攻除其病,强壮补益药大非所宜。例如理中汤、建中汤等皆补虚剂;麻黄汤、承气汤等皆攻实剂也。

按:表、里、阴、阳之治已括于六经,故于八纲只出寒、热、虚、实四则。

四、论方证

六经和八纲虽然是辨证的基础,并且于此基础上亦确可制定施治的准则,有如上述。但是若说临证的实际应用,这还是远远不够的。例如太阳病依法当发汗,但发汗的方剂为数很多,是否任取一种发汗剂即可用之有效呢?

我们的答复是不行、绝对不行,因为中医辨证不只是要辨六经八纲而已,更重要的是还必须通过它们辨出方药的适应证。太阳病当然须发汗,但发汗必须选用适应整体情况的方药。更具体地讲,即于太阳病的一般特征外,还要细审患者的其他一切情况,来选用全面适应的发汗药,这才可能取得预期的疗效。

如太阳病,若发热、汗出、恶风、脉缓者,则宜与桂枝汤;若无汗出、身体疼痛、脉紧而喘者,则宜与麻黄汤;若项背强、无汗、恶风者,则宜与葛根汤;若脉浮紧、发热、恶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烦躁者,则宜与大青龙汤。以上诸方,虽均属太阳病的发汗法剂,但各有其固定的适应证,若用得不当适得其反,不但无益,反而有害。

方药的适应证,即简称之为方证,某方的适应证,即称之为某方证,如桂枝汤证、麻黄汤证、葛根汤证、大青龙汤证、柴胡汤证、白虎汤证等。方证是六经八纲辨证的继续,亦即辨证的尖端,中医治病有无疗效,其关键就在于方证是否辨得正确。

不过方证之辨不似六经八纲简而易知,势须将各方的具体证治细玩而熟记之,详见分论各章,于此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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